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踏青,心律失常患者鍛鍊的“四項基本原則”
清明小長假,大家有沒有去郊遊踏青?
出門遊玩安全第一,今天哈大夫想再講講,心律失常患者運動的“四項基本原則”。
1. 鍛鍊強度多大合適?
首先,心律失常患者是可以運動的,做什麼運動及可耐受的運動強度取決於所患心律失常的類型。
絕大多數良性心律失常患者未發病情況下可以像正常人一樣運動,但建議開始運動時以小運動量運動爲宜,步行或快走踏青當然也屬於小運動量的運動,其它還有打太極、做廣播體操、走跑交替、騎自行車等。
良性心律失常 指發病時不會影響到血壓等生命體徵不會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如早搏、絕大多數房性心律失常等。
2. 運動量多大合適?
一般通過主觀感覺和心率恢復正常所需的時間來判斷。
在鍛鍊時輕微的呼吸急促應在休息後約4分鐘內明顯減輕,心率恢復到正常或接近正常,否則應考慮運動量過大。
心血管病患者或高危者應以不引起特殊不適爲限。
3. 頻率多少合適?
每週4~5次20~30分鐘的低運動量運動,或每週3次以上中等量運動,每次持續40~60分鐘。
合理的運動計劃,別忘記運動前的熱身和運動後的放鬆:
- 5~10分鐘的熱身活動;
- 20~30分鐘耐力運動或有氧運動;
- 5分鐘的放鬆階段,逐漸減少運動。
4. 其它特殊注意事項
在國內外都出現過年輕人因長跑而發生猝死,這些年輕人通常都是發生了惡性心律失常。
所以如果出現過室顫,或是猝死倖存者,都建議植入心臟復律除顫器(ICD),在有ICD保護情況下可進行低強度運動鍛鍊。既往有室速發作的患者,也應以低強度運動鍛鍊爲宜。
祝大家假期愉快!
文丨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