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镇十六分圳日前被民众发现有大量鱼群死亡,宜兰县环保局据报后会同动植物物防疫所进行鱼尸检验,初步判断是因为水质不佳所导致,经环保局派员寻线追查,结果发现是上游已经歇业的立祥发实业公司持续排出含有氨气且pH高达近11的废水。环保局表示,此一行为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将裁处3万到300万罚锾。不过,依据新修正通过的《刑法》第190条之1对于放流、排出毒物有害健康将被科以刑责,因此,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表示,全案将移请宜兰地检署依法追诉业者刑责。

本(6)月8日起陆续有民众发现罗东镇十六分圳大量鱼群死亡,宜兰县环保局据报会同动植物防疫所检验鱼尸,初步判断死因是因为水中含有高PH及偏高之氨氮所导致。排除因病死亡的因素后,环保局接著陆续派员向上游分段追查,并逐步确认水质pH、溶氧量,结果于15日发现上游位于罗东镇中山路四段316巷107号已经歇业的立祥发实业公司将厂内氨气贮槽及相关设备透过软管将氨气排出,并以简易水槽吸收氨气后将强碱性氨气废水排入16分圳上游,排入点经检测pH高达10.92,其强碱废水并具高浓度氨氮,以至于造成下游鱼群大量死亡。

宜兰县环保局长周锡福表示,该公司为便宜行事,未将闲置不用之氨气以合法方式请处理业者回收,迳自透过管路排放并以废水形式排入水体,造成下游大量鱼群死亡,将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裁处3万到300万罚锾。不过,因为新修正通过的《刑法》第190条之1规定「投弃、放流、排出、放逸或以他法使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污染空气、土壤、河川或其他水体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万元以下罚金」。因此,代理县长陈金德今日在县务会议当中表示,全案将移送宜兰地检署依法追诉业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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