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试图通过讨论柏拉图的美德与正义,以之作为分析起点,得出人至善的实现要通过集体的生活,建构起一个整体主义政治社会;而波普在柏拉图结论的基础上批判了整体主义,结合当时的苏联体制和法西斯体制,认为整体主义必然是极权主义。笔者认为在忽视法律等要素、通向整体主义的途径和方法论各异的情况下,将柏拉图的整体主义简单的归结为波普的极权主义,值得考虑。

主题词:建构 美德 整体主义 极权主义

随著城邦的兴起,根源于哲学基础之上的政治学必然兴起,所谓政治学就是城邦的学问和技术。而作为一名希腊的大哲学家的柏拉图,其哲学思想也必然包含政治学的内容,很明显就其代表作《理想国》和《法律篇》就是政治学的开山之作。

柏拉图的政治学说,建立在「理念论」的基础之上,被某种高超的智慧所把握的政治反映在城邦中就是美德。美德在城邦中规定了公民的行为的基础和原则,是政治生活的稳定标准和规范。何所谓美德,美德即知识,柏拉图完全接受了苏格拉底的这一论断。而知识就是道德知识,也就是何所谓美善,何谓正义,何谓勇敢,何谓智慧,何谓节制的知识。而美善、勇敢、智慧、节制、正义的认识仅是其命题的一个方面,其命题的另一方面就是实践这些认识,也就是知识就是美德所推导出的知德必行德的必然结论。但在实践这些美德时,就必须涉及到行为和主体——城邦的公民及公民的本性问题。「人的本性是不会在这种狭隘范围内暴露其真面目的。因此,写在个体灵魂上的小写符号几乎都是晦涩难读的,惟有以人的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大写字母表达,我们才能读懂他们。」[①]因此必须要将人性特别是美德这个东西放到城邦政治中去验证和实践。这也是柏拉图的《理想国》的立足点。众所周知,政治的核心是正义,在柏拉图的政治学说中,正义有两个维度:城邦的正义,即城邦各等级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即「通过各种公民履行适当的功能而导致国家中的和谐」[②];公民的正义,即公民遵守规范伦理,即公民灵魂各个部分的合适平衡。因此,正义意味著限制意识,公民都坚守自己的职责。同时这也明显是一种生活的态度,生活态度根植于人性。而柏拉图基于对人的私欲的考虑,并深刻明白单独靠人的内省自律是不行的,「个体的灵魂是维系在社会本质之上,」[③]所以必须将个人的实践正义推向城邦和政治层面上。

因而从美德和正义两个方面都要求公民进行城邦社会生活或政治生活,而城邦的最高的善「乃是尽可能成为有美德的人,并且终生如此。」[④]要达到最高的善,在柏拉图看来只能是必须经过集体生活,才能达到这种境界。因为集体生活「超越了行为的一切条件、目的、物相。」[⑤]

如何过集体生活,柏拉图认为,城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个人特别是希腊公民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个人的价值依赖于城邦这个整体,离开了城邦这个整体,人就无法实现人的价值,人也就不是雅典公民了。亚里士多德说:「离开了城邦,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祇,」「不是一个鄙夫,就是一个超人。」[⑥]

因此,柏拉图在研究希腊城邦集体生活时,强调净化灵魂的重要性,推崇社会和谐的价值,在经济上推行平等公有的思想。努力在社会上形成一个「纯天然」的整体,但这种天然平等的整体是几何学的对称,每一个体在共和国中都有自己的一份权利和义务,但这些权利和义务决不意味著是等同的。这也符合柏拉图的城邦公民的等级分层制,也是达到正义的一个途径。而且他十分推崇斯巴达式的城邦的公餐制、集体军人式的生活、禁止私人宴会和饮酒等一系列社会内容,然而这些形式必然是整体主义色彩浓厚的。在其有关城邦的政治学说中,正义的城邦是最理想的城邦模式,在这种城邦模式中彻底贯穿了整体主义的思想。他不泄的追求城邦的和谐和统一,将独立的个人完全融入社会整体之中。形成了一种对城邦的爱,发自内心的爱,而正是对公共利益的爱,才构成了国家的基础。最终明确公民「你们是为了整体而存在。」[⑦]

同时在柏拉图眼中私有财产是人们自私和贪欲心的根源,它妨碍人的正义和善的实现。只有消除私有财产和家庭,实现共产共妻,才能保持人的内心的纯洁,打破小私有观念,形成全民整体主义精神。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讲:「我所说的大自然法则,实际上就是自发的自然的接受法律的统治,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⑧]只有在这种制度下,人们才能形成和谐和统一的认识,城邦的正义通过各种公民履行适当的功能而导致的国家中的和谐。达到有良好秩序的整体形式。最后使所有的公民达到最高的善就是尽可能成为有美德之人,并且终身如此。」[⑨]

在柏拉图前期的思想中,达到整体主义的办法或手段只能是通过教育和共产的方式,如「居公共之屋,食公共之食,」将所有的十岁以上有公民权的孩童送往乡村,接受军事教育,打破小家的家庭体制,达到城邦的高度的统一和谐。这也是为后人所诟病的带有文化专制主义精神的教育方式,是一种意识形态化的教育。导致的结果只会是偏见、公共舆论的权威迫使每个人为了这种抽象观念牺牲他的一切爱好、观念和习惯,甚至是牺牲财产,他的最亲密的私人关系和人际关系。

公正的评价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定范围内的有关者,在一定的情况下描述和规范化共同利益所遵照的说明和补充。[⑩]因此在这种逻辑和分析层面上,波普对柏拉图的观点大加批判。他认为柏拉图的政治哲学的逻辑是一种建构理性主义或曰历史主义,人的理性能充分认识历史发展的规律,历史发展也是有规律的,按规律进行的。在此基础上(历史主义的贫困)柏拉图的设计的整体主义的城邦是建立在柏拉图还原论的基础之上,是回归原始的一种历史倒退,波普认为「柏拉图教导人们,变化是邪恶的,而静止是神圣的。」[11]因此作为城邦,变化带来倒退,只能使城邦不正义,只有保持静止,反对变化,才能防止城邦的腐化堕落。波普还进一步演绎运用新柏拉图主义的第一原理,「万物的原因和起源是一,是绝对。」[12]因此要促进城邦的发展,保持静止还非最优,退回或回归原始的——即城邦的原初状态时期才是最优时期,当时的政体也应该是最优政体。在柏拉图的那「好的东西和祖传的东西真是可以完全可以等同起来。」[13]一个原始社会即是一个显然的最优社会,作为希腊的政治主体——城邦「是自给和闭关的。」[14]而同时「神秘的或部落的或集体主义的社会可以称为封闭社会。」[15]一个封闭社会只可能是一个意识形态控制信息不对称,居民是无知、浅薄的社会,是一个贫困的原始落后的社会,「都没受教育,他们不识字,由于不识字,他们都愚昧,愚昧就不聪明。」[16]就容易实施愚民政策。

对比一个开放社会:有一个开放的舆论空间,体现和发挥人心所向的道德力量,城邦可以选择继承和发扬的道德伦理的推广方式,善于利用正面形象推及他人,培养实践能力。于是这个封闭社会必然需要一个英明的领袖来确保公民的社会性需求的满足,「智者必须领导和专政,愚人必须紧跟。」[17]也因而必然产生柏拉图意义上的一个哲学家-王,来统治城邦的所有人。况且「没有一个年轻并且没有责任心的人类灵魂能够仅凭其天赋而在人群中树立起绝对的权威。」[18]而这个哲学家-王是城邦中仅有的智者也是「在任何达到一定文明程度的人类集体中存在进行统治的少数人。」[19]更何况缺乏约束和制约,由他自己制订规范,让其自己遵守自己制订的规范是更困难,也是不可取的。而一旦公民「顺从规范,规范就会以社会控制的形式发生作用。」[20]使哲学家-王更加容易控制城邦,外加「他注定要处理众多的谎言和骗局,」[21]同时「宣传的谎言是增加他的健康功效的希望,也即是加强对精英种族的统治。」[22]而且在实际运作中,哲学家-王「不可能通过理性的方法产生出来,而只能靠运气侥幸获取。」[23]更增加了城邦政治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作为哲学家-王,他的「社会力量通常表现为向往权力。」[24]最终城邦政治只能是「屈从于另一个人的专断意志。」[25]因为「一个进行道德行动的主体虽然必须服从一种权威,并对他的本质性在一定方式下实行强力,但是,必须自己采取义务,并且把道德要求作为自己的事情。」[26]一种缺乏外在约束和自己服从自己制订的规则的道德自律是很难作到的,唯一的可能是产生一个独裁者。

此外,柏拉图一系列的通向整体主义的方式,抛弃私有财产,婚姻制度和家庭的理想国,被看作是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侵犯,这也更符合波普极权主义的政治标准。他的目的是「按照一种明确的计划和蓝图重新塑造社会整体,……掌握关键的位置,扩大国家的权利……直到国家几乎变得等同于社会。」[27]

所以波普在此维度上认为柏拉图的政治学说中「最大的敌人就是掌国的专制主,在他治下,没有自然法,有的只单独一人,发号施令,法只不过是专制统治者任意发布的命令。」[28]是一个应受批判的「建构理性主义……必然导致非自由主义的乃至反自由主义的」[29]非理想国,是一个极权主义的政治城邦。

在一定的程度上,波普的批判是有力的,波普发现了柏拉图为了实现公民的最高的善,采取了方法论上的集体主义,重视人的社会性或「人天生就是城邦的动物。」。通过社会性的途径达到公民价值。但这种途径缺乏有效的调节机制,十分容易忽视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或原子论立场,而且「政治权利的集中和人类的自由是互相排斥的、互不相容的。」[30]最终只会使自由主义的最终目标被歪曲,最终导致极权主义[31]。

但并非柏拉图的学说对此的回应是毫无还手之力。后期柏拉图修正了自己的政治学说,给理想国注入了新的元素——法律。柏拉图发现最优政体是很难实现的,只能退而求其次:「怎样设计政治体制,才能把坏统治者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的程度,」[32]这就会推导出法律治理国家。在《法律篇》中,柏拉图讲:「建立城邦并为之立法是使人们脱去孩提时代的一种最好的形式。」[33]城邦通过立法,使公民完全融入社会即城邦中,达到为之立法城邦的自由、团结和智慧,使城邦达到最终的和谐和统一,因此公民的个性将被完全的融入在城邦之中。即使城邦本质上具有闭关自性,「他也必须有各种法律来保障这种自给和闭关的生活。」[34]通过制度的形式,追求完美的法制,通过法制,达到城邦的和谐统一。「城邦必定是宪政国家或法制国家,城邦既然是轮番为治的公民团体,城邦当然高于他的每一个别公民,也是高与他的一切统治者,这是城邦的民主集体主义——一种以公民最高主权的民主集体主义,所以他必须按规章治理。」[35]

而且这种法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人定法即普通法律,另一种是风俗习惯。前者是城邦正义实施的法律保障;后者是个人正义美德实施的道德保障。这样就达到了柏拉图所设想的「逻各斯、法理、秩序与理性、法规、秩序是三位一体,既是物理世界的第一原则,也是伦理世界的第一原则。」[36]

在此基础上,在希腊,人受法律约束,有了制度上的有效保证的措施来约束当政者,「有法律产生的什么该怕什么不该怕的信念,」[37]就保证了整体主义政策的稳健实施。在这种逻辑中,避免了出现极权主义而达到城邦或政治的正义、公正,公正是法律,也是有组织社会的基础。正是由于有了公正的整体主义,同时摆脱了封闭社会所具有的特征,使公民的参政权和参政意识等形式有效的发挥,城邦的政治也更具有了预见性和持续性,达到柏拉图所向往的国家强盛繁荣的民主时代,政权——城邦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也合法性增强。毕竟城邦的正义是秩序、规则、统一和合法性的一般原则,合法性与人的灵魂的全部力量是和谐一致的,社会实体的每个部分都接受他的应得权益,并协助维护整体秩序。这样城邦的整体主义更加完善,达到建立一个推动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除社会不平等或者修补社会不平等的整体主义城邦社会,建立一个尽管「只有少数几个人可以制订政策,但我们所有人都可以批评他,」[38]的民主的整体主义社会。

柏拉图发现,自从伯里克利改革后,公民大会拥有立法权、内政权、外交权和决策权,陪审法庭的权利也随之扩大,同时他还实行公务津贴制度,使平民以过多的热情参与政治,因而平民的普遍无知和权力过分膨胀,必然会产生一批以开会和表决为生的政治寄生虫产生;一味强调人民的权力,导致了操纵和煽动民意的群众领袖的出现,使雅典的民主政治堕落腐化为暴民政治。特别是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雅典的失败,雅典的民主政治出现了危机,进而僭主政治和暴民政治的政权的相继上台,人民无知而有权力过重,最终以民主的名义,将苏格拉底判处死刑,更促使柏拉图对现有政体的不满,需要对民主体制进行必要的批判和理论修正,引入一种新型的更合适的政体来完善城邦的正义,而其整体主义式的政体是其认为最为适合当时雅典的一种体制,有利于克服当时民主制的弊端。

波普认为:「科学开始于问题,问题促进科学家思考。」可以认为,问题是认识的主体与认识的客体之间出现的矛盾与对立的反映。问题的解决在于对矛盾和对立的认识。这种矛盾与对立,会使寻求的快乐的认识主体产生困惑与不安,认识主体为了消除这种不快的感受,促使人积极地寻求消除冲突的方法。在寻求解决方法的过程中,他(她)不能够使客体发生根本的改变,于是主体就自己发生转变,这是一个主体客体化的过程。这种变化如果被主体大脑的理性区域记录下来,那么这些被记录下来的东西就成了大脑里固定下来的知识,而如果这些知识是体系化、系统化的,那么就成了理论。这种理论有两个构成方式:开放社会的零星渐进工程、整体主义的乌托邦工程。

然而随著时代的发展,柏拉图的整体主义思想不断的受到修正和充实,逐渐的适应了政治现实,也已经非其本义。但是波普认为这种整体主义已经被运用到现实中,可以直接用来分析在20世纪30、40年代各国的政治实践中去,尤其是苏联的斯大林集权主义中央集权体制,波普认为这是柏拉图整体主义的再现和运用。他发现斯大林体制的诸多弊端,特别是将个人社会完全融入和泯灭于国家中,使人的个性和独立性、社会的独立性完全丧失,使社会制约权力等机制形式不复存在;特别是该体制中部分人垄断权力,特权现象普遍存在,更何况这部分人的理性同样也是有限的,并非是全知全能的,必然达不到「民主政府,专家管理」的理论状况。同时在运用共产主义手段来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时,造成了社会的普遍的低效和权力的不平衡,没有使社会的正义得到改善,反而是一种专制的极权体制和极权国家。他对政治现实执行一种抽象和归纳,总结出这种整体主义是对社会进行整体主义改造和控制的思想,造就了极权主义直觉,必然导致独裁专制。因此波普将这种体制的弊端全归之于柏拉图的整体主义的名头上,认为是整体主义的思想中的缺陷造就了这场政治悲剧,从中也必然推出了柏拉图的整体主义是极权主义的结论,这个结论必然忽视了问题产生和解决的内在原因。而其根源在于波普的「事实和价值二元论」的政治学研究方法,认为人的理性是及其有限的,社会也不存在什么进化规律,人不能科学或合理的预测历史未来的进程,俄狄浦斯效应是人类理性的一曲哀歌,靠人的理性是不能建构任何理想模式的。波谱要求研究政治现象是要价值中立,不能判断他人的价值偏好,只能探究政治事实的表现。在通向理想国时,存在这大量的「俄狄浦斯」效应,所以预测本身就影响了被预测事件,理想国的模式就影响了政治现实的发生和发展;此外,人的知识的增长不可预测,而人的历史则受人类知识的影响,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

因此,就其柏拉图的系统的政治学说所形成的整体主义政治观,是能够经受波普的挑战的。他的整体主义在法律的健全和完善的前提下,最终摆脱了单一的独裁者的政治现象,同时培养了强有力的合作行动者,其出众的行动能力意味著不仅会使那些受到消极影响的人们消极的外在力量和恶劣的综合影响,是会使采取积极的对策措施的城邦公民。这使其政体符合混合政体的带有共和色彩的政体,成为共和政体的理论源头。

而波普对柏拉图的批判不是在同一层面上,波普认为「极权主义和决定论是两位一体的,政治上成为极权,理论上必然成为决定论。」[39]柏拉图从逻各斯的本质主义出发论述人的终极追求,其必然是建构理性主义和历史决定论的,必然产生以权利为中心的价值判断,是历史主义的规律性的观点,而且其建构理想国的方法也是有问题的,他的途径的整体主义是一种错误的诱导,一切政治、经济、社会问题都不能靠总体工程,而只能靠零碎工程加以解决,柏拉图的结果只会是封闭社会、极权主义。从中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的理论基础和阐述重点是有所区别的,并非在同一维度上。更何况波普忽视了对柏拉图的法律思想的考虑和认识,因此争论的焦点发生了偏离,使柏拉图的整体主义可能转变为波普的极权主义。

总之,在柏拉图和波普尔政治学说的理论源头上,均带有自由思想,只是建立在不同的哲学基础之上,对政治进行论述,采用不同的途径来达到其理想状态,均有其合理性。其实不管从社会性或个人主义的观点,只要把握适度原则,要达到自由,两者均能殊途同归。他们两人从不同的前提假设为基点,以各自的时代特色为依据,辅助不同的政治主张,在相异的观念中产生了不同的结论。因此若要将柏拉图的整体主义简单的等同为波普的极权主义,这是极为不妥的。但其中有一点从波普的批判中应该认真吸取:整体的思想被过多的强调,从整体思想出发,人民似乎忘记了个人,泯灭了人的主体性价值,或者至少不是关心他们的内在本质,这也是对中国社会思潮最有现实意义的。

The Holistic Origin of Utopia

——the theoretical difference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between Plato and Popper

Fan-shijie

(The school of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hip in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100875)

Abstract: This article try to analyze the Plato』s virtue and justice, conclude that the achievement of people』s perfection ask people should have collective lives and construct a holism political society. But Popper reviewed the dictatorial regimes of the Soviet Union and fascist. On the ground of the conclusion of Plato, he critic the holism and believe the holism will lead to totalitarianism. The author thinks it is not so certainly that the Plato』s holism is the same as the Popper』s totalitarianism if not take the facts of laws, the way to holism and political methodology.

Key words: construct virtue holism totalitarianism


[①] 卡西尔 《国家的神话》 华夏出版社 99年版 p74

[②] 霍普曼贤 《柏拉图和孔子思想中的爱与国家观》 摘自《中西政治文化论丛》 马德普 主编 天津人民出版社 p16

[③] 卡西尔 《国家的神话》 华夏出版社 99年版 p75

[④] 柏拉图 《法律篇》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 p111

[⑤] 侯外庐 《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 人民出版社 92年版 p169

[⑥] 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 商务印刷馆 1986年版 P7、9

[⑦] 波普尔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上卷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9年版 p158

[⑧] 柏拉图 《法律篇》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 P89

[⑨] 柏拉图 《法律篇》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 P111

[⑩] 哈贝马斯 《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 重庆出版社 94年版 p37

[11] 波普尔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上卷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9年版 p78

[12] 卡西尔 《国家的神话》 华夏出版社 99年版 p163

[13] Lao strauss: What is political philosophy 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 1959 p29

[14] 顾准 《希腊城邦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86年版 p22

[15] 波普尔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9年版 p325

[16] 边沁 《政府片论》 商务印书馆 95年版 p185

[17] 波普尔 《历史主义贫困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8年版 p161

[18] 柏拉图 《法律篇》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 p91

[19] 莫斯卡 《统治阶级》 译林出版社 2002年版 p311

[20] 哈贝马斯 《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 重庆出版社 94年版 p52

[21] 波普尔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上卷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9年版 p255

[22] 波普尔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上卷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9年版 p256

[23] 波普尔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上卷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9年版 p300

[24] 莫斯卡 《统治阶级》 译林出版社 2002年版 p13

[25] 李强 《自由主义》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8年版 p34

[26] 哈贝马斯 《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 重庆出版社 94年版 p63

[27] 波普尔 《历史主义贫困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8年版 p60

[28] 李强 《自由主义》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8年版 p34

[29] 李强 《自由主义》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8年版 p115

[30] 波普尔 《历史主义贫困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8年版 p169

[31] 极权主义是对整个社会的全面改造与全面控制,创造一种前面的生活观念以及一个有机统一的国家与社会。参见李强 《自由主义》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8年版

[32] 波普尔 《历史主义贫困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8年版 p162

[33] 柏拉图《 法律篇》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 P113

[34] 顾准 《希腊城邦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86年版 p19

[35] 顾准 《希腊城邦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86年版 p19

[36] 卡西尔 《国家的神话》 华夏出版社 99年版 p79

[37] 柏拉图 《柏拉图全集》 人民出版社 2003年版 p409

[38] 波普尔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上卷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9年版 p344

[39] 波普尔 《历史主义贫困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8年版 p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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