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

為了落實食品的境外管理、強化輸入產品的食品安全,衛生福利部日前發布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擴大實施系統性查核的產品品項,納入蛋品及動物性油脂,並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輸台蛋品及動物性油脂的出口國必須通過系統性查核後,產品才得申請輸入查驗,並經查驗合格後始得輸入。食藥署解釋,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在新措施實施前已有蛋品及動物性油脂輸入紀錄的輸出國家,如果是在原本的已輸入範圍內,得免申請系統性查核。

「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在2014年2月11日發布實施,目前實施系統性查核的產品,包括肉類、水產品、乳製品、蛋品、動物性油脂及其他牛來源食品。

食藥署進一步說明,系統性查核須由輸出國政府機關向食藥署提出書面申請,並進行書面審查與實地查核,評估確認輸出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與政府機關監督措施與我國是否具等效性,而且系統性查核管理措施為國際間普遍多數國家對動物源性產品的輸入管理方式,透過這樣的管理措施,可以落實從境外源頭管理輸入食品,強化輸入產品的食品安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