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鹅肉店纵火案烧死2人,主嫌蔡兴旺二审获得减轻。(图/记者吴铭峰摄)

▲土城鹅肉店纵火案烧死2人,主嫌蔡兴旺二审获得减轻。(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土城区鹅肉店「鼎玉铉」,2016年底遭蔡兴旺、林家宝和黄炜杰等3人泼洒易燃油漆、香蕉水,引发大火,造成2死3伤。一审将依杀人罪将蔡兴旺判处无期徒刑,林、黄各15年、13年。案经上诉,高院二审17日宣判,因蔡男赔偿100万元,从无期徒刑改判15年,其他2人也减轻。可上诉。

判决指出,鼎玉铉因为负责人的三儿子与人有债务纠纷,债务人唆使蔡兴旺(28岁)讨债,蔡男因讨债不成,就带著林家宝与黄炜杰2人,前往泼漆录影。但因为朝柜台烹煮区直接泼洒,掺有松香水的油漆接触到火源,瞬间引发大火,导致许姓老板娘和张姓厨师死亡,另一名林姓厨师也有全身45%的二、三度灼伤,另外2人轻伤。

检警调查后,认为蔡兴旺等人明知鹅肉店柜台烹煮区有火炉,红漆内的松香水接触到火源可能引发大火,却执意朝烹煮区泼漆,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因此对3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3人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因此将主谋蔡男重判无期徒刑,其余2人分别判刑15年、13年。案件上诉第二审。

二审高院于17日宣判,蔡男等3人因坦承犯罪,并当庭向被害人道歉,另外蔡男也在宣判前,汇款100万元给与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家属,高院认为3人颇有悔意,全都减轻。其中蔡男改判15年,另外2人改判13年、11年,均可上诉。庭末蔡男表示,愿意缴具重保,请求法院准予停止羁押,但法院谕知候核办。蔡男还押看守所时,记者询问他是否愿意赔偿第二名被害人,蔡男简短说:「我会努力。」随即坐上囚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