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前5岁幼儿特别扣除额提高为12万元,中市预估12万人受惠(图/资料照片 , 2018.6.21)

财政部修正「所得税法」,今年起综合所得税学龄前5岁幼儿特别扣除额,由每名子女2.5万元大幅提高为12万元,108年申报时适用税率未达20%的家庭,台中初估超过7成学龄前幼儿、约12万人受惠;除此之外,台中104年已推出的「托育一条龙」政策,也将5岁幼儿免学费教育政策向下延伸至2岁,盼透过中央与地方政策多管齐下让台中家长福利多更多,减轻负担,还可在外安心工作。

市府地方税务局表示,财政部为减轻育儿家庭的负担,修正「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2款第3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综合所得税学龄前5岁幼儿特别扣除额,由每名子女2.5万元大幅提高为12万元;于108年申报107年综合所得税时,只要适用税率未达20%的家庭,即可适用此项优惠。

地方税务局指出,目前台中市学龄前幼儿总人数大约17万人,而参照财政部财政资料中心统计资料,并以台中105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资料为基础,初步估计这项新政策推出后,台中受惠人数可达12万人,即预计全市超过7成的学龄前幼儿受惠。

除了中央这项新政策外,104年起推行的「托育一条龙」政策,更率先全国将5岁幼儿免学费教育政策向下延伸至2岁幼儿,设籍台中市2至4岁幼儿可比照5岁幼儿享受就读公立幼儿园免学费;就读私立幼儿园每学期可获最高1万5,000元学费补助。另为减轻经济所得相对较低家庭的育儿负担,再依家户年所得级距,加码提供最高1万5,000元的其他就学费用补助。

除此之外,针对送托婴中心及社区保母的幼儿家长,加码提供托育费用补助,并延伸补助年龄至6岁,使0至6岁幼童获得完整照顾,也让许多家长能出来工作,并创造许多托育就业市场,达到良性循环。

「托育一条龙」政策实施以来已增加超过2万名幼童接受托育,并创造近2,000个教保人员、保母等就业机会。不仅如此,考量在邻近彰化、南投、苗栗三县市工作的父母,中市府更扩大「托育一条龙」补助范围,凡设籍台中市、于邻近三县市就读公私幼的幼儿,检附幼儿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实际居住台中市的切结文件,也能申请托育一条龙津贴,吸引不少在台中邻近县市工作的民众,将户籍迁至台中。

市府表示,期盼透过中央新政策与台中「托育一条龙」的推动,为台中家长创造多赢,不仅大幅减轻经济负担,也让家长能在外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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