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記者從邯鄲市陽光公益法律服務與研究中心(以下簡稱陽光公益中心)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廣平縣3名六年級小學女生遭同齡人掌摑、腳踹,被逼下跪“欺凌”事件(被逼下跪、遭掌摑腳踹……邯鄲廣平多名小學女生遭同齡人“欺凌”!)中,3名被“欺凌”女生父母共同委託陽光公益中心律師團隊參與法律維權,向參與“欺凌”的8名當事人及其監護人啟動民事索賠法律程序。

『邯鄲廣平多名小學女生遭同齡人「欺凌」』續:被「欺凌」女生父母委託律師維權 新聞 第1張

▲陽光公益律師和被“欺凌”女生家長做筆錄。

事件回放:3女生小樹林中遭同齡人暴力相待

2019年4月中旬,一則長達2分22秒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中瘋狂轉載,視頻拍攝地位於一處小樹林內,3名目測低齡的女生被多名“同齡”女生逼迫、辱罵,並伴隨掌摑、腳踹等肢體“欺凌”。視頻中施暴者多次表示,“別和他(她)玩,聽到沒有”,被“欺凌”的3名女生含淚應是。

隨後,在拍攝者的高聲“命令”下,3名女生被迫下跪,屈辱地喊對方“爹、娘、大哥”等稱呼。

4月15日,廣平縣教育體育局發布情況說明。經初步調查,事件發生在4月6日(清明假期)下午廣平縣平固店鎮靖莊村西一處小樹林中,涉及7名12至14歲女孩,分別為平固店鎮吳村學校、西丁莊小學五、六年級學生,因彼此間親疏玩耍而爭執打架。

通知中表示,根據初步調查情況,廣平縣教育體育局立即採取措施:一是配合公安部進一步調查覈實事發因由和詳實情況;二是安排心理輔導老師對被打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做好善後工作;三是對參與打架學生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四是立即召開會議,開展專題法制安全教育,舉一反三,徹底排查,杜絕類似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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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家長:至今沒有得到一次真誠的、當面的道歉

被“欺凌”的女生小靜(化名)的母親表示,(欺凌)事件發生當天,3名女生家人均未發現自家孩子有任何異樣,孩子也未在家中提起此事。3名被欺凌女生中兩人為叔伯姊妹,另一人是鄰村村民,3個孩子都在同一所學校上六年級,是同班同學。

據小靜的母親講述,經當地公安機關調查,參與欺凌事件的共有8名女生,7名施暴女生分別在北吳村學校、肥鄉區百花小學、邯鄲某學校上學,1人輟學。整個欺凌事件長達2個多小時之久,3名受害者遭受了心理和生理雙重嚴重創傷。

在發現“被欺凌”視頻後,學生家長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當地政府、警方、教育部門組成專項調查組介入調查。但遺憾的是,至今3名受害人家屬仍未收到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也未收到參與“欺凌”的施暴者及其家屬的道歉和賠償。

受害學生家長們表示,在當地多部門的協調下,對方家長們曾表示願意協商賠償事宜,了結此事,但至今沒有給出具體的賠償方案。受害者家長表示:“錢是次要的,我們更需要一個真誠的、當面的道歉,至今沒有一名施暴者當面道歉!”

2019年5月4日,廣平“欺凌事件”3位受害女生父母委託邯鄲陽光公益中心律師團隊代理其依法維權。邯鄲陽光公益律師中心主任李水全表示將全程免費為受害學生提供法律服務,代理受害學生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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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欺凌”女生家長的授權委託書

依法維權,給受害人和社會一個“公正”結局

李水全表示,陽光公益中心在成立之初便啟動了“春風”、“春雨”計劃,其中春雨計劃專注於貧困家庭留守兒童羣體的法律援助事宜。“廣平欺凌事件”發生後,該中心便高度關注,第一時間聯繫到受害學生家屬,表達關切,並向受害人家庭講述了相應的兒童維權方面的法律法規。

截至目前,處理“欺凌事件”的廣平縣平固鎮派出所調查後,口頭告知了被害人家屬,參與此事的施暴者沒有達到承擔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的年齡,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尚未出具書面的事件調查結果和處理決定。李水全認為,此事件被施暴者拍攝成視頻,在社交網絡上廣泛傳播,並經數十家媒體曝光,給當事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創傷。律師團隊第一步將督促辦案機關,盡快出具書面調查結論及處理決定,為下一步啟動民事賠償做相應的準備。

李水全認為,未成年人犯罪年齡越來越趨於低齡化,由於我國的法律制度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實施特殊的保護政策,致使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得不到應有的刑事處罰。《侵權責任法》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受害方可以向施害方監護人主張民事賠償,具體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公開賠禮道歉等。 至於賠償數額的多少,各地沒有統一標準。一般應該參考受害程度,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影響等,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

廣平“欺凌事件”社會影響惡劣,施暴者及其監護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不僅要給受害人及家庭相應的精神撫慰,也要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代,以此為戒,促進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的法治建設,弘揚社會正氣。

防範“校園欺凌”,地方性法規可發揮“支撐力”

目前,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備受公眾質疑。原本是用來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一部法律,卻成為了施暴者的“擋箭牌”,由於未達到法定年齡,許多施暴者都逃脫了法律的直接懲罰。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基礎上,對違法犯罪者(包括未成年人)給出明確的懲罰,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和犯罪行為。

記者在網絡上搜索未成年人、欺凌、校園等關鍵詞發現,《天津市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若干規定》是我國首部規範校園欺凌預防和治理的地方性法規。部分法律界學者認為,在我國未成年保護法尚未啟動修改的情況下,制定地方性法規是以法治方式解決校園欺凌問題的重要法治保障。對於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保護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良好的教育環境、推動文明校園、平安校園建設具有積極意義。

加快“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地方立法,可在一定程度上打擊校園暴力欺凌主體,也在監管上給出明確的責任,有利於規範校園暴力欺凌。校園暴力欺凌納入地方性法規,這無疑給了施暴者震懾的作用。校園欺凌頻發、多發的地區可以在此方面大膽探索,真正做到對校園暴力欺凌說“不”。

據瞭解,邯鄲陽光公益律師正在謀劃以此次事件為契機,展開一場關於預防校園欺凌的專題講座,為學校、家長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助力廣大中小學生遵法守法、健康成長。

燕趙都市報 記者 陳正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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