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榖歌被控盜取用戶資料,是甲骨文“蓄謀已久”的舉報?)

澳大利亞當局錶示,甲骨文公司指控榖歌偷偷傳送安卓用戶的資訊,除有侵犯隱私疑慮外,也使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喫掉”流量,或多繳網絡數據費用。榖歌正因此接受調查。

網絡巨頭甲骨文(Oracle)和榖歌(Google)長期以來的矛盾,已經發展到瞭藉“侵犯隱私”之題發揮的階段。

甲骨文公司指控榖歌收集上百萬名安卓手機用戶個人資料,並且使用戶負擔這期間的數據傳輸費用。而澳大利亞競爭消費者委員會(ACCC)及隱私委員會已經針對榖歌展開調查。

榖歌遭遇調查

澳大利亞當局錶示,甲骨文公司指控榖歌偷偷傳送安卓用戶的資訊,除有侵犯隱私疑慮外,也使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喫掉”流量,或多繳網絡數據費用。榖歌正因此接受調查。

據悉,甲骨文稱榖歌利用安卓係統蒐集如搜索記錄、所在地點等詳細資料,並傳迴資料庫,這些數據在用戶不知情下傳輸,流量大小以GB計算。

如果是使用安卓係統的智能手機或平闆電腦,那麼即使定位已關閉或手機未插入SIM卡,榖歌仍然可以獲得用戶的精確位置。

澳大利亞隱私權基金會董事法爾(David Vaile)錶示,有些用戶的資費方案中流量上限隻有幾GB,對他們來說,就算隻被榖歌偷用瞭1GB的流量,都損失慘重。

澳大利亞公平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及澳大利亞信息專員公署(OAIC)的隱私部門日前正針對榖歌及臉書對澳大利亞廣告市場的影響做審查報告,而甲骨文提供的信息也包括在此報告中。

ACCC發言人Geesche Jacobsen錶示:“我們已與甲骨文會麵,並試圖瞭解有多少消費者對此知情。”

榖歌方麵日前錶示,數據追蹤是在獲得電話用戶許可的情況下完成。

但是,對於用戶是否知情並給予有效授權這一問題,榖歌方麵還是受到廣泛質疑。同時,榖歌的隱私政策中,並未提及有關安卓手機或其他移動設備的內容,而是統稱為“榖歌服務”。

目前,澳大利亞有約1930萬智能手機用戶,其中1030萬用戶使用安卓操作係統。但多數人在註冊服務時,可能根本不瞭解使用規範中的內容。

當用戶同意榖歌的隱私政策,並打開定位服務時,榖歌所獲得的數據可以顯示用戶的具體位置,還可以通過手機上的傳感器獲得客戶是否“停留”、“徒步”、“行走”、“離開車輛”、“騎自行車”、“下坡”、“跑步”、“在車內”等信息。而榖歌會使用這些數據,用於購物中心精準營銷,例如計算用戶是否在某零售店鋪附近。

同時,傳迴榖歌的數據會被標記為“活動日誌”(Activity log),從用戶的電信流量套餐中扣除。而這類“活動日誌”可能會導緻用戶月流量超標。

雙方“互槓”已久

事實上,針對榖歌的此項指控,在去年11月就已見諸媒體。雖然當時媒體沒有透露信息來源,但安全專傢、前聯邦貿易委員會首席技術專傢Ashkan Soltani認為,是甲骨文傳播瞭這個消息,並且在連續數月中試圖推進此事。

如今,甲骨文公司終於公開嚮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提齣這些指控,ACCC正在調查榖歌和Facebook對廣告市場的影響。

甲骨文和榖歌“互槓”已久。2017年底,就有媒體報道稱,甲骨文投資瞭880萬美元,用於在華盛頓遊說政客,其中一部分將用於在一些關鍵的政策辯論中反對榖歌。同時,甲骨文也在慫恿歐洲政府對榖歌加以處罰,在田納西州購買廣告,發動當地人反對榖歌,並在媒體上發錶有關榖歌的負麵報道。

不過,當時的甲骨文公司矢口否認與榖歌之間“你死我活”的關係。

在此之前,關於甲骨文控告榖歌侵犯版權一案,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於3月錶示,榖歌使用甲骨文的Java開發平颱創建安卓操作係統,並不受到版權法閤理使用條款的保護,這推翻瞭2016年的裁決結果。

這個備受矚目的案件始於2010年,牽涉到Java編程語言能在多大程度上獲得版權保護。榖歌利用Java設計瞭安卓操作係統,全球多數智能手機都在使用這一操作係統。

規範管製難題

近來,科技巨頭影響層麵漸深漸廣,卻接連有濫用個人資料、隱私保護不周等醜聞傳齣,未來如何對行業實行規範管製將是一大難題。

上個月,臉書CEO紮剋伯格齣席美國參議院商業及司法委員會聯閤聽證會,對劍橋分析和濫用用戶個人資料緻隱私外泄的醜聞明確道歉。

而榖歌目前已成為ACCC針對數字媒體市場廣泛調查的一部分。

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三個月內,榖歌的廣告收入佔其核心業務的86%,同比增長24%,達到266億美元。

榖歌母公司Alphabet的發展速度也可謂驚人,最新季報顯示,Alphabet2018年一季度盈利創下2009年以來的最好水平。目前,Alphabet的市值為7530億美元。而數據收集,正是推動Alphabet業績增長的主要因素。

據悉,新的《歐盟數據保護通用條例》將於5月25日生效,這一政策將使歐盟隱私法産生重大轉變。該政策對於報告數據泄露的公司,以及公司如何存儲、保護和傳輸個人數據提齣瞭幾項新要求,還為與公司分享個人數據的用戶提供瞭額外權利。

該條例最初於2016年5月被歐盟成員國採納,而歐盟給瞭各公司兩年時間來適應其中的要求。以後,Google等公司如涉嫌違法使用個人數據,將被處以10億歐元的罰金。

(國際金融報記者?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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