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31年9月18日,關東軍侵佔東北,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侵華戰爭整整持續了14年之久。然而很多人不知道,日本敢侵略中國,卻不敢向中國宣戰,並反覆向世界強調中日之間有的只是“事變”,而不是戰爭。

  其實早在全面抗戰爆發之初,日本國內就關於“宣戰”問題產生過激烈的討論。日軍參謀本部和陸軍省的一些少壯派軍官認爲應立即向中國宣戰,並採取更積極的軍事措施,但遭到了內閣的強烈反對。

  1937年8月25日,日本專門就“宣戰”召開了首、陸、海、外四相會議,最終認爲“實質上無疑是戰爭,但因宣戰,則利害得失錯綜複雜,一致意見是把這一問題擱置起來”

  古今中外,任何國家發動戰爭都要有一個適當的藉口,否則師出無名,戰爭還沒開始就已經輸了一半。日本對中國發動的是一場非正義的侵略戰爭,既然是“非正義”的戰爭,日本必須要使用非正常手段欺騙世人。

  在國際上,日本不僅宣稱對中國領土沒有野心,還散佈謠言“此次事件是由經過充分準備的中國人對日本的軍事行動所引起的”,並恬不知恥地要求中國方面對日本道歉,保證不會有類似的事件發生。在國內,爲了挑撥日本民衆對中國的仇視,日本政府反覆強調“事變”是“爲了懲罰中國軍隊之暴,促使南京政府覺醒,於今不得不採取斷然措施”。

  不過日本選擇“不宣而戰”最重要的還是出於利益上的考量。鴉片戰爭後,中國逐步淪爲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日本侵華必然會影響歐美列強的利益。九一八事變之後,英美就加緊在華扶植代理人以遏制日本的擴張。爲了避免在國際上樹敵,同時也是爲了不過早的暴露野心,日本只能用“事變”代替“戰爭”。

  日本是彈丸之地,想要吞併中國必須儘可能地將中國分化瓦解。早在九一八過後沒多久,日本特務機關就劫持溥儀到東北成立“僞滿洲國”,此後又製造了僞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汪僞國民政府等。

  日本近衛內閣將國民政府污衊爲地方政權,承認受日軍控制的傀儡爲“新政權”。日本既然與“新政權”是合作關係,那麼在法理上說就沒有必要對“盟友”宣戰。同時因國民政府與“新政權”爲敵,日軍又爲自己找到了出兵的藉口。

  學者陶行知當年說過一句話:侵華戰爭就是美國支持的一場戰爭。日本戰略物資基本全部依賴進口,以石油爲例,日本戰前產量不足50萬噸,而需求量卻高達180萬噸,缺口全部由美國人來填滿。抗戰爆發後,日本每年的石油消耗量暴增至500萬噸,產量卻沒有任何變化,對美國的依賴程度超過了恐怖的90%。

  日本將美國視爲對外擴張的發動機,然而美國卻在1933年8月通過了“中立法案”,禁止將戰略物資和武器裝備等賣給交戰中的國家。日本遲遲不敢向中國宣戰,很大程度是忌憚中立法案。一旦成爲交戰國,就無法從美國進口物資。

  同時由於德國納粹在歐洲蠢蠢欲動,爲了應對可能發生的戰爭,美國對日本採取了消極地妥協措施,既然日本沒有宣戰,則不認爲雙方是交戰國。1941年下半年,隨着日本的不斷擴張,逐步威脅到美國在亞洲的利益。兩國關係急劇降溫,美國對日本採取了嚴厲的經濟制裁,直接導致了太平洋戰爭的爆發。

  窮途末路的日軍選擇狂賭一把,南下奪取英美在東南亞的石油和橡膠等資源。太平洋戰爭的爆發標誌着二戰全面進入“世界大戰”的狀態。中國原本顧忌日本以交戰國身份禁止第三國向中國出口物資和武器,也並沒有向日本宣戰。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戰場成爲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一部分,隨着美援大量來到,中國政府正式向日本宣戰。日本此時已被國際孤立,向盟軍各國宣戰,但爲了顧及汪僞政權,直到戰敗都沒有向中國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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