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府中段危老重建今天举行动土拆除仪式。(图/记者黄靖惠摄)

▲《危老条例》修正时程奖励,预计于5月后,容积奖励降为5%,之后每年递减1%至归零。(图/记者黄靖惠摄)

詹宜轩/台北报导

快跟上!《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以下简称《危老条例》)通过落日条款,原定今年5月后将归零的时程奖励,采行10%容积奖励减半为5%,之后每年递减1%,延长至2025年才会归零。而为引导扩大危老重建案的面积规模,这次修正草案也新增规模奖励,取消合并重建面积限制。

在外界声声敦促之下,内政部本月16日部务会报通过《危老条例》修正草案,主要是将今年5月到期的10%时程奖励,修正为届期后,降为5%,并逐年减少1个百分点,到第9年始归零,以鼓励民众申请重建。

内政部表示,现行《危老条例》施行,约有39.45%个案,仅申请时程奖励、及危险建筑奖励。若一次性取消时程奖励,恐大幅影响民众申请意愿,故这次修正草案调整,也鼓励民众持续申请重建。

此外,根据内政部统计,目前申请危老重建案的面积,约有51.83%都是在400平方公尺以下,且小面积建筑基地的案件数,有愈来愈多的情形。为引导扩大面积规模,这次修正草案,也新增规模的奖励,增订危老建筑物基地,加计合并邻地面积(加计之邻地面积,不得超过危老建筑物基地面积或1000公尺),达400平方公尺者,给予基准容积2%的奖励,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给予基准容积0.5%的奖励。并明定时程奖励与规模奖励,2者合计不得超过基准容积10%,与现行时程奖励的额度上限相同。

内政部强调,《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第3条、第6条、第8条修正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期函报行政院审查后,送立法院审议,希望能尽速完成修法,以利推动危老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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