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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看了新闻想听听大家的看法,想问问我们对于未成年犯罪真的就那么无奈么。。。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谁都没有保护。想想你的同学随时可以自刀捅死你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每个与未成年人在一起的人都会感到害怕,包括未成年人自己。


保护了未成年人


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未成年人施害者保护法! 恶法! 对于未成人在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可以适当保护!但是对于人身伤害方面的违法行为绝对不能敷衍了事!最起码完全刑事责任要降到10岁以下!


保护了施暴者,不过这事也不少见,对吧,反正你又不能对爹妈大人施暴,谁理你呢
强奸罪等暴力行为满14岁就要受到刑法的处罚

一部恶法。

1.从成本上来说,教育引导一个犯罪分子变好的成本远远高于判死刑。消除威胁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判死刑。

2.什么样的立法专家敢立这样的法,他不怕这小孩子长大了把他女儿骗到手后杀了吗?他敢把女儿嫁给他,谁敢聘用他?都是些不切实际的法律,增加社会威胁和负担。

3.你能给一个杀过人的人什么样的教育?他今后要娶老婆,找工作,你都能解决,谁舍得把女儿嫁给他,让他在自己企业工作。实际点,既然不能全给还不如不给,终究你还是满足不了他。

发布于 20:58?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未成年保护法保护了所有的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法律已经惩罚了犯罪人;而对于犯罪人的从轻、减轻处罚,是相对于成年人而言的宽容。法律看似保护了坏人,但实质上保护了在座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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