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系」15名被告人領刑 非法集資434億餘元 近4萬投資者受害 新聞 第1張

法官向被告人宣讀判決。

“快鹿系”集資詐騙案公開宣判了,但“快鹿案”還遠未結束。

1月16日,時隔近三年、涉及近4萬投資被害人、造成百億餘元經濟損失的“快鹿系”集資詐騙案在上海一審公開宣判。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上海快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億元,判處上海長寧東虹橋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東虹橋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兩億元。對“快鹿系”高管黃家騮、韋炎平、徐琪、周萌萌等15名被告人以集資詐騙等罪名判處最高無期徒刑的刑罰,並分別處以罰金。

快鹿集團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局主席施建祥並不在此次宣判被告人之列。上海一中院在通告中標注,施建祥作為此案涉案人將被“另案處理”。

有市場消息稱,施建祥目前仍在外逃。在2018年6月中紀委國家監察委發布的“百名紅通”人員名單中,施建祥是第31號。

外界將施建祥稱為快鹿案的“首犯”,許多評論認為,只要施建祥一天不被押解回國,快鹿案就沒有完結。

判決書顯示,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涉案人施建祥指使東虹橋小貸公司提供虛假債權材料、東虹橋擔保公司匹配虛假擔保函件,再由金鹿系等融資平臺包裝成各種理財產品,連同中海投系融資平臺擅自發行的基金產品等,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採用召開推介會、發送傳單和互聯網廣告、隨機撥打電話、舉辦或贊助演出等方式通過門店、互聯網等途徑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和銷售,從而非法集資共計434億餘元。非法集資所得錢款均被轉入涉案人施建祥、快鹿集團實際控制的銀行賬戶,除282億餘元被用於兌付前期投資者本息外,其餘款項被用於支付各項運營費用、股權收購和影視投資等經營活動、轉移至境外和購置車輛以及個人揮霍、侵吞等,造成實際經濟損失共計152億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單位和被告人的非法集資行為,造成近4萬名被害人的巨大經濟損失,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秩序,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安全。

快鹿案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僅是因為巨額經濟損失,也因為其牽連出娛樂圈的種種亂象。施建祥於2014年先後成立十餘家快鹿系P2P公司,通過接觸娛樂圈進軍影視產業,並投資了《大轟炸》《葉問3》《上海王》《槍過境》等多部電影。

電影《葉問3》的票房造假被曝光,開啟了“‘快鹿系’金融帝國”崩塌的多米諾骨牌效應。

2016年3月4日,《葉問3》正式在內地上映,票房迅速飆升,3天4.7億元。隨後,媒體曝光快鹿集團及其相關的公司以自有資金購買《葉問3》的電影票,藉此拉高票房。票房注水也牽出了快鹿集團在《葉問3》背後的金融佈局。

《葉問3》出品時,施建祥以2億元的價格買下內地發行權,推出所謂“互聯網+金融+電影”模式。以《葉問3》票房收益為投資標的,通過其旗下各融資渠道籌集大量資金。線下借《葉問3》電影購買假票房,將其業務注入其控制的上市公司,做大上市公司市值,推高股價牟利。

“假票房”事件曝光後的3月底,快鹿系下理財平臺金鹿財行和當天財富均爆發兌付危機。此後,快鹿系兌付危機相繼發生。

施建祥似乎對之後要發生的一切有預感,2016年3月7日即外逃至美國。4月份,他以身體健康為由,辭去快鹿董事局主席職務。

2018年6月,崔永元曝光影視業“陰陽合同”,涉及《大轟炸》合同問題,再度將施建祥以及背後的“快鹿系”牽出水面。

究竟快鹿案何時能塵埃落定,仍有待施建祥和其他涉案人員盡快歸案。

通報稱,司法機關將繼續加強對涉案資產的追贓挽損工作,對在逃的涉案人員繼續予以追捕、追訴。

(汲東野 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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