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走出来」,都有一个「理由与信念」,许多人准备第一次踏上「凯道」,留下历史的一页,日后他会跟自己的子孙与朋友说,当年捍卫家庭与婚姻的这一刻,我知道「为了什么?」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为什么?」。

我是几个孩子的爸爸,「多元成家草案」看似有许多美好的初衷及立意,我听见许多人分享自己的看法,而我又「为什么要走出来?」,也跟大家分享一路看过来我和太太的「心路历程」。

我常跟朋友说,这真的是「一个草案」,因为这条修正案有许多「争议点」在背后。许多人「支持」,可能仅为了其中的一点(如同性可以结婚了),而通盘支持;许多人「反对」,可能也仅听到几个字句(如没有性忠贞),而予以杯葛。关乎「家庭」和「婚姻」意义的根本大法,我们究竟懂多少?背后的信念有是什么呢?

我关注这个议题,不是一年半载的事情,早在教育部性平会,推动[性别好好教]这三本让国小学生,会提前接触使之可能性早熟与性解放之际,我就成了那真爱联盟推动43万连署,反对将此类教材进入校园中的一员,也开始注意到同志运动的相关议题。
(台湾真爱联盟 连署网址http://tulv.tw/)

当许多「尚未有孩子」的年轻族群,在网路上、在公听会上,大声的疾呼说:「为什么我们真心相爱,却不让我们结婚?」「为什么你们不愿意保障『弱势』的需求。」我们也想反问:「为什么你们不能明白一个做父母的心?为什么不了解『婚姻与家庭』的意义,不是花钱买一辆车那么容易就可以得到。」

当两造的意见有对立时,我也希望您能够倾听,我们为何说「不」;也希望以什么的「基础」来沟通与对话。


一、我们不要推动修法的这群人(包括立委/伴侣盟/同运人士),以「强制改变」和「贴标签」的方式,来伤害多数重视「一男一女婚姻价值」的人,这样的价值是被「民法972条」所保护与规范著。

在人权宣言与两公约中,很清楚的告诉我们,「婚姻」是一条让「成熟男女」去建立稳定基础「家庭」的制度,因此需要法律来规范其权利与义务,而非说结就结、说离就离。在「成熟男女」定义外的任两个个体,若决定要一起生活,并无法律规范其恋爱和同居的自由,也同样不适用「婚姻」的规范。

当立委和伴侣盟欲透过修法的方式,将「婚姻」与「收养子女」的权利开放给「所有想结婚的人」,将民法972条中的「男女」改为「不分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之双方」。不仅如此,在民法中的「夫妻」将改为「配偶」、「父母」将改为「双亲」、「父母子女」将改为「亲子关系」、「祖父母」将改为「二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或许有人认为,这只是法律上动而已,我还是会叫「爸妈和爷爷」呀!

虽只改变了「男女」二字,却改变「婚姻」「家庭」与「亲属(家庭/家族)」的关系与认知。若不认同者,就以「侵犯人权或性别歧视」(就前几篇文章之论述,结婚权并非侵犯到人权),使不认同修改者,便并以网路霸凌和扣帽子的方式,来加以挞伐,这样的「民主进步」的表达,是进步了吗?

透过修法来「强制改变」男女婚姻观念,透过「网路围剿」和「贴标签」的修法,已经伤害许多珍惜婚姻家庭概念的多数人。我有一个朋友开餐厅,当他在餐厅的粉丝页略微提到此事,就被网友毒舌围剿、留下「餐厅还要不要开?」等类攻击性颇强的字眼,对市井小民尚且如此,何况抬面上的公众人物呢?

当「伴侣盟」端出一个三合一草案版本,几个立委认为这是「人权争取」与「性别歧视」的好点子,又有专家、文献背书,就要「全民买单」接受「伴侣盟」的版本。推动修法的单位不该仅以「专家见解」,而排除了不同的声音、社会大众的反应和各类群体接受度,谨慎研议「冲突最少」的解决方案,才是正确的作法。把「意识型态冲突」的问题,丢给民众去对立攻击,进而消耗许多社会资源与成本,使某些群体(不同性倾向、家庭观念、表态的公众人物、宗教信仰的人)无端成为受饱受议论的对象。

我想这样的鲁莽的作法,并未真正解决问题,反制造更多问题。若为民喉舌的立委如此轻率,真枉费人民一票票的支持。


二、请不要将「性别议题」无限上纲诠释为「人权议题」,制造另类「白色恐怖」,要学会尊重个人「婚姻与家庭观」

「人权牌」是在多元成家议题中,支持者不断出招的方式。当提到「人权」时,会进而扩充到「什么需求」都可以用「人权」无限上纲、想法不同就等于「歧视」的操作中。从日前 [同性婚姻对美国麻州的影响] 一文中可以看到,当我的人权被无限扩充时,为了不让我「被歧视」,所以要教育你们大家,不可以歧视我,所以在「学校教育、图书馆、纪念日、医院、婚纱公司、喜宴饭店、法律名词.、教堂庙宇、连上厕所..等」,我们可以想的到的一切范畴,都需要「被正名、去歧视」。

若不愿意接受「我婚姻权」上的合法,当高举「人权万岁」时,我们可能不小心就会「违法」「被告」「罚钱」甚至「被关」。若一表达特定立场,就会受到媒体网路攻击、甚至进行「人肉搜索」、写信洗版威吓,台湾的人们将活在「白色恐怖」中。海外的事件历历在目,我们还要重蹈覆辙吗?


学习尊重每个人各类价值的「接受度」是不同的(连食物的接受度都差异很大,更何况是这具有争议性的议题),重新思考怎么传递与沟通,而非以外力强迫孩子代学习「性平会」让家长反弹的教材,才能将真正的「尊重与包容」下一代。

三、谨慎沟通「争议话题」避免伤害「弱势群体」,也避免伤害关心此议题的每个人。

而「弱势牌」,也是支持修法的群提,经常提出的论点
提出「同性婚姻、伴侣制度、多人家属」的团体,是否真属「弱势」?或利用某群体的「弱势」,达成其目的?这个草案版本,真的是「弱势群体」要的吗?事实上,有许多人已提出了研究和不同的版本解,提供了法定代理人、财产信托、遗嘱设立...等,来提供保障弱势的观点。许多「弱势说」在各界不断的放大检视下,已经逐渐不攻自破。

在台湾,对于「LGBT」的性别议题,其资讯早已开放许多,台湾人逐步了解、知道、接受与接纳,原来有这样的族群存在,个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其实,也不会有人去干涉。然而从理解这些族群的存在,到变成「修法攻防」时,更需要让各个群体,无论您是认同支持与否、无论是多数或少数的一方,都能用理性思考与沟通的方式来表达,好让台湾的民主自由,能有更多成长的机会与空间。

无论如何,修法争议已使许多群体(任何性倾向、家庭观念、表态的公众人物、宗教信仰的人、被断章取义的演说),成为各界砲火和言语攻击对象。我相信没有人喜欢上新闻当作被炒作与谩骂的对象,许多乡民在一知半解的状况下,发出无情的砲火射向不同的人群。还记得郭采洁仅表述几个字句,也没确切说明立场就被谩骂、攻讦,连身旁的友人都不放过。

是时候放下「激情直白」的言语、该减少责骂与对立了,我们并非「敌人」要拼个你死我活,一来一往的言语攻防,只会伤害更多「弱势群体」。这些「若是」可能成为被利用的工具,也因为没有媒体、政党的支持,「任何人」在网路上的一句失言或文字,都可能使他变为弱势,在这个过程中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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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让我们看重「婚姻与家庭、亲子关系」的价值,尊重每个人的不同,为来才会有希望

每个人的「个人经历、性别认知、道德宗教、家庭观念」,每个人都有其独特性及差异,然而在「争取个人权利」及「保护家庭婚姻」的过程中,我们能够避免:「和你的观点不同 = 反对你的见解 = 不认同你这个人 = 不尊重你的想法 = 歧视你的价值」,这样的观点发生。

网路的世界是虚拟的,回到现实生活中,请想想你我认识的人,有不同「性别认知」、「家庭观念」、「宗教信仰」的人,这些「真实的朋友」就在你我身边,或许彼此拥有不同的立场,您和对方也彼此尊重。不过大家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仍要努力为所爱的土地耕耘。

即便通过了民法972条的修改,争取到了更多「权利与义务」,这就带给这些「少数」的人群幸福了吗?听见部分不赞同修法的同志族群说:「即便法律通过了,我还是得面对自己的家人,得到对方家人的认同,我还是得在我的生活上努力与争执,还有数万个在爱滋病挣扎的同志朋友,仍需要和病魔抗争,怎么继续正面积极的,这才是最现实的问题,法律能保障的太有限了。」

当「法律」修改了家庭和婚姻的定义后,正如同欧美许多地区,他们开始明白往往在「失去」后,人们才开始觉得「珍贵」。走进婚姻几年的时光,深知道「婚姻与家庭」的存在,伴随著许多的牺牲及代价的,有时候会怀念起一个人自由,却深知这些努力的背后,是何等宝贵。

我跟太太谈到这议题时,这些议题,我们深深觉得,这样的意识型态冲突,或许在离婚率偏高、少子化严重的台湾,是一剂强心针、一帖苦药、一次教育大众的机会,好让人们对「婚姻与家庭」的价值再次找回来,也开启了新的民主自由的新页,学习更平和、理性的沟通方式。

我们不要等到那一天,等到像法国或欧美国家,一再走上街头,才得辛苦努力的去挽回,所珍视的「婚姻与家庭」。11月30日下午,我们会带孩子和家人,一起走在凯达格兰大道,勇敢表达信念,让孩子学习参与难得的公民运动。希望各位「大朋友」,能「热情地参与讨论」,而不要「激情地攻击争论」。选择「走出来」与「连署」,并非完全「认同或不认同」谁的理念,重要的是我相信「持守这些信念所带来的幸福」,而「真正的幸福,是真正可以打动人心的」。

上面是我的参与「走上凯道」的心情故事与看见,过了10年后,您我回顾起当年为何上凯道,来捍卫民法972条时,我们都能对儿孙有个故事可以述说,因这样使如何使我们更看重家庭和婚姻的价值。

「捍卫民法972,一同护家救妻儿」 不为别人,为了自己的「为什么」而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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