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权人物影音专访,中央研究院前院长翁启惠。(图/记者李毓康摄)

▲翁启惠无罪之路,走的辛苦。(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涉及浩鼎案,被依贪污罪嫌提起公诉,士林地院去年底一审判决翁启惠无罪。经过近一个月后,检方也决定放弃上诉,让翁启惠就此无罪确定。就如翁启惠获判无罪时发表声明称「正义虽到,名誉难复,希望就此画下句点。」本案历经侦查起诉,到无罪确定历时近三年,翁启惠无罪之路,走的辛苦。

翁启惠在国际生技产业中,夙负盛名。早在20年前生技业初萌芽时,他就已经是享誉国际的学者,引领产业风潮。但他2003年毅然决然放弃国外的高薪,选择回到台湾,就是希望能带动发展台湾的生技产业。2006年他接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0年来,让台湾的生技业开始起飞。但就在此时,却卷入浩鼎生技内线交易案,最后更被检方锁定为贪污收贿被告,轰轰烈烈提起公诉。

就如翁启惠在案件审理期间,多次发表声明,说「台湾舆论不想要知道真相,在名誉和人格谋杀了一位中研院长后,台湾又获得了什么? 」自己「对台湾只有无偿付出。我的智产权无偿奉献给中研院。」但「台湾社会没有兴趣听,只相信二年前听到看到的『贪污』二个大字!」最后他更无奈表示,「假如我不是翁启惠,会这样相待吗?」

翁启惠一审获判无罪后,检方「自我节制检察权之行使,不上诉。」在士林地检署发布的新闻稿中,有3分之1篇幅在说明当时侦办浩鼎案时,发现了我国生技产业对技术移转过程的利益冲突界线不明,相关人的回避义务规范也混沌暧昧。检方既然发现有混沌暧昧的法律问题,但仍决定拿国内学术界最大的中研院长翁启惠开刀,企图一炮而红的作法,让人不禁要问,检察官经常挂在嘴上的「有利不利被告一律注意原则」,放哪去了?

翁启惠终获无罪,就如同他发表的声明所称,「正义虽到,名誉难复,希望就此画下句点。」满是无奈!


翁启惠无罪之路大事记:

1998年──
翁启惠、浩鼎董事长张念慈、美国学者Danishefsky等3人在美创办Optimer Pharmaceuticals(浩鼎母公司)

2002年──
Optimer在台转投资浩鼎,浩鼎公司成立

2003年──
翁启惠返台

2006年──
翁启惠接任中研院长

2007年──
浩鼎与中研院合作糖分子合成计划

2011年──
翁启惠续任中研院长

2012年──
10月间 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出面,以6000万美元承接Optimer的浩鼎持股
12月间 润泰以每股31元转让持股予翁启惠女儿翁郁琇等146人,翁女以约9300万元取得3000张
年底 浩鼎以90元登录兴柜

2013年──
浩鼎宣布中研院技转新一代癌症疫苗,并进行人体临床一期试验

2014年──
浩鼎二度获中研院技转授权,并与中研院签署OBI-833授权合约

2015年──
3月间 浩鼎以310元挂牌上柜
12月间 盘中来到755元、终场收740元,创挂牌来新高

2016年──
2月间 证券营业员建议下,翁启惠代女处分10张,出脱持股3天后,浩鼎宣布解盲失败
4月间 检调单位对浩鼎首度发动侦查行动,翁启惠自美返国,隔天张念慈等人被列内线交易被告
4/21 翁启惠被士林地检署列为贪污罪被告

2017年──
1/9 士林地检署侦查终结,依2个贪污罪嫌,对翁启惠提起公诉
2/15 士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审理本案

2018年──
6/7 翁启惠接受《ETtoday》法律云专访,案发后首度公开说明
8/28 浩鼎案辩结,翁启惠发表声明:假如我不是翁启惠,会这样相待吗?
12/28 浩鼎案一审宣判,翁启惠无罪

2019年──
1/21 士林地检署放弃上诉,翁启惠无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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