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深夜,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劉副局長處獲悉,維權的奔馳車主王女士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已達成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

和解協議內容披露

4月17日凌晨,北青報記者從西安奔馳女車主方獲取了與奔馳達成的《諒解協議書》。女車主家屬陳先生處表示,當初的8點訴求中與個人相關的部分已經全部兌現,其中包括:

奔馳方面的道歉;

換一臺新車;

退還金融服務費;

車內裝飾升級;

提供4S店1對1VIP服務;

奔馳方面負擔女車主陽曆和陰曆生日兩次生日會的費用,作爲精神賠償,但沒有其他的現金補償。

“我們對這個結果挺滿意的,一方面西安利之星4S店現在暫停營業了,另一方面金融服務費的利益鏈也查明白了,我們的個人訴求也都達到了。”陳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現在準備和愛人去喫個烤肉喝兩瓶啤酒,然後回家睡個好覺。“明天開始就回歸正常的生活的,其他的就交給相關部門去調查處理吧。”

和解消息傳出後,不少網友提出爲什麼4S店沒有進行“退一賠三”的問題。陳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經過PDI的檢測,女車主購買的這輛車是新車,並不是事故車或者翻新車,我們也認可這檢驗結果,所以不存在需要退一賠三的情況。“至於車輛存在的問題也會有專業的部門去檢測,我們也相信專業人員的檢測結果。”

而針對有網友質疑女車主是否私底下與奔馳方另有補償協議,陳先生表示這都是無稽之談。“我們不會爲了一筆經濟補償而損害我們的信譽,現在有那麼多網友關注和支持我們,我們認爲自己還是有一點價值的,不會爲了那點錢把自己的價值弄丟。我們的個人信譽和價值要高於經濟補償的。我們也不太貪心,我們收穫了現在這樣的‘戰果’已經很滿足了,也在此感謝網友們的支持,他們也是我們的‘戰友’。”

另據北青報記者瞭解到,西安市場監管部門已對涉事車輛依法按程序進行檢測。此外,陝西省已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汽車銷售市場經營行爲專項整治工作。

維權女車主:我是滿意的

問:今天達成的結果,是你的預期嗎,你滿意嗎?

女車主:今天達成這個結果,我覺得可能不在我預料之中,但我是非常滿意的。其實我較真的是我們講道理這件事兒。講道理的前提是互相公平平等。爲什麼4月13日那次協商沒達成共識,可能大家聽過錄音也知道,當時我沒有感受到對方的誠意,她的態度還是比較高傲的。奔馳總部來西安好幾天了,一直想見我,剛開始時我是不想和他們再見的。今天在工商局進行了一系列的調解工作,同時他給我出示了一系列我那輛車的所有的檢測報告、相關認證的一些東西,包括看了我那個車在4S店的一些流程,都是非常有理有據的。咱們看到別人是有理有據的一個東西,不能隨意說藉助現在輿論壓力去強迫別人做另外的事情。

問:你說的理有據,有理在哪裏,有據在哪裏,讓你得到了什麼樣的結論,說服了你。

女車主:我認爲一個大公司也好,咱們渺小的個人也好,都有追求平等對話的權利。之前他們可能是大公司,咱們是小個人,並沒有非常平等地看待咱們,但現在的話,反而我身上揹着這麼多網民的關注,那我更不能因爲我現在是強勢方反而去脅迫他們。我對他的要求是,之前有一部分聲音懷疑這個車是個故障車,所以我要求有所有檢測報告,我現在都看見了,證明那不是一個故障車,所以我不能給人家潑髒水。那車具體是什麼問題,我相信政府,政府最近幾項發聲是振聾發聵的,我覺得是非常滿意的。

問:那是否可以理解爲,目前奔馳給你提供的材料,已經證明這輛車在售前是沒有問題的?

女車主:可以的。

問:你作爲一個普通消費者,非專業人士,怎麼判斷這些東西就可以證明售前車是沒有問題的?

女車主:這些資料我同樣提交給了政府。從我的主觀判斷來看,我覺得沒有問題。但具體的其他一些東西,相關的行業的所有東西,我們可以另外再進行探索。就我個人來說,我是滿意的。

雙方達成和解 圖片:澎湃新聞

“金融服務費”大頭給了4S店

雖然雙方已經和解,但媒體對此次購車事件幕後貓膩的調查並未結束。據央視報道,維權女車主曝光的所謂的1.5萬餘元“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支付給奔馳4S店內第三方公司的報酬。

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車主所交的“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第三方陝西元勝公司派駐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員收取的。

在這份維權女車主與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簽訂的墊款服務協議上,顯示獲批的貸款爲419160元,其中3%(計12575元)爲車主向元勝公司支付的報酬。元勝公司只留貸款金額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的賬戶。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以信息技術服務的服務費爲名,爲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開具發票。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登記的經營範圍中無信貸業務。

在簽訂協議過程中,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工作人員充當了什麼角色?元勝公司又是否涉嫌超範圍經營?這都有待監管部門的調查和披露。

網友:這就算完了?

雖然當事雙方已達成和解,但網友對這件事的質疑卻並沒有結束:

其他車主的“金融服務費”怎麼算?

“三倍賠償”結果如何?

調查結果何時能出?

中消協迴應:汽車金融服務費應明碼標價

針對汽車消費領域的突出問題,17日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在京舉辦“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座談會”,就汽車銷售中的金融服務等費用收取、汽車消費者維權難的解決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會上,中消協還介紹了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輿情報告。報告顯示,網民質疑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合法性,呼籲加強監管,整頓行業亂象。

結合奔馳車事件及汽車消費領域投訴問題,中消協提出:汽車產品合格交付,是經營者的應盡義務。一些經營者向消費者交付不合格車輛,卻以汽車三包規定爲由拒絕承擔退貨責任或相應賠償責任,有違法律規定。汽車銷售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杜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爲。但當前汽車銷售服務中,存在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繳納續保押金或續保保證金等問題,有些經銷商代辦業務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多收上牌費、金融服務費,還不開具發票,引發消費者強烈不滿。對於這些違法行爲,應當依法嚴厲懲處。

下一步,中消協將積極採取措施,着力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問題:進一步加強消費維權志願者隊伍建設,不斷壯大社會監督力量;深入研究汽車消費領域的突出問題和消費維權難點,積極參與相關領域的立法立標工作;探索建立汽車消費領域信用公示機制,公開披露故意拖延、無理拒絕以及其他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失信行爲,強化企業信用約束。

個案已經解決了,

但對購車貓膩的調查不能因此結束,

希望每名購車者,

今後再也不會落入同樣的圈套。

文|北青報記者 李卓雅 張雅

編輯|孫晟源

部分內容綜合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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