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不死鳥」神話破滅,今年退市力度緣何加大 新聞 第1張

過去,因為上市公司退市難,被稱為A股“不死鳥”。很多“殼”公司常年虧損,卻因為一兩個“財務戲法”搖身一變又重回市場。隨之而來的是ST板塊的概念炒作,讓不少投資者蒙受損失。如今,A股的“不死鳥”情況將有所改變。

5月17日,滬深交易所決定,依法依規對*ST海潤、*ST上普、*ST華澤、*ST眾和等4家公司的股票實施終止上市。Wind資訊統計顯示,今年以來A股退市力度明顯加大,截至5月22日,有4家上市公司實施退市,9家公司被暫停上市,68家被特別處理(戴帽“ST”),而去年同期實施退市、暫停上市、“戴帽”的公司數量分別為0家、1家、39家。

說事君認為,退市制度的常態化,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監管部門明確釋放優化增量、改革存量,把好A股市場的入口和出口兩道關的政策信號。通過嚴格退市制度,促進“殭屍企業”“空殼公司”及時出清,持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實現市場化優勝劣汰。

退市力度明顯加大

今年退市力度較之過去明顯加大。2018年全年僅有外運發展、中弘退、烯碳退、退市昆機、退市吉恩等5家公司退市。縱觀A股數十年發展歷史,因各類原因退市的公司僅有101家,其中因吸收合併退市的有34家,因連續虧損三年退市的有45家,另有公司因證券置換、暫停上市後未披露定期報告等原因退市。

盡管今年退市公司數量明顯增加,但具體原因各不相同。*ST海潤是觸及凈資產、凈利潤和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等三項強制退市標準;*ST華澤屬於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首個年度報告;*ST眾和屬於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凈利潤及凈資產為負值、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ST上普則是由股東大會決議審議決定其股票主動終止上市。

由於退市觸發情形不一樣,4家公司後續退市流程也不一樣。具體來看,*ST海潤、*ST華澤、*ST眾和等3家公司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而*ST上普屬於主動終止上市,依規不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據相關規定,退市整理期屆滿後,滬深交所將對*ST海潤、*ST華澤、*ST眾和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將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後的45個交易日內,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轉讓。

在今年實施特別處理的68家公司中,實施ST的原因有幾方面:一是被註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ST鵬起、*ST華業;二是出現其他異常狀況,例如,ST豐華、ST大洲;三是恢復上市實施ST;四是最近2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顯示凈利潤均為負值,這是目前被實施特別處理最多的類型。*ST步森、*ST仁智;五是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股東權益低於註冊資本,即每股低於股票面值。例如,*ST廈工。

從被特別處理的公司行業看,有色金屬、計算機製造、電力熱力生產等行業成為“戴帽”大戶。其中,汽車製造業、計算機製造業分別有7家和6家上市公司被“戴帽”。

多原因致A股“代謝”加速

退市制度,是指經過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合法的程序將已經不在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退出主要交易市場之外,摘牌或着是終止上市。退市的公司進入三板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或者是完全退出證券股票交易市場。目前,我國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分為強制被動退市和自願主動退市兩類。

今年“戴帽”股和退市股明顯增加並非偶然。5月11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2019年年會上指出,上市公司和大股東必須牢牢守住“四條底線”:不披露虛假信息、不從事內幕交易、不操縱股票價格和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並指出監管力度將持續加大,監管重心主要放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上。

4月30日至5月5日間,滬深交易所先後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會2018年工作總結及2019年重點工作報告》《滬市上市公司2018年年報整體分析報告》,內容涉及嚴格執行退市制度,促進退市法治化常態化,完善市場優勝劣汰機制,疏通資本市場出口渠道,加快重大違法違規公司、殭屍企業、殼公司等劣質企業的出清等。

中銀國際證券分析師徐沛東認為,多家上市公司暫停上市甚至退市,釋放強監管信號。與以往不同,今年上市公司暫停上市、退市的原因不再是單一的利潤因素。針對退市的監管趨嚴、暫停上市和退市條件日趨增加可能是未來的監管趨勢之一,尤其對欺詐發行上市、重大違法、違規披露等事項態度強硬。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歷史上A股有炒作ST的傳統,ST板塊是A股市場長期的熱點板塊,大多是績差股,存在保殼預期,炒作熱情高漲,在某些年份漲幅甚至可以遠超白馬股。A股不完善的退市機制過去曾經有利於ST股票投資。而實施嚴格的圖是制度有助於削弱短期投資者的投機情緒,未來隨着監管趨嚴,退市機制逐漸完善,績差股的投資風險將大大增大,市場投資風格將逐步回歸價值投資。

未來“殼資源”邏輯生變

過去,A股上市公司退市難有幾方面原因。英大證券分析師惠祥鳳認為,一是過去的A股退市制度有待完善,依賴於單一財務指標的退市機制相對難以實施。二是A股市場對“ST類股”的炒作充滿預期,市場樂此不疲、危害巨大。

為完善退市制度,2014年10月監管部門推出《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被稱為史上最嚴“退市新政”,明確表示此後將嚴格落實退市制度規範,切實做到“出現一家退市一家”。與前期的諸多退市機制改革相比,退市新規的亮點是首次確立了主動退市的途徑和方法,並針對欺詐發行上市、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上市公司,明確實施強制退市程序。

惠祥鳳認為,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於改善我國證券市場的主體結構,提高我國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優化我國資本市場資源配置。一方面,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於規範我國證券市場運行、削弱證券市場風險、增強對上市公司的約束力。另一方面,嚴格推進退市機制,加快提高退市效率,有進有出的市場才會有活力,是配套註冊制改革及未來股市長期走牛的制度基礎。

除了建章立制之外,從未來科創板發展的邏輯看,上市公司“殼資源”價值下降是大勢所趨。根據目前規定,科創板的退市相較於之前主板的退市制度更加嚴格,可分為4種退市情形: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交易類強制退市、財務類強制退市、規範類強制退市。此外,科創板強調了主業的重要性,對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企業有退市的考量。

華安證券相關部門負責人認為,科創板的退市制度與國際接軌,部分退市條件比主板更加嚴格。例如,交易類強制退市的條件包括“連續20個交易日股東數量低於400人,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市值低於3億元”等。未來,上市公司“殼資源”價值走低是大概率事件。

業內人士表示,對於那些已經實施特別處理的股票,投資者應擦亮眼睛,小心踩到那些垃圾股、問題股的雷,部分類型的股票盡量要規避。一是規避披星戴帽的ST、*ST股票。這些公司均存在凈利潤連續兩年虧損的情形,只有極少部分具有投資價值(普通投資者很難分辨),其他的股票基本面很差,若趕上強制退市的情況,投資者可能血本無歸。二是規避上交所深交所公開譴責、通報批評的股票。三是規避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的及財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的股票。四是規避主營業務不佳,經營現金流持續為負,靠外延並購重組苟延殘喘的股票。五是規避空殼股票。這類公司此前曾被人熱捧,後淪為棄子,即便不退市,也可能淪為成交量極低的無人問津的“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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