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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佳苗最小的妹妹来到东京,因为要和么妹同住,她趁此停止卖春,开始找看护工作。这时,遇见了当时六十几岁的F氏。他经营二手商店,六年里给了佳苗七千三百八十万圆,于二○○七年过世。检方认为,F氏过世后,佳苗的生活陷入穷困,因而犯下了三起杀人罪。

不晓得F氏和佳苗是怎么认识的。照佳苗的说法是,她在仲介「看护」与「帮佣」的网站上认识F氏。但话说回来,她说「想开始找看护工作」这句话都不晓得是真是假。因为完全没有佳苗念过看护学校,或参加或这方面考试的记录。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说是佳苗和F氏在交友网站签下了情妇契约,但F氏已经过世,真相也成了罗生门。

佳苗如此谈她和F的关系。她在网站上看到F氏的个人档案写著:「征帮忙做简单事务性工作,很会做家事的人,会做午饭给我吃的人,月薪二十万以上。」于是佳苗主动与他取得联络。在池袋面试时,F氏立刻看上佳苗,于是佳苗就去F氏位于千叶县松户市的二手商店工作。但不是当一般职员,彻底是「私人秘书」。

佳苗说:「因为一个月才二十万的薪水,我原本以为顶多一个星期去个一两次。但是他希望我平日的白天每天都去,我感到很困扰。我跟他说,如果要每天都去,我就不能去了。

结果F氏说『那,这也没办法呀』,就变成一星期一次了。可是我说,二十万我没办法过日子,必须找其他工作,到时候可能这里的工作就不能来了。于是他问我『妳需要多少钱呢?』,我很难开口说要一百万以上,就说了五十万。F氏说,不够的部分他会补给我,叫我继续在他那里工作。」这也太扯了吧!我很想这么大吼。但佳苗以银铃般的嗓音淡淡地说:「这种事也是有的唷。」害我也不禁觉得「原来真有这种事啊」。她的话里有一种奇妙的说服力。

律师问,一个陌生人为什么会做到这种地步,一般人都会觉得很奇怪吧?佳苗以「我确实不是一般人」的感觉,如此回答律师: 「F氏曾经笑说,我被妳耍得团团转。」

「我拥有一般女性没有的自由奔放,这是我的魅力。我没有想过『一般』或『普通』这种事。」

「F氏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很幸福,我钱收得心安理得。」

「F氏是对金钱很严谨的人。他不用我平常用的高级品,只用一些简朴的东西。虽然他常常骂我,但他也知道我根本不想改,所以骂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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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氏身体开始变差是在二○○七年夏天。后来每次见面,F氏都累得精疲力尽,最后没有拐杖根本无法走路。律师问: 「F氏过世的话,妳打算怎么办呢?」佳苗回答得很明快:「最好就是再找一个像F氏一样的男人。」

之前,有位和F氏有生意往来的男性也曾出庭作证。就他所言,F氏叫佳苗 「小樱」,常常跟他谈 「小樱」的事。

「他告诉我遇到一个很不得了的女人喔。说要去剑桥大学留学学音乐,所以他决定支援她。」

这位男性甚至说,有一次F氏很骄傲地打电话来:

「我知道了一件很不得了的事。她是皇太子妃雅子的远亲喔!」

F氏有妻子,但已经分居超过十年,平常睡在工作场所的二楼。精通网路,靠著网路下单买股票赚了不少钱。这位男性友人最后见到F氏,是在他过世前几个月。F氏的腰际缠著一个腰包,里面放著存折、印章,甚至还有佳苗写给他的手写信。F氏很开心地把佳苗的信拿给这位友人看。信里的字迹很美,字里行间充满了对F氏的感谢。

F氏是在工作场所的二楼浴室,口吐白沫死亡。

根据检方的调查,F氏过世前几天,佳苗曾经买了煤球和炭炉。但能让F氏之死和佳苗连结的东西,现在已经完全找不到了。

F氏过世前不久,佳苗又开始卖春。她说是因为看到F氏越来越虚弱,觉得「啊~差不多了」(差不多快死了),所以才又开始工作。「我已经很久没有和一个以上的男人交往,所以有些不安。但这段期间我也有所成长,我相信我能给的东西很多,所以我有自信,应该没问题。」

这简直像放完产假要回归职场的女人的不安。律师进一步确认地问道:

「妳所谓的成长,是指性方面吗?」

「是的。」佳苗回答。

抱著很久没做业务的不安去上工,结果早就有一堆男人排队等著佳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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