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照护,长照,长期照护,高龄化,年长者陪伴。(图/记者季相儒摄)

▲扶养父母、祖父母每人8.8万免税额,但是70岁以上多了1.5倍,达13.2万元。(图/记者季相儒摄、示意图)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5月要报综合所得税,许多民众都知道如果申报扶养,可以减轻缴税负担,但是常常会弄不清楚如何扶养亲属的认定标准为何,扶养又该如何省税,会计师及国税局教你4大申报眉角,放大你的省税空间,又不会遭到国税局剔除或者短漏报而受罚。

一,直系尊亲属:父母、祖父母每人免税额8.8万 70岁以上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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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投资部游雅絜表示,纳税义务人及其配偶的直系尊亲属,如父母或祖父母,符合年满60岁、或虽未年满60岁而无谋生能力的直系尊亲属,均可列报为受扶养亲属,可扣除的「免税额」每人为8.8万元。如果直系尊亲属年满70岁以上受纳税义务人扶养者,每人免税额则是1.5倍,增加为13.2万元。

游雅絜强调,但如果多位子女或孙子女同时尽扶养义务,则可自行协调由谁申报;如协调不成同时列报同一个直系尊亲属,国税局电脑系统会以申报时间在前者优先认列,但如有人提出较强的扶养证明文件者,则以证据判断

二,子女、兄弟姊妹:无业的啃老族、尼特族 并不能被申报扶养

纳税义务人的子女及同胞兄弟姊妹未满20岁或已满20岁以上因就学、身心残障或无谋生能力而受纳税义务人扶养者,皆可列为受扶养亲属,每人「免税额」为8.8万元。要注意的是「待业」及「没有工作」并非无谋生能力并不能被申报扶养;实务上,常有纳税义务人误将不符合条件的待业中子女或同胞兄弟姊妹列报为受扶养亲属,而被国税局剔除的案例,也就是无业或待业中的啃老族、尼特族,是不能够被申报扶养的喔。

▲▼爆米花,电视,宅,懒人,耍废。(图/翻摄自pixabay)

▲无业的啃老族、尼特族,并不能被申报扶养。(图/翻摄自pixabay、示意图)

三,其他亲属:甥伯叔侄要共同生活的事实 汇钱不算扶养

所得税法对于受扶养亲属列报「免税额」的规定,目的是当纳税义务人对特定亲属或家属实际尽其法定扶养义务时,给予税捐之优惠。依据规定,除了「直系尊亲属」、「子女及同胞兄弟姊妹」,还可以列报外,「其他亲属或家属」也就是包含甥、伯、舅、叔、侄等其他亲戚,只要符合特定条件,也可以申报扶养。

游雅絜表示,主要有两大要件:一,纳税义务人与该「其他亲属或家属」有同居一家,共同生活之事实。二,具有法定扶养义务且有扶养的事实。在实际运作上,游雅絜说,国税局审核申报资料时,如果是列报兄弟姐妹的子女等「其他亲属或家属」时,国税局会视个案状况,查核学籍资料或就医记录等,如果发现所得人居住地点或工作地点与受扶养亲属的就学地点或就医地点不在同一个地方,可能认定无同居一家或无共同生活的事实,剔除所列报的受扶养亲属。

所以民众常误以为给予金钱资助或汇款给其他亲属或家属,就可以将其列为受扶养亲属,然而单纯生活上的资助,是不能列报为受扶养亲属,所谓扶养,取决有无共同生活及实际扶养的客观事实。

四,3大申报扶养亲属错误类型 民众请勿踩雷

高雄国税局整理出三种民众最常犯的申报扶养错误情形,也提醒民众申报时要注意:其一,为误报所得年度尚未出生之子女;二,所得年度无婚姻关系,却误报为夫妻;三,误报以前年度已死亡亲属的免税额。

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在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后如果发现有错误申报的情形,要尽速向辖区国税局的分局或稽征所办理更正申报,并补缴所漏税额,如果是未经检举、未经稽征机关或财政部指定的调查人员进行调查的案件,依税捐稽征法规定可以免予处罚,否则就有被处罚的风险。

▼有些民众会把所得年度未出生的子女也列入扶养,是错误的喔(图/记者姜国辉摄、示意图)

▲▼孕妇,博爱座,怀孕,公车,大肚子,让座(图/记者姜国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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