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任总统就职国宴-李晶玉(图/记者李钟泉摄)

 ▲李晶玉告华视,二审胜诉获偿20万元。(图/记者李钟泉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政论节目主持人李晶玉,不满华视的夏姓记者对她做出「贵妇A健保案 李晶玉遭锁定约谈」网路新闻,对华视与该名记者起诉求偿200万元并道歉。一审判决李晶玉败诉,李妇上诉二审,高等法院16日改判李妇胜诉,华视与该名记者必须连带赔偿20万元,并在华视新闻网首页刊登道歉声明1日。可上诉。

判决指出,华视夏姓记者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PO出的新闻,当时记者根据壹周刊、周刊王的新闻,做出「贵妇A健保案 李晶玉遭锁定约谈」的网路新闻,内容还提到「刑事局日前侦破一起『贵妇诈健保案』…向健保局诈领保险金,…主播李晶玉等,都以被警方列为第二波侦查对象」李妇不满名誉受损,一状告上法院,求偿名誉损失200万元,并要求华视与该记者道歉。

一审驳回李妇声请,李妇上诉二审,案件审理期间,华视主张该名记者已善尽查证责任,另外还举出苹果日报2011年头版的「真稀奇!政大院长娶媳妇规定包2千」报导,提到现任国立政治大学校长郭明政,2011年儿子娶媳妇时,遭媒体报导,寄电子邮件邀请同事赴宴还开出红包价。郭明政认为名誉受损,除控告苹果日报外,把跟追新闻的中天电视也列名被告,起诉求偿1000万元,但一路败诉到三审确定,故华视认为已善尽查证义务。

全案于16日宣判,高院改判决李妇胜诉,华视与记者必须连带赔偿20万元,另外还要在「华视新闻网」首页刊登道歉声明1日。高院改判理由指出,记者自陈引述周刊之报导内容,未进一步查明报导内容是否属实、李晶玉是否涉案,显见记者未尽合理查证义务。而该报导侵害李晶玉之名 誉,使其受有精神上之痛苦,华视公司为其雇用人,故高院要求华视与记者须连带赔偿,并刊登道歉启事,以回复李晶玉名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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