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柏拉圖著作札記(二十三)

張念瑜

【提要】色敘拉馬霍斯所提出的「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的觀點是一個不易迴避的問題。蘇格拉底從「強者」也會出錯,從而否定了「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的觀點。這在邏輯上是成立的;同時,蘇格拉底論證結論:牧羊人或統治者為自己的利益,是將職業技藝弄混了。這在理論上是成立的;蘇格拉底論證結論:正義的人又聰明又好,不正義的人又笨又壞,與其理論體系相矛盾。。

色敘拉馬霍斯(Thrasymachus,約公元前459—公元前400年)。他是卡爾西冬(Chalcedon)(今屬土耳其)公民,他的職業生涯在雅典,是智者派主要代表。柏拉圖的《普羅泰戈拉篇》《歐緒德謨篇》《普羅泰戈拉篇》《歐緒德謨篇》《《美涅克塞努篇》《高爾吉亞篇》《斐然德羅篇》《理想國篇》都提到了色敘拉馬霍斯。柏拉圖在《斐然德羅篇》中說色敘拉馬霍斯是一個成功的修辭學家。

柏拉圖在《理想國篇》第一卷就三個正義的定義問題展開討論。第一個是批駁克法洛斯的「正義僅僅是有話實說,有債照還」的觀點;第二個是批駁勒馬霍斯的「正義是把善給予友人、把惡給予敵人」的觀點;第三是批駁色敘拉馬霍斯的「正義是強者的利益」的觀點。而蘇格拉底與色敘拉馬霍斯的辯論的篇幅佔本篇的三分之二。

一、「正義是強者的利益」之定義的提出

色敘拉馬霍斯認為「正義無非就是強者的利益」(338C),他論證道:「每一種形式的政府都會按照統治者的利益來制定法律,民主政府制定民主的法律,獨裁政府制定獨裁的法律,其他也一樣。他們通過立法對被統治者宣佈,正義就是對統治者有益,違反這條法律就是犯罪,就要受懲罰。我的好先生,這就是我理解的正義的原則,在一切城邦都適用,正義就是已經建立起來的政府的利益。我想你會承認政府掌握著權力,政府是強大的,因此從中可以正確地得出結論,不管在什麼地方,正義都是強者的利益。」(338E)從這裡開始一直到第一卷結束。

二、蘇格拉底與色敘拉馬霍斯的辯駁

蘇格拉底反對色敘拉馬霍斯的這一觀點。我們可以將他們之間的辯駁交鋒概括為以下幾個回合:

(一)統治者也會立錯法,導致自己利益受損

針對色敘拉馬霍斯的上述表示,蘇格拉底通過討論要色敘拉馬霍斯自己確認以下要點:(1)統治者在立法時,有立對了法也立錯了法的時候,立對的法是對統治者自己有利的,所謂立錯了的法是對統治者不利的;(2)不管統治者立的什麼法,人民都得遵守,這就是所謂的正義;(3)當統治者向老百姓發號施令的時候,有時候也會犯錯誤,結果反倒違背了統治者的利益。但老百姓卻必得聽他們的號令,因為這樣纔算正義。因此,「正義有時是不利於統治者,即強者的,統治者無意之中也會規定出對自己有害的辦法來的;你又說遵照統治者所規定的辦法去做是正義。」(339B-339E)所以,「正義是強者的利益」的定義是不成立的。

(二)辯論雙方關於「沒有一門科學或技藝是隻顧到尋求強者的利益而不顧及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的。」的觀點達同共識。

色敘拉馬霍斯認為會犯錯誤的人不是真正的強者。他說:「我們說醫生犯了錯誤,會計師犯了錯誤,老師犯了錯誤,諸如此類的說法僅僅是字面上的。而實際上我認為,就我們對他們的稱呼的嚴格意義來說,他們絕不會犯錯誤……最精確的表述是,統治者只要還是統治者就不會犯錯誤,他在制定對自己最為有利的規定時也不會犯錯誤,而他的規定是被統治者必須去做的,因此,就像我一開始說過的那樣,正義就是做對強者有益的事情。」(341A)

蘇格拉底故技重施,要色敘拉馬霍斯自己確認:(1)醫生是治病的人;(2)舵手是水手領袖;(3)每種技藝都有自己的利益,每一種技藝的天然目的就在於尋求和提供這種利益,技藝的利益除了它本身的盡善盡美而外,沒有別的利益(341A-E)。因此,蘇格拉底明確以下共識:

第一,「醫術所尋求的不是醫術自己的利益,而是對人體的利益。」(342C);

第二,「騎術也不是為了騎術本身的利益,而是為了馬的利益,既然技藝不需要別的,任何技藝都不是為它本身的,而只是為它的對象服務的。」(342C);

第三,「沒有一門科學或技藝是隻顧到尋求強者的利益而不顧及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的。」(342D)

如果按照上述觀點做進一步推論,可得:「統治者的技藝不是尋求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被統治者的利益。」由此,蘇格拉底此舉顛倒了色敘拉馬霍斯對正義的看法,正義是弱者或被統治者的利益。

(三)牧羊人或統治者為自己的利益,是將職業技藝弄混了。

色敘拉馬霍斯嘲笑蘇格拉底太幼稚,頭腦簡單,竟然認為城邦的統治者對被自己統治的人的態度也會像牧羊人對羊一樣,日夜為被統治者的利益而操心,而不考慮自己的利益。色敘拉馬霍斯說:「因為在你想像中牧羊或牧牛的人把牛羊喂得又肥又壯是為牛羊的利益,而不是為他們自己或者他們主人的利益。你更以為各國的統治者當他們真正是統治者的時候,並不把自己的人民當作上面所說的牛羊;你並不認為他們日夜操心,是專為他們自己的利益。你離瞭解正義不正義,正義的人和不正義的人簡直還差十萬八千里。因為你居然不瞭解:正義也好,正義的人也好,反正誰是強者,誰統治,它就為誰效勞,而不是為那些喫苦受罪的老百姓,和受使喚的人效勞。不正義正相反,專為管束那些老實正義的好人。老百姓給當官的效勞,用自己的效勞來使當官的快活,他們自己卻一無所得。」(343B-C)

蘇格拉底反駁說,牧羊人放牧與掙錢是兩種技藝。蘇格拉底讓色敘拉馬霍斯自己認可:各種技藝彼此不同,因為它們各有獨特的功能。因此,蘇格拉底類推:牧羊的技術在於盡善盡美地使羊羣得到利益,醫術給我們健康,航海術使我們航程安全,等等。同樣,掙錢技術給我們錢。「假如一個人在賺錢的過程中,身體變健康了,我想你也不會把賺錢的技術叫做醫術的。」(346B-E)

蘇格拉底認為,為了讓牧羊人或統治者為自己利益而工作,必須讓他們不使用掙錢技藝,要給工匠和統治者報酬。蘇格拉底說:「沒有一種技藝或統治術,是為它本身的利益的,而是像我們已經講過的,一切營運部署都是為了對象,求取對象(弱者)的利益,而不是求取強者的利益。所以我剛才說,沒有人甘願充當一個治人者去攬人家的是非。做了統治者,他就要報酬,因為在治理技術範圍內,他拿出自己全部能力努力工作,都不是為自己,而是為所治理的對象。所以要人家願意擔任這種工作,就該給報酬,或者給名,或者給利;如果他不願意幹,就給予懲罰。」(346D-347A)

(四)正義的人又聰明又好,不正義的人又笨又壞。

色拉敘馬霍斯說:「頭腦簡單的蘇格拉底啊,難道你不該好好想想嗎?正義的人跟不正義的人相比,總是處處喫虧。……要是擔任了公職,正義的人就算沒有別的損失,他自己私人的事業也會因為無暇顧及,而弄得一團糟。他因為正義不肯損公肥私,也得罪親朋好友,不肯為他們殉私情幹壞事。而不正義的人恰好處處相反。我現在要講的就是剛才所說的那種有本事撈大油水的人。你如願弄明白,對於個人不正義比起正義來是多麼的有利這一點,你就去想想這種人。如果舉極端的例子,你就更容易明白了:最不正義的人就是最快樂的人;不願意為非作歹的人也就是最喫虧苦惱的人。極端的不正義就是大竊國者的暴政,把別人的東西,不論是神聖的還是普通人的,是公家的還是私人的,肆無忌憚巧取豪奪。平常人犯了錯誤,查出來以後,不但要受罰,而且名譽掃地,被人家認為大逆不道,當作強盜、柺子、詐騙犯、扒手。但是那些不僅掠奪人民的錢財、而且剝奪人民的身體和自由的人,不但沒有惡名,反而被認為有福。受他們統治的人是這麼說,所有聽到他們幹那些不正義勾當的人也是這麼說。一般人之所以譴責不正義,並不是怕做不正義的事,而是怕喫不正義的虧。所以,蘇格拉底,不正義的事只要幹得大,是比正義更有力,更如意,更氣派。所以象我一上來就說的:正義是為強者的利益服務的,而不正義對一個人自己有好處、有利益。」(343D-344C)

綜上可見,色拉敘馬霍斯認為「正義是天性忠厚,天真單純。…不正義是精明的判斷。」對此,蘇格拉底進一步確認,如果說不正義是精明的判斷,或者說,不正義是既明智又能得益。這個觀點得到了色拉敘馬霍斯進一步的確認。

 蘇格拉底要色拉敘馬霍斯自己確認以下幾點:

第一,一個正義的人不想勝過別的正義者,但是他想勝過不正義者;不正義者想勝過正義的人和正義的事,使自己得益最多。因此,正義者不要求勝過同類,而要求勝過異類。至於不正義則對同類異類都要求勝過。因而,不正義者當然就又聰明又好,正義者又笨又壞了。

第二,不正義者與又聰明又好的人相類,正義者則和他們不相類,即性質相同的人相類,性質不同的人不相類。那麼,同類的人是性質相同的。

第三,有的人「懂音樂」,有的人「不懂音樂」。「音樂的」那個當然是「聰明的」,「不音樂的」那個當然是「不聰明的」。

 第四,一個人聰明之處就是好處,不聰明之處就是壞處。

 第五,一個音樂家在調弦定音的時候,會有意在琴絃的鬆緊方面,未見得能超過別的音樂家,但他定有意要超過一個不是音樂家的人。 醫生在給病人規定飲食方面,他不是想勝過別的醫生及其醫術,但是他當然想勝過一個不是醫生的人。

 第六,一個有知識的人,想要在言行方面超過別的有知識的人,有知識的人所言所行在同樣的情況下,彼此相似。無知識的人想同時既勝過聰明人又勝過笨人。有知識的人聰明,聰明的人好。因而,一個又聰明又好的人,不願超過和自己同類的人,但願超過跟自己不同類而且相反的人。但是一個又笨又壞的人反倒對同類和不同類的人都想超過。

 由此,正義者跟又聰明又好的人相類似,而不正義的人跟又笨又壞的人相類似。所以,正義的人又聰明又好,不正義的人又笨又壞。

 

(五)正義比不正義更強更有力

色敘拉馬霍斯說:「極端的不正義就是大竊國者的暴政,把別人的東西,不論是神聖的還是普通人的,是公家的還是私人的,肆無忌憚巧取豪奪。」(344B-C)「不正義的事只要幹得大,是比正義更有力,更如意,更氣派。所以像我一上來就說的:正義是為強者的利益服務的,而不正義對一個人自己有好處、有利益。」(344C)

蘇格拉底說,這個國家征服別的國家,它的勢力不是靠不正義來維持,一定要靠正義來維持。

 第一,一個城邦,或者一支軍隊,或者一夥盜賊,或者任何集團,想要共同做違背正義的事,如果彼此相處毫無正義,肯定不成。這是因為不正義使得他們分裂、仇恨、爭鬥,而正義使他們友好、和諧。

如果不正義能到處造成仇恨,那麼不管在自由人,還是在奴隸當中,不正義是會使他們彼此仇恨,互相傾軋,不能一致行動;如果兩個人之間存在不正義,他們豈不要吵架,反目成仇,並且成為正義者的公敵(351B-E)。

 第二,看起來不正義似乎有這麼一種力量:不論在國家、家庭、軍隊或者任何團體裡面,不正義首先使他們不能一致行動,其次使他們自己彼此為敵,跟對立面為敵,並且也跟正義的人們為敵,是不是這樣(352A)。

 第三,不正義存在於個人同樣會發揮它的全部本能:首先,使他本人自我矛盾,自相衝突,拿不出主見,不能行動;其次使他和自己為敵,並和正義者為敵(352A)。

第四,諸神是正義,那麼不義者為諸神之敵,正義者為諸神之友。

因此,蘇格拉底說,我們看到正義的人的確更聰明能幹更好,而不正義的人根本不能合作。不正義者不能有堅強一致的行動,因為他們要是絕對違反正義,結果非內訌不可。他們殘害敵人,而不至於自相殘殺,還是因為他們之間多少還有點正義。就憑這麼一點兒正義,才使他們做事好歹有點成果;而他們之間的不正義對他們的作惡也有相當的妨礙。因為絕對不正義的真正壞人,也就絕對做不出任何事情來。這就是我的看法:正義比不正義更強更有力。

  (六)正義者是比不正義者生活過得更好更快樂

蘇格拉底說,根據我們講過的話,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不過我們應該慎重考慮,這並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個人該怎樣採取正當的方式來生活的大事(352D)。

 蘇格拉底說,馬有馬的功能。所謂馬的功能,或者任何事物的功能,就是非它不能做,非它做不好的一種特有的能力。一個事物的功能就是那個事物特有的能力。凡有一種功能,必有一種特定的德性。如果眼睛沒有它特有的德性,只有它特有的缺陷,那麼眼睛能發揮它的功能嗎?事物之所以能發揮它的功能,是不是由於它有特有的德性;之所以不能發揮它的功能,是不是由於有特有的缺陷?(352E-353C)

人的心靈有一種非它不行的特有功能,譬如管理、指揮、計劃等等。除心靈而外,我們不能把管理等等作為其他任何事物的特有功能。如果心靈失去了特有的德性,就不能很好地發揮心靈的功能。壞心靈的指揮管理一定壞,好心靈的指揮管理一定好。

因此,正義的心靈、正義的人生活得好,不正義的人生活得壞。生活得好的人必定快樂,幸福;生活得不好的人,必定相反。因而,  正義者是快樂的,不正義者是痛苦的。但是痛苦不是利益,快樂纔是利益。因而,不正義絕對不會比正義更有利了。

  

三、結束語

「正義」(δικαιοσ νη)的含義相對寬泛,有城邦制度的公平、公正,有個人品行中的善良、守法、正直。最早以書面形式表達希臘人正義觀念併產生較大影響的是《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前蘇格拉底時期,「正義」這個詞主要指某種維持和諧宇宙秩序的超自然力量,代表一種萬事萬物各據其所、互不逾越的規律。在希臘哲學史上,蘇格拉底是一個轉折點,他首次將哲學轉向人的道德問題。

柏拉圖《理想國篇》是柏拉圖成熟時期的著作。英文為「Republic」,應譯為「共和國」。這個共和國是柏拉圖的理想設想。柏拉圖認為,國家應當由哲學家來統治。柏拉圖的理想國中的人民劃分為護國者(哲學家國王)、輔助者(武士)和生意人(普通勞動者)三個階級。柏拉圖說:「當生意人、輔助者和護國者這三種人在國家裡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幹擾時,便有了正義,從而也就使國家成為正義的國家了。」(柏拉圖,2013.p.158)。關於國家的正義和個人的正義,2015年我寫過一篇文章即《正義觀唸的發祥地為什麼是古希臘而不是中國?》做了介紹。

《理想國篇》的第一卷,柏拉圖介紹了三種他認為錯誤的正義定義。本文介紹的蘇格拉底對色敘拉馬霍斯提出的「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的觀點。

第一,色敘拉馬霍斯提出的「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的觀點,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來看,是一個不易迴避的問題。

一個自然人、一個家庭、一個社會組織、一個國家,都會出現正義問題。而色敘拉馬霍斯提出的「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的正義觀是城邦正義問題。蘇格拉底從「強者」也會出錯,從而否定了「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的觀點。這在邏輯上是成立的。但在現實生活中,「強者」做損害自己利益的事情畢竟是少數。這需要制度來保障。

第二,蘇格拉底論證:牧羊人或統治者為自己的利益,是將職業技藝弄混了。這在理論上是成立的。

一個牧羊人的技藝是為了照看好羊羣,一個醫生的技藝是為別人治好病,一個教師的技藝是為教好學生,一個國家公職人員是為人民服務。蘇格拉底說,為了讓優秀的人從事這些工作,必須給他們名、給他們利和獎罰。實際上,是將這些技藝與掙錢的技藝分離。因而,柏拉圖《理想國》設計上,要求實施「不二業」的政策。柏拉圖指出:「每個人只能幹一種行業而不能幹多種行業,是不是?如果他什麼都幹,一樣都幹不好,結果一事無成。」(394E)

第三,蘇格拉底論證結果:正義的人又聰明又好,不正義的人又笨又壞。

柏拉圖一向批評智者學派或修辭學是詭辯。在這個問題上,柏拉圖如果不是在詭辯,也應該是他自己的理論體系自相矛盾了。我們知道,柏拉圖所講的美德包括智慧、勇敢、節制和正義四個目。「聰明」應該歸屬於「智慧」,也屬於「美德」。但是,一個人聰明與他是否有美德、講正義,沒有必然的聯繫。在《理想國篇》第六卷,蘇格拉底說:「如果得到的是不合適的培養,那麼最好的天賦就會比差的天賦所得到的結果更壞。」(491D)

參考文獻

柏拉圖,2013.理想國[M].郭斌和,張竹明,譯.商務印書館。

柏拉圖,2003.柏拉圖全集:第3卷[M].王曉朝,譯.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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