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柏拉图著作札记(二十三)

张念瑜

【提要】色叙拉马霍斯所提出的「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的观点是一个不易回避的问题。苏格拉底从「强者」也会出错,从而否定了「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的观点。这在逻辑上是成立的;同时,苏格拉底论证结论:牧羊人或统治者为自己的利益,是将职业技艺弄混了。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苏格拉底论证结论:正义的人又聪明又好,不正义的人又笨又坏,与其理论体系相矛盾。。

色叙拉马霍斯(Thrasymachus,约公元前459—公元前400年)。他是卡尔西冬(Chalcedon)(今属土耳其)公民,他的职业生涯在雅典,是智者派主要代表。柏拉图的《普罗泰戈拉篇》《欧绪德谟篇》《普罗泰戈拉篇》《欧绪德谟篇》《《美涅克塞努篇》《高尔吉亚篇》《斐然德罗篇》《理想国篇》都提到了色叙拉马霍斯。柏拉图在《斐然德罗篇》中说色叙拉马霍斯是一个成功的修辞学家。

柏拉图在《理想国篇》第一卷就三个正义的定义问题展开讨论。第一个是批驳克法洛斯的「正义仅仅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的观点;第二个是批驳勒马霍斯的「正义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的观点;第三是批驳色叙拉马霍斯的「正义是强者的利益」的观点。而苏格拉底与色叙拉马霍斯的辩论的篇幅占本篇的三分之二。

一、「正义是强者的利益」之定义的提出

色叙拉马霍斯认为「正义无非就是强者的利益」(338C),他论证道:「每一种形式的政府都会按照统治者的利益来制定法律,民主政府制定民主的法律,独裁政府制定独裁的法律,其他也一样。他们通过立法对被统治者宣布,正义就是对统治者有益,违反这条法律就是犯罪,就要受惩罚。我的好先生,这就是我理解的正义的原则,在一切城邦都适用,正义就是已经建立起来的政府的利益。我想你会承认政府掌握著权力,政府是强大的,因此从中可以正确地得出结论,不管在什么地方,正义都是强者的利益。」(338E)从这里开始一直到第一卷结束。

二、苏格拉底与色叙拉马霍斯的辩驳

苏格拉底反对色叙拉马霍斯的这一观点。我们可以将他们之间的辩驳交锋概括为以下几个回合:

(一)统治者也会立错法,导致自己利益受损

针对色叙拉马霍斯的上述表示,苏格拉底通过讨论要色叙拉马霍斯自己确认以下要点:(1)统治者在立法时,有立对了法也立错了法的时候,立对的法是对统治者自己有利的,所谓立错了的法是对统治者不利的;(2)不管统治者立的什么法,人民都得遵守,这就是所谓的正义;(3)当统治者向老百姓发号施令的时候,有时候也会犯错误,结果反倒违背了统治者的利益。但老百姓却必得听他们的号令,因为这样才算正义。因此,「正义有时是不利于统治者,即强者的,统治者无意之中也会规定出对自己有害的办法来的;你又说遵照统治者所规定的办法去做是正义。」(339B-339E)所以,「正义是强者的利益」的定义是不成立的。

(二)辩论双方关于「没有一门科学或技艺是只顾到寻求强者的利益而不顾及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的。」的观点达同共识。

色叙拉马霍斯认为会犯错误的人不是真正的强者。他说:「我们说医生犯了错误,会计师犯了错误,老师犯了错误,诸如此类的说法仅仅是字面上的。而实际上我认为,就我们对他们的称呼的严格意义来说,他们绝不会犯错误……最精确的表述是,统治者只要还是统治者就不会犯错误,他在制定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规定时也不会犯错误,而他的规定是被统治者必须去做的,因此,就像我一开始说过的那样,正义就是做对强者有益的事情。」(341A)

苏格拉底故技重施,要色叙拉马霍斯自己确认:(1)医生是治病的人;(2)舵手是水手领袖;(3)每种技艺都有自己的利益,每一种技艺的天然目的就在于寻求和提供这种利益,技艺的利益除了它本身的尽善尽美而外,没有别的利益(341A-E)。因此,苏格拉底明确以下共识:

第一,「医术所寻求的不是医术自己的利益,而是对人体的利益。」(342C);

第二,「骑术也不是为了骑术本身的利益,而是为了马的利益,既然技艺不需要别的,任何技艺都不是为它本身的,而只是为它的对象服务的。」(342C);

第三,「没有一门科学或技艺是只顾到寻求强者的利益而不顾及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的。」(342D)

如果按照上述观点做进一步推论,可得:「统治者的技艺不是寻求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由此,苏格拉底此举颠倒了色叙拉马霍斯对正义的看法,正义是弱者或被统治者的利益。

(三)牧羊人或统治者为自己的利益,是将职业技艺弄混了。

色叙拉马霍斯嘲笑苏格拉底太幼稚,头脑简单,竟然认为城邦的统治者对被自己统治的人的态度也会像牧羊人对羊一样,日夜为被统治者的利益而操心,而不考虑自己的利益。色叙拉马霍斯说:「因为在你想像中牧羊或牧牛的人把牛羊喂得又肥又壮是为牛羊的利益,而不是为他们自己或者他们主人的利益。你更以为各国的统治者当他们真正是统治者的时候,并不把自己的人民当作上面所说的牛羊;你并不认为他们日夜操心,是专为他们自己的利益。你离了解正义不正义,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简直还差十万八千里。因为你居然不了解:正义也好,正义的人也好,反正谁是强者,谁统治,它就为谁效劳,而不是为那些吃苦受罪的老百姓,和受使唤的人效劳。不正义正相反,专为管束那些老实正义的好人。老百姓给当官的效劳,用自己的效劳来使当官的快活,他们自己却一无所得。」(343B-C)

苏格拉底反驳说,牧羊人放牧与挣钱是两种技艺。苏格拉底让色叙拉马霍斯自己认可:各种技艺彼此不同,因为它们各有独特的功能。因此,苏格拉底类推:牧羊的技术在于尽善尽美地使羊群得到利益,医术给我们健康,航海术使我们航程安全,等等。同样,挣钱技术给我们钱。「假如一个人在赚钱的过程中,身体变健康了,我想你也不会把赚钱的技术叫做医术的。」(346B-E)

苏格拉底认为,为了让牧羊人或统治者为自己利益而工作,必须让他们不使用挣钱技艺,要给工匠和统治者报酬。苏格拉底说:「没有一种技艺或统治术,是为它本身的利益的,而是像我们已经讲过的,一切营运部署都是为了对象,求取对象(弱者)的利益,而不是求取强者的利益。所以我刚才说,没有人甘愿充当一个治人者去揽人家的是非。做了统治者,他就要报酬,因为在治理技术范围内,他拿出自己全部能力努力工作,都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所治理的对象。所以要人家愿意担任这种工作,就该给报酬,或者给名,或者给利;如果他不愿意干,就给予惩罚。」(346D-347A)

(四)正义的人又聪明又好,不正义的人又笨又坏。

色拉叙马霍斯说:「头脑简单的苏格拉底啊,难道你不该好好想想吗?正义的人跟不正义的人相比,总是处处吃亏。……要是担任了公职,正义的人就算没有别的损失,他自己私人的事业也会因为无暇顾及,而弄得一团糟。他因为正义不肯损公肥私,也得罪亲朋好友,不肯为他们殉私情干坏事。而不正义的人恰好处处相反。我现在要讲的就是刚才所说的那种有本事捞大油水的人。你如愿弄明白,对于个人不正义比起正义来是多么的有利这一点,你就去想想这种人。如果举极端的例子,你就更容易明白了:最不正义的人就是最快乐的人;不愿意为非作歹的人也就是最吃亏苦恼的人。极端的不正义就是大窃国者的暴政,把别人的东西,不论是神圣的还是普通人的,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肆无忌惮巧取豪夺。平常人犯了错误,查出来以后,不但要受罚,而且名誉扫地,被人家认为大逆不道,当作强盗、拐子、诈骗犯、扒手。但是那些不仅掠夺人民的钱财、而且剥夺人民的身体和自由的人,不但没有恶名,反而被认为有福。受他们统治的人是这么说,所有听到他们干那些不正义勾当的人也是这么说。一般人之所以谴责不正义,并不是怕做不正义的事,而是怕吃不正义的亏。所以,苏格拉底,不正义的事只要干得大,是比正义更有力,更如意,更气派。所以象我一上来就说的:正义是为强者的利益服务的,而不正义对一个人自己有好处、有利益。」(343D-344C)

综上可见,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是天性忠厚,天真单纯。…不正义是精明的判断。」对此,苏格拉底进一步确认,如果说不正义是精明的判断,或者说,不正义是既明智又能得益。这个观点得到了色拉叙马霍斯进一步的确认。

 苏格拉底要色拉叙马霍斯自己确认以下几点:

第一,一个正义的人不想胜过别的正义者,但是他想胜过不正义者;不正义者想胜过正义的人和正义的事,使自己得益最多。因此,正义者不要求胜过同类,而要求胜过异类。至于不正义则对同类异类都要求胜过。因而,不正义者当然就又聪明又好,正义者又笨又坏了。

第二,不正义者与又聪明又好的人相类,正义者则和他们不相类,即性质相同的人相类,性质不同的人不相类。那么,同类的人是性质相同的。

第三,有的人「懂音乐」,有的人「不懂音乐」。「音乐的」那个当然是「聪明的」,「不音乐的」那个当然是「不聪明的」。

 第四,一个人聪明之处就是好处,不聪明之处就是坏处。

 第五,一个音乐家在调弦定音的时候,会有意在琴弦的松紧方面,未见得能超过别的音乐家,但他定有意要超过一个不是音乐家的人。 医生在给病人规定饮食方面,他不是想胜过别的医生及其医术,但是他当然想胜过一个不是医生的人。

 第六,一个有知识的人,想要在言行方面超过别的有知识的人,有知识的人所言所行在同样的情况下,彼此相似。无知识的人想同时既胜过聪明人又胜过笨人。有知识的人聪明,聪明的人好。因而,一个又聪明又好的人,不愿超过和自己同类的人,但愿超过跟自己不同类而且相反的人。但是一个又笨又坏的人反倒对同类和不同类的人都想超过。

 由此,正义者跟又聪明又好的人相类似,而不正义的人跟又笨又坏的人相类似。所以,正义的人又聪明又好,不正义的人又笨又坏。

 

(五)正义比不正义更强更有力

色叙拉马霍斯说:「极端的不正义就是大窃国者的暴政,把别人的东西,不论是神圣的还是普通人的,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肆无忌惮巧取豪夺。」(344B-C)「不正义的事只要干得大,是比正义更有力,更如意,更气派。所以像我一上来就说的:正义是为强者的利益服务的,而不正义对一个人自己有好处、有利益。」(344C)

苏格拉底说,这个国家征服别的国家,它的势力不是靠不正义来维持,一定要靠正义来维持。

 第一,一个城邦,或者一支军队,或者一伙盗贼,或者任何集团,想要共同做违背正义的事,如果彼此相处毫无正义,肯定不成。这是因为不正义使得他们分裂、仇恨、争斗,而正义使他们友好、和谐。

如果不正义能到处造成仇恨,那么不管在自由人,还是在奴隶当中,不正义是会使他们彼此仇恨,互相倾轧,不能一致行动;如果两个人之间存在不正义,他们岂不要吵架,反目成仇,并且成为正义者的公敌(351B-E)。

 第二,看起来不正义似乎有这么一种力量:不论在国家、家庭、军队或者任何团体里面,不正义首先使他们不能一致行动,其次使他们自己彼此为敌,跟对立面为敌,并且也跟正义的人们为敌,是不是这样(352A)。

 第三,不正义存在于个人同样会发挥它的全部本能:首先,使他本人自我矛盾,自相冲突,拿不出主见,不能行动;其次使他和自己为敌,并和正义者为敌(352A)。

第四,诸神是正义,那么不义者为诸神之敌,正义者为诸神之友。

因此,苏格拉底说,我们看到正义的人的确更聪明能干更好,而不正义的人根本不能合作。不正义者不能有坚强一致的行动,因为他们要是绝对违反正义,结果非内讧不可。他们残害敌人,而不至于自相残杀,还是因为他们之间多少还有点正义。就凭这么一点儿正义,才使他们做事好歹有点成果;而他们之间的不正义对他们的作恶也有相当的妨碍。因为绝对不正义的真正坏人,也就绝对做不出任何事情来。这就是我的看法:正义比不正义更强更有力。

  (六)正义者是比不正义者生活过得更好更快乐

苏格拉底说,根据我们讲过的话,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们应该慎重考虑,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个人该怎样采取正当的方式来生活的大事(352D)。

 苏格拉底说,马有马的功能。所谓马的功能,或者任何事物的功能,就是非它不能做,非它做不好的一种特有的能力。一个事物的功能就是那个事物特有的能力。凡有一种功能,必有一种特定的德性。如果眼睛没有它特有的德性,只有它特有的缺陷,那么眼睛能发挥它的功能吗?事物之所以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由于它有特有的德性;之所以不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由于有特有的缺陷?(352E-353C)

人的心灵有一种非它不行的特有功能,譬如管理、指挥、计划等等。除心灵而外,我们不能把管理等等作为其他任何事物的特有功能。如果心灵失去了特有的德性,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心灵的功能。坏心灵的指挥管理一定坏,好心灵的指挥管理一定好。

因此,正义的心灵、正义的人生活得好,不正义的人生活得坏。生活得好的人必定快乐,幸福;生活得不好的人,必定相反。因而,  正义者是快乐的,不正义者是痛苦的。但是痛苦不是利益,快乐才是利益。因而,不正义绝对不会比正义更有利了。

  

三、结束语

「正义」(δικαιοσ νη)的含义相对宽泛,有城邦制度的公平、公正,有个人品行中的善良、守法、正直。最早以书面形式表达希腊人正义观念并产生较大影响的是《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前苏格拉底时期,「正义」这个词主要指某种维持和谐宇宙秩序的超自然力量,代表一种万事万物各据其所、互不逾越的规律。在希腊哲学史上,苏格拉底是一个转折点,他首次将哲学转向人的道德问题。

柏拉图《理想国篇》是柏拉图成熟时期的著作。英文为「Republic」,应译为「共和国」。这个共和国是柏拉图的理想设想。柏拉图认为,国家应当由哲学家来统治。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人民划分为护国者(哲学家国王)、辅助者(武士)和生意人(普通劳动者)三个阶级。柏拉图说:「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柏拉图,2013.p.158)。关于国家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2015年我写过一篇文章即《正义观念的发祥地为什么是古希腊而不是中国?》做了介绍。

《理想国篇》的第一卷,柏拉图介绍了三种他认为错误的正义定义。本文介绍的苏格拉底对色叙拉马霍斯提出的「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的观点。

第一,色叙拉马霍斯提出的「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的观点,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是一个不易回避的问题。

一个自然人、一个家庭、一个社会组织、一个国家,都会出现正义问题。而色叙拉马霍斯提出的「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的正义观是城邦正义问题。苏格拉底从「强者」也会出错,从而否定了「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的观点。这在逻辑上是成立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强者」做损害自己利益的事情毕竟是少数。这需要制度来保障。

第二,苏格拉底论证:牧羊人或统治者为自己的利益,是将职业技艺弄混了。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

一个牧羊人的技艺是为了照看好羊群,一个医生的技艺是为别人治好病,一个教师的技艺是为教好学生,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苏格拉底说,为了让优秀的人从事这些工作,必须给他们名、给他们利和奖罚。实际上,是将这些技艺与挣钱的技艺分离。因而,柏拉图《理想国》设计上,要求实施「不二业」的政策。柏拉图指出:「每个人只能干一种行业而不能干多种行业,是不是?如果他什么都干,一样都干不好,结果一事无成。」(394E)

第三,苏格拉底论证结果:正义的人又聪明又好,不正义的人又笨又坏。

柏拉图一向批评智者学派或修辞学是诡辩。在这个问题上,柏拉图如果不是在诡辩,也应该是他自己的理论体系自相矛盾了。我们知道,柏拉图所讲的美德包括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四个目。「聪明」应该归属于「智慧」,也属于「美德」。但是,一个人聪明与他是否有美德、讲正义,没有必然的联系。在《理想国篇》第六卷,苏格拉底说:「如果得到的是不合适的培养,那么最好的天赋就会比差的天赋所得到的结果更坏。」(491D)

参考文献

柏拉图,2013.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

柏拉图,2003.柏拉图全集:第3卷[M].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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