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16日电)龙岩集团总裁李世聪透过由女儿担任负责人的境外投资公司,进场大买彰银股票,但未向金管会申报,依法处新台币600万元罚锾,未申报股份无表决权,并命其一年内处分未申报持股。

这是金管会首次查出大股东透过关系人增加持股未申报,遭裁罚的案件。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李世聪及其同一关系人,自民国103年12月25日向金管会申报持有彰银(2801)股份逾5%,随后持续增加对彰银的持股,但105年起降低彰银持股,同年8月申报彰银持股比率为7.02%。

然而,金管会在105年第4季监测大股东持股时发现,李世聪与同一关系人的彰银持股虽持续降低,但同期间有4家外资投资公司的投资帐户却相对增加彰银持股,进一步查证后发现,这4家外资投资公司的帐户高达4750万美元,皆用来买进彰银股票,且购买股票的资金最终来源,都来自境外某家Ultimate公司,且该公司的代表人是李世聪的女儿。

金管会表示,依规定,Ultimate公司持有的股份应并入李世聪同一关系人的持股,因此加计这4家外资公司投资帐户持股后,李世聪同一关系人105年8月24日的持股比率应为9.06%,较申报的7.02%增加逾2个百分点,也违反每增持1个百分点即须向金管会申报的规定。

庄琇媛表示,截至今天为止,李世聪同一关系人目前持有彰银股权达9.23%。金管会除处以600万元罚锾外,针对超过申报股份7.02%的2.04个百分点、相当17万2095张持股,无表决权,且需一年内处分完毕。(编辑:张均懋)10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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