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次網上眾籌,讓德雲社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這起事件並不復雜,就是相聲演員吳鶴臣突發腦出血,住院將近一個月,他的家人在眾籌平臺向社會求助,眾籌金額100萬元。

「德雲社相聲演員患病,有車有房眾籌百萬」,有疑問 新聞 第1張

由此,引來了網友的質疑,稱他家裡在北京有兩套房、一輛車,大病也有醫保,怎麼會需要眾籌100萬?

對此,吳鶴臣的妻子發微博回應稱,自己並不存在騙捐、逼捐的行為。籌到了148184元,籌集費用暫時夠用,水滴籌已經關閉。網友質疑的兩套房子都是公租房,均無法出售。車為婚前購置,家中有癱瘓病人,日常出行很是麻煩,車不能賣。

5月4日上午,當地居委會也證實,眾籌人發布的情況屬實,社區也動員募捐了1萬多元。而德雲社也發表聲明表示,吳帥妻子發起的“水滴籌”眾籌是私人行為,德雲社和郭德綱本人將繼續向其提供一定程度的經濟援助。

「德雲社相聲演員患病,有車有房眾籌百萬」,有疑問 新聞 第2張

一人有難,八方相助。誰都有個落難的時候,遇到了自己和家庭無力解決的經濟困難,向社會伸出求援的手,實在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這裏的“求援”,也不是隨便“張口就來”,前提必須是在自身無力解決的情況下。

「德雲社相聲演員患病,有車有房眾籌百萬」,有疑問 新聞 第3張

如果家裡有房有車有錢,碰上個大病小災,還沒動“家底”,就吵着要“眾籌”,把本應自己承擔的風險扔給其他人,就等於讓“眾人背鍋”了。

況且,社會資源總是有限的,不該眾籌的眾籌,必然會佔用正常求助的資源,對於其他人而言,顯然是一種不公平。

平心而論,吳鶴臣妻子、當地居委會的回應,對於自身家庭經濟狀況的客觀陳述,的確會打消公眾的一些疑慮。比如,“兩套房”的問題,如果屬於“公租房”的性質,的確不能“賣房救急”。至於“一輛車”的問題,考慮到財產的性質——生活必需品的屬性,要求立即“套現”,也是不近人情的做法。

「德雲社相聲演員患病,有車有房眾籌百萬」,有疑問 新聞 第4張

法律規定也是如此,就算是處以沒收財產,還得“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只要是符合條件,就算是有房有車,也不影響發起人求助“眾籌”。

但就這起風波事件而言,吳鶴臣的家人在發起眾籌上,的確有瑕疵之處。

眾籌所預期的目標,一百萬元並不是小數字,“是眾籌的上限額度”。盡管“腦出血”是很嚴重的病情,“醫院通知做好長期治療的準備”,但從報道的情況看,實際花費遠未達到這個標準。事實上,“募集”還不到15萬元,就因為“暫時夠用”,而關閉了“水滴籌”。

如果沒有網友的質疑,眾籌達到規定的上限,並不是一件多麼難的事,而多“募”來的這些錢款,是否能“輸送”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是個疑問。

「德雲社相聲演員患病,有車有房眾籌百萬」,有疑問 新聞 第5張

當然,存在問題的,也不止是個人。對於水滴籌平臺來說,在提前核實、具體把關上,也有責任。

翻看報道,不僅吳鶴臣家人發起籌款的數目,與實際需要不匹配,而且發起人還有“勾選‘貧困戶’的誤操作”。盡管眾籌平臺“曾與醫院溝通”,“醫院稱病人正在治療中,醫療花費也沒辦法給出”,在某種程度上可能影響判斷,但作為專業平臺來說,從常識上也應察覺這一“報價”明顯偏高,已經超出了合理的範圍。至於發起人的“誤操作”,平臺方面也是“後知後覺”,這種“不夠專業”的態度與做法,着實令人遺憾。

「德雲社相聲演員患病,有車有房眾籌百萬」,有疑問 新聞 第6張

我們身處的這個網絡時代,放大了個人的求助信號,也放大了社會救助的力量,與之而來的,應是制度規矩的完善。

之前,隨着《慈善法》的出臺,慈善募捐與個人求助實現“分流”,但後者的“規矩”並不完美。鑒於一些圍繞慈善而發生的熱點事件,應對網絡“眾籌”的發起條件、審核程序等作出合理規範,實現社會救助效益的最大化。

(作者系學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