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迪勒台风预估造成双北地区就有超过五百辆车受损。(图/记者季相儒摄,以下同)

▲苏迪勒台风当时造成数百辆汽车受损,3名车主因此获国赔确定。此为苏迪勒台风灾情,与本案当事人无关。(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李姓等3车主,3年前将车辆停放在社区露天停车场,但正值苏迪勒台风来袭,强风吹垮退休军人及眷属宿舍围墙,飞出的砖头、铁皮围篱压毁3部汽车。车主起诉要求管理机关海军司令部国赔61万余元。一审判准国赔38万余元,上诉二审后,仍认定海军司令部有疏失,改判国赔51万余元确定。

判决指出,李、刘、郭姓车主都是某山庄社区住户,而社区紧邻所属崔之道眷舍,海军司令部就在眷舍周围建造砖墙、铁皮围篱,3人的汽车则停放在社区露天停车场。但2015年8月间,「拦腰台」苏迪勒台风重创台湾,夺走8命。当时风强雨大,将眷舍周遭的砖墙、铁皮吹毁,崩落的砖头、铁皮,全都压在3人的汽车上。3人请修车公司修复估价后,向海军司令部请求61万余元的赔偿,但遭拒绝。3人于是提出国赔诉讼,请求海军司令部赔偿。

法院审理时,海军司令部拒绝赔偿,并辩称眷舍只提供海军退休人员、眷属居住,非公务使用,且经封闭没有开放。另外台风来袭前,海军司令部已派员巡视砖墙、围篱,主动张贴警示公告,「台风期间车辆请勿停放本围墙(篱)旁,若致车辆损毁者,将不负赔偿之责」,故管理已近相当注意义务,车辆毁损乃因台风之不可抗力天灾所致,并非海军司令部管理有疏失,故不须负责。

但一审士林地院审理后,认定海军司令部有疏失,必须赔偿;经过计算后,判准国赔38万余元。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审理后,仍认定海军司令部明知台风来袭,却未针对围墙及围篱采取必要加强结构稳定性的安全措施,故管理上有疏失,仍须负担国赔责任。经过计算后,高院对车损较严重的李姓车主加码7万元,另2名车主加码3万元,合计判准国赔51万余元,全案确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