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90周年校庆。(图/记者崔至云摄)

▲台大90周年校庆依然没有校长可以主持,「台大校长卡管案」争议期盼就法论法,早日圆满落幕。(图/记者崔至云摄)

2018年11月15日是国立台湾大学创校90周年校庆,前一天(14日)晚上在台大医院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校庆酒会上,来自海内外各地的台大校友会组团回来一起欢庆。在这场合,台大前校长孙震致词提及,台大校庆盛会竟然没有「校长」来主持而感到遗憾。

在那场庆祝酒会之后的10天,11月24日举行九合一大选,开票结果,公民们用手中的选票翻转了绿蓝政局版图。社会舆论亦指「台大校长卡管案」是冲击选情原因之一,值得主政当局虚心检讨、改进。

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目前承审中的诉愿案,包括台大学生、管中闵本人、台大校方,所提不服教育部「卡管」的行政处分,诉愿程序亟须尽快作出正确议决,好让教育部作为执政体制之一环,能有个台阶好下。

这争议究应如何善了,自应本诸「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就法论法,不要陷入「因人设事」的窠臼,切莫用政治意识型态的思维,取舍个别特定之人选。

依《大学法》第9条第1项规定,「校长遴选委员会是由学校自己组成的,经公开征求程序遴选出校长后,由教育部聘任之,从而产生国立大学的新任校长。」按照法条的文义解释,由学校自己组成的校长遴选委员会,将校长人选确定后,报由教育部完成聘任程序,校长就此产生。也就是说,教育部只是扮演「发给聘书」的角色而已。

如果有人对这个人选的产生有何争议,教育部既无义务去查清楚,法律亦未赋予其查清楚的权力。解决争议的法律途径,只能向前述的法定组织-校长遴选委员会申诉,只有该委员会才有权责去查明、厘清。这也就是《大学法》第1条开宗明义所定的,「大学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治权」。如前所述的法律规定情形,正是大学自治精神的体现,而今教育部的「卡管」岂非就是一个违法的行政处分?

总之,台大校长的人选,到底是谁来当会比较好,局外人没能奈、也没资格去说三道四,所以是「不能管」,或「管不著」。而今只有盼望诉愿机关的明智裁决,好让教育部尽快依法「上管」,让台大校长职位不再继续空悬,让大学自治的良法美制莫遭践踏。

兹赋「江城子」词一阙为记:

十年执政两茫茫,砍年金,卡校长。百业萧条,无处话凄凉。
正义转型应不识,尘满面,心如霜。
夜来幽梦忽惊慌,只盼望,拆东厂。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如今大选翻盘日,明月夜,掌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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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彬,律师,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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