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陈柏廷】

大陆记者叶青林申请驻台遭我方拒绝一事,持续在两岸延烧。仅管2005年大陆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时,台湾也曾拒绝陆媒驻台,但相较此次却以空泛「假新闻」为由,且叶并非反驳官方,而是反驳部分台媒的假新闻,官方跳出来制裁,不只有失妥当,恐怕也与台湾民主自由价值背道而驰。

其实这并非我方首次拒绝陆媒驻点申请。姑且不论2001年,我方以「总量管制」为由,驳回新华社驻点申请,2005年4月时,在政府授意下,陆委会以「新华社」及《人民日报》报导偏重负面,决定暂时中止两家陆媒来台驻点,相关禁令直到2008年才解除。

坦白说,比较一下05年禁止陆媒驻点,与这次叶案相关情况,就可看出此次禁止叶青林来台驻点「荒谬」之处。

从背景来看,大陆通过《反分裂法》,台湾民众群情激愤,我方以两家陆媒报导不利两岸交流为由,而且直指台湾官方,拒绝驻点申请,还算说得过去。反观叶青林对花莲地震相关报导,意在反驳部分台媒的「假新闻」,而非刻意与台湾官方针锋相对,台湾官方冲到第一线剑指叶,有失妥当。

此外,2005年主要禁止两家陆媒来台驻点,而非针对单一个别记者,但这次台湾官方冲著就是叶青林一人,即便叶在新闻报导方向上,未让台湾官方满意,但如此就禁止叶来台驻点,也有失比例原则。

坦白说,民主自由及新闻自由一向是我方自傲于对岸之处,但这次叶案的处理方式,已让台湾赔上最引为傲的价值观。而陆委会还以天津大爆炸案时,两岸新闻媒体采访也不对等事由,做为合理化我方行为的理由,台湾「得不偿失」。

不讳言,大陆对媒体新闻采访上确实也有不少规范,但是要推倒一座高墙,相信不是树立起另一座高墙与之对抗,而该以更开放的姿态,来凸显两岸坚持新闻自由的不同。只是从我方的做法来看,台湾已成叶案中最大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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