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不管农村还是城市,离婚率都越来越高,70年代的人很少离婚也将就著过了一辈子,八十、九十年代的人的离婚率则一直居高不下。离婚时财财产如何分割?那些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那些又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不清的话,就可能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了。

前面已经有很多文章讲过了那些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里就说一下,那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分的呢?

新修改的婚姻法规定,以下几类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判断的方法是看这些财产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如果不是,那仍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再平分。主要有以下七类:

(1)工资、奖金,这个很好理解。

(2)生产、经营的收益。例如夫妻一方是某公司股东,那么他的分红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这个很少见。如果夫妻某一方拥有知识产权,那么转让或者授权使用这个知识产权获得的费用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继承的房产只要是婚后取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能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有一方享有继承权的,这个财产就属于一方。另一方无权分割。

例如,爸爸留下遗嘱,自己死后,房子全归儿子,不给儿媳妇。那么即使房子是儿子婚后取得的,那也只属于儿子一个人,儿媳妇没有份。

(5)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很多人不知道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分,但法律规定是可以的。有的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是有很多钱的。如果不知道这条规定的话,自己的权益会受损的。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跟上面的一样,一方的养老金账户的余额是可以分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经常离婚的人,他以后退休了,养老金比同事低很多。那是因为每离一次婚,对方都可以要求分走一半的养老金。

(7)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离婚时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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