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监护共同监护有什么不同?

 

所谓『共同监护』,是指父母离婚后,双方都有未成年子女法律上的监护权,也都仍然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因为孩子的身体无法一分为二,所以此时还会再有区分谁是主要照顾者(就是孩子是跟谁同住照顾)。

 

而在共同监护的情形下,孩子所有事项,原则上要由父母双方共同决定,除非一方有签署并登记重大事项委托书给另外一方,此时才会由该方单独决定孩子的重大事项。关于重大事项之委托,可参考林佳怡律师  委托监护同意书  文章。

 

而『单方监护』,则是指只由离婚父母中的其中一方,取得未成年子女法律上的监护权,成为孩子的唯一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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