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指在还押屯门医院期间,被警方监视逾64小时

反修订《逃犯条例》示威持续,人们于7月27日发起「光复元朗」行动,其中一名涉阻碍警方防线推进的年轻社工刘家栋被落案起诉一项阻差办公罪,今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控方指警方尚有一系列的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包括检视有关录影片段及索取法律意见,故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27日获准。

被告刘家栋。

代表刘家栋的大状李安然于庭外向十多名到场声援的支持者解释有关法庭程序需时,估计下个提讯日亦未能正式进入审讯。

刘表示非常感激各界人士的支持,指现阶段警方仍在进行搜证工作,或会加控罪行,如非法集结或暴动等罪,刘笑称「告藏毒都唔使搞咁耐」。刘透露案发时被警方强行制服后导致心跳率严重偏低,亦有颈痛问题出现,须继续前往医院进行有关治疗。当时医院评估刘病情后拒绝让其出院,惟警方疑在他还押屯门医院期间监视逾64小时,不准他离床,故最终刘不顾伤势决定出院。主要服务基层家庭的刘称事件对其工作造成极大影响,有个案看到有关新闻报道时会有误解。

刘家栋(23岁)被控于本年7月27日,在元朗安乐路与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陈沛杰。控方案情指,警方于案发时在元朗安乐路设立防线,前方50米外则有约150名示威人士,有人设立路障,并掟砖和油漆。同时,警员透过大声公警告示威者离开。其后,警方防线向前推进,而刘站在防线前。警员要求刘离开,但刘未有理会,并继续站在防线前2米。刘疑以身体和双手挡住防线,顶住其一名警员的长盾,令防线不能前进。而刘被捕后报称不适,被送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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