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越30,永怀于心-经国先生逝世30周年纪念大会。洪秀柱(图/记者李毓康摄)

▲洪秀柱遭黄国昌控告妨害名誉,今无罪确定。(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国民党主席洪秀柱,去年4月间针对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发言,指称他「支持核食进口」、「支持毒品除罪化」。黄国昌要求洪秀柱道歉不成,因此自诉洪秀柱妨害名誉。洪秀柱一审无罪,黄国昌上诉二审,高院21日仍判决洪秀柱无罪,全案确定。

去年3、4月间,民众酝酿罢免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的立委职务,有媒体在4月3日采访洪秀柱,洪秀柱说出「民众痛恨黄国昌支持核食进口、支持毒品除罪化及配合民进党诸多违法乱纪的事情」、「黄国昌所做的很多事情都在制造社会对立」。黄国昌随后在脸书PO文,要求洪秀柱2天内公开道歉,否则提告。洪秀柱不理会,黄国昌提出妨害名誉罪的自诉。

一审台北地院审理后,合议庭认定洪秀柱对黄国昌的批评,是对公共议题的合理评论,没有虚构、轻率传述不实的真实恶意,一审判洪秀柱无罪。黄国昌上诉二审。

高院二审于21日宣判,高院指出,洪秀柱所说「支持核食进口」及「支持毒品除罪化」等话语虽属事实陈述,但攸关我国食品安全政策及刑事政策,均与公共利益有关;而洪秀柱系针对公共利益有关之事项作成评论,动机显非以毁损黄国昌之名誉为唯一目的,依社会一般人之合理之经验判断,仍属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因此高院驳回黄国昌的上诉,仍判决洪秀柱无罪,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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