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結果論的話,智冠只是做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事情;但要是按照情感來說,這就是又一次的雙敗事件。

日前臺灣智慧財產法院公開了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狀告河洛遊戲有限公司侵害其著作權有關財產判決。法院判決河洛工作室必須賠償智冠科技2400萬元,並且登報道歉,此外河洛工作室不得自行或指使第三方繼續售賣《俠客風雲傳》電腦遊戲或其著作、相關製品,亦不能自行或指使第三方重製,改編等侵害智冠科技《武林羣俠傳》電腦遊戲著作財產權的行為。

「《俠客風雲傳》因使用《武林羣俠傳》重製版」等詞語作為宣傳語;且遊戲的劇情、操作、人物和場景等表現方式都有極高的相似性,所以智冠科技狀告河洛工作室侵害其財產著作權。

雙方的主要矛盾點在於河洛工作室和河洛工作室創始人徐昌隆是否屬於智冠科技的工作人員,以此來判定《武林羣俠傳》的著作權歸屬。

《武林羣俠傳》是由臺灣智冠公司開發的一款角色扮演類遊戲,是河洛工作室「羣俠」系列三部曲之一,於2001年8月發行。

河洛工作室指出:徐昌隆自組的河洛工作室與智冠科技只有資金的往來,並不是智冠科技的受僱公司,所以應當享有《武林羣俠傳》的著作權。

但是智冠科技則指出:徐昌隆和河洛工作室都隸屬於智冠科技的組織架構和財務編製,河洛工作室並無單獨的法人代表,不能享有《武林羣俠傳》的著作權。

最終法院裁定:徐昌隆當時確實屬於智冠科技工作人員,智冠科技自然享有《武林羣俠傳》的著作財產權;雖然《俠客風雲傳》在諸多對話、人物和場景中進行了更為飽滿的提升製作,但是這些內容足以讓人聯想到《武林羣俠傳》這款遊戲。所以有了最開始的判決結果。

不論是智冠科技還是河洛工作室的作品《金庸羣俠傳》、《武林羣俠傳》和《三國羣俠傳》都是中國遊戲史上具有濃墨重彩的單機作品,在我國本就缺少單機遊戲開發團隊和市場氛圍的情況下,作為老牌的遊戲廠商智冠和自己的前員工及其工作室因著作權鬧起糾紛,雖然表明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這樣一筆賠償款也間接的「殺死」了一個致力於研發單機遊戲的工作室;對於玩家們來說《金庸羣俠傳》、《武林羣俠傳》和《三國羣俠傳》等幾部膾炙人口的經典 IP 也無可能再出續作,一代人的情懷也至此消散。


法律上沒什麼爭議,只是可惜了一卷好遊戲,以及一個好的遊戲工作室

但是這一波操作總有一種眼紅的陰謀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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