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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君賣出老爸兩年前給他的房子,被要求繳近3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他說:老爸用400萬元買的房,裝潢花了80萬元,500萬元賣掉,還要繳土地增值稅,我是賠本的。

 

財政部國稅局官員說,贈與案件的成本按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算,甲君案件的成本是204.4萬元,不能用老爸的買價400萬元算。

 

節稅方法不要老,經驗竅門不可少。甲君如果提前規劃,就可免繳很多冤枉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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