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指在還押屯門醫院期間,被警方監視逾64小時

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持續,人們於7月27日發起「光復元朗」行動,其中一名涉阻礙警方防線推進的年輕社工劉家棟被落案起訴一項阻差辦公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警方尚有一系列的調查工作尚未完成,包括檢視有關錄影片段及索取法律意見,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獲準。

被告劉家棟。

代表劉家棟的大狀李安然於庭外向十多名到場聲援的支持者解釋有關法庭程序需時,估計下個提訊日亦未能正式進入審訊。

劉表示非常感激各界人士的支持,指現階段警方仍在進行搜證工作,或會加控罪行,如非法集結或暴動等罪,劉笑稱「告藏毒都唔使搞咁耐」。劉透露案發時被警方強行制服後導致心跳率嚴重偏低,亦有頸痛問題出現,須繼續前往醫院進行有關治療。當時醫院評估劉病情後拒絕讓其出院,惟警方疑在他還押屯門醫院期間監視逾64小時,不准他離牀,故最終劉不顧傷勢決定出院。主要服務基層家庭的劉稱事件對其工作造成極大影響,有個案看到有關新聞報道時會有誤解。

劉家棟(23歲)被控於本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沛傑。控方案情指,警方於案發時在元朗安樂路設立防線,前方50米外則有約150名示威人士,有人設立路障,並掟磚和油漆。同時,警員透過大聲公警告示威者離開。其後,警方防線向前推進,而劉站在防線前。警員要求劉離開,但劉未有理會,並繼續站在防線前2米。劉疑以身體和雙手擋住防線,頂住其一名警員的長盾,令防線不能前進。而劉被捕後報稱不適,被送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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