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不举,阴茎,打手枪,屌(图/ETtoday新闻云示意图)

▲淫姨丈逼少女协助手淫,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ETtoday新闻云示意图)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16岁少女文文(化名),因父母离异而到阿姨、姨丈家同住。2016年8月间,文文想在凌晨外出找朋友,拜托姨丈放宽门禁让她外出,不料姨丈竟要求她帮忙手淫,并说「赶快弄一弄就可以出去」。文文母亲闻讯后前来质问姨丈,姨丈还淡定的说:「就打手枪而已啊!」高院二审依「利用权势猥亵罪」将他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定谳。

判决指出,文文于2016年5月间搬到阿姨家住,阿姨规定晚上9点后外出必须大人陪同,若违反就得没收手机或调整门禁时间。同年8月间,凌晨1点多,文文因与朋友有约想要外出。这时阿姨已睡,文文遂找还没睡著的姨丈,央求外出。不料姨丈竟说:「妳要出去可以,但要帮我手淫」、「赶快弄一弄就可以出去」、「妳帮我这次,以后我就不会再烦妳了!」

姨丈随即主动脱下裤子,文文为求外出,只好坐在床边背对著姨丈帮他「打手枪」,直到姨丈喊「快射了」才结束。文文之后洗手出门,但姨丈并未遵守诺言,事后多次要求文文手淫、甚至要求做爱,文文因此对姨丈反感。直到学校开学后,好友觉得文文性情改变,经过追问后,才知道姨丈的恶行,好友打电话给文文母亲。文文母亲闻讯后大怒,会同前夫到姨丈家中兴师问罪。没想到姨丈竟淡定的说:「就打手枪而已啊!」家属报警,姨丈遭提起公诉,阿姨也因此签下离婚协议书。

一审法院审理时,姨丈否认犯罪,律师也说背对著打手枪不符合人体工学。但法院根据相关证人供词,认定文文的供词可信度高,姨丈确实要求文文手淫,成立「利用权势猥亵罪」,考量姨丈为一己之色欲,而恃其对文文有事实上监督之权势而逼迫文文手淫,对成长中之文文身心造成莫大伤害,亦危害文文之性自主决定权及身心健康发展,损及文文日后对于两性关系及家庭观念之认知及对人伦秩序之信赖。再加上姨丈犯后否认犯行,未与文文达成和解,因此一审将他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全案就此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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