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国发会副主委邱俊荣7日在西门捷运站疑偷拍女性民众被揪出,并被要求当场删除照片,但随后不久便遭到踢爆,整起偷拍事件如雪球般越滚越大且惊动了行政院长赖清德,8日下午,邱俊荣除了向国发会主委陈美伶请辞获准坏,再度向当事人致歉,不过涉嫌偷拍的这场风波已让内阁形象受损,让总统府官员只能冷回这件事由国发会自行处理与说明

邱俊荣被民众爆料偷拍女生照片并被要求当场删除照片的事发地点在西门捷运站。根据「爆料公社」上的贴文及影片,邱俊荣在被拍女士和民众的围观下,将手机里的多张肖像照一一勾选删除,口中也频频说著「不好意思」。

根据民众在爆料公社上的发文:「影片是抓到人要求删除照片!第一:我是请大家小心此人,并不是来公审(并不是所有人都觉得没差,不是说没有对别人造成实质上的伤害就没差,每个人的感受跟可以容忍的范围不同)第二:不是说他没违法这件事就是对的,他今天不是在拍风景不小心拍到,是重点就是在偷拍!

▲国发会副主委邱俊荣偷拍女子大腿当场删图▼             。(图/翻拍爆料公社)

▲邱俊荣偷拍女子大腿被发现后当场删图 。(图/翻拍爆料公社)

在Po文中,民众还表示,受理案件的警方说可以po偷拍者的照片!全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但8日晚间有眼尖的网友发现,这个原PO已经撤掉了图片与影片,并加注「避免大家又模糊焦点所以把照片影片撤掉」。另外,爆料公社版主也发文并加上Hashtag强调,「偷拍大腿就是不对」,同时附上妇幼警察队网站关于性骚扰防治法的宣导,呼吁大家请勿法盲。

整起偷拍与删照事件在网路上被披露后,邱俊荣也透过国发会发出声明,强调他无心造成困扰,向受波及的女士表达致歉。邱俊荣说,他7日下午在西门捷运站以手机联系朋友时,不慎失手拍到该位女士的背影,造成此次之误会及伤害,深感歉意。「本人已立即致歉并删除照片。在此谨向她再次致歉,也为引发的争议向社会大众致歉!」

▲国发会主委邱俊荣昨天被民众爆料偷拍女士照片并道歉删除。(图/ET资料照片/翻拍自爆料公社影片)

▲邱俊荣被民众爆料偷拍女子照片并道歉删除。(图/翻拍爆料公社)

对于邱俊荣卷入偷拍事件,国发会主委陈美伶8日晚间也发出声明指出,邱俊荣在向她报告此一事件后便口头请辞,她在同意后也已经向行政院长赖清德报告,邱俊荣向她表示该事件已造成内阁形象的伤害,他愿意坦然面对调查,并再次向该女士表示歉意。至于副主委的遗缺,陈美伶表示,未来敲定后会再报请行政院同意。

已婚育有子女的邱俊荣,在1995年拿到台大经济系博士学位,在加入内阁前,担任台湾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曾任教于淡江大学产经系、中央大学经济系,在行政管理职上也曾担任过德明财经科技大学校长、中央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学界经历丰富,经济长才也颇受重视,2017年9月接替经济部次长龚明鑫,担任国发会副主委,负责督导经济、产业、综规、国发基金等业务。

有关偷拍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依刑法第315条之1妨害秘密罪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无故利用工具或设备窥视、窃听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二、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另外,依据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规定,举凡故意偷窥他人在卧室、浴室、厕所、更衣室、公共场所,足以妨害其隐私者,也可处新台币6千元以下罚锾。

对此,台北市议员参选人、律师陈又新表示,依据新闻报导内容,邱俊荣是在公开场合,拍摄女子的腿部。在这种公开场合的状况下,由于邱俊荣并非拍摄该女子的隐私部位,例如:底裤、胸部等,恐怕较难成立刑法上妨害秘密罪嫌。

不过,陈又新也指出,从民事的角度,邱俊荣无故拍摄女子的腿部,当事人有可能主张她的肖像权受到侵害而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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