如果按结果论的话,智冠只是做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但要是按照情感来说,这就是又一次的双败事件。

日前台湾智慧财产法院公开了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状告河洛游戏有限公司侵害其著作权有关财产判决。法院判决河洛工作室必须赔偿智冠科技2400万元,并且登报道歉,此外河洛工作室不得自行或指使第三方继续售卖《侠客风云传》电脑游戏或其著作、相关制品,亦不能自行或指使第三方重制,改编等侵害智冠科技《武林群侠传》电脑游戏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侠客风云传》因使用《武林群侠传》重制版」等词语作为宣传语;且游戏的剧情、操作、人物和场景等表现方式都有极高的相似性,所以智冠科技状告河洛工作室侵害其财产著作权。

双方的主要矛盾点在于河洛工作室和河洛工作室创始人徐昌隆是否属于智冠科技的工作人员,以此来判定《武林群侠传》的著作权归属。

《武林群侠传》是由台湾智冠公司开发的一款角色扮演类游戏,是河洛工作室「群侠」系列三部曲之一,于2001年8月发行。

河洛工作室指出:徐昌隆自组的河洛工作室与智冠科技只有资金的往来,并不是智冠科技的受雇公司,所以应当享有《武林群侠传》的著作权。

但是智冠科技则指出:徐昌隆和河洛工作室都隶属于智冠科技的组织架构和财务编制,河洛工作室并无单独的法人代表,不能享有《武林群侠传》的著作权。

最终法院裁定:徐昌隆当时确实属于智冠科技工作人员,智冠科技自然享有《武林群侠传》的著作财产权;虽然《侠客风云传》在诸多对话、人物和场景中进行了更为饱满的提升制作,但是这些内容足以让人联想到《武林群侠传》这款游戏。所以有了最开始的判决结果。

不论是智冠科技还是河洛工作室的作品《金庸群侠传》、《武林群侠传》和《三国群侠传》都是中国游戏史上具有浓墨重彩的单机作品,在我国本就缺少单机游戏开发团队和市场氛围的情况下,作为老牌的游戏厂商智冠和自己的前员工及其工作室因著作权闹起纠纷,虽然表明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样一笔赔偿款也间接的「杀死」了一个致力于研发单机游戏的工作室;对于玩家们来说《金庸群侠传》、《武林群侠传》和《三国群侠传》等几部脍炙人口的经典 IP 也无可能再出续作,一代人的情怀也至此消散。


法律上没什么争议,只是可惜了一卷好游戏,以及一个好的游戏工作室

但是这一波操作总有一种眼红的阴谋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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