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高校有95所。迄今为止,已有81所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并在4月25日前,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已经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院校如下:

教育部直属高校

北京市(16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天津市(2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上海市(7所)

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省(7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省(1所)

浙江大学

安徽省(1所)

合肥工业大学

山东省(3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辽宁省(2所)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省(2所)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省(1所)

东北林业大学

湖北省(5所)

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省(2所)

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广东省(1所)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市(2所)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四川省(4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陕西省(4所)

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其他高校(21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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