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瘦皮鞋2017年为促进销售举办「职人季」活动,广告文宣Logo遭《职人杂志》控涉及抄袭。(图/取字《阿瘦皮鞋》脸书官网)

▲阿瘦皮鞋2017年为促进销售举办「职人季」活动,广告文宣Logo遭《职人杂志》控告涉及抄袭。(图/取字《阿瘦皮鞋》脸书官网)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知名「阿瘦皮鞋」2017年为促进销售举办「职人季」活动,其广告文宣Logo遭控涉嫌抄袭,举匠文化股分有限公司指控,阿瘦文宣上「职人」2字与他们家的《职人杂志》字体完全相同,2018年9月控告阿瘦及其董事长罗荣岳侵权,不料因提告时间已逾6个月告诉期,台北地检署7日依法不起诉。

《职人杂志》创办人石展丞2017年6月指控,阿瘦主打的「职人季」活动,广告文宣「职人」2字和《职人杂志》的字体一模一样,但该字体是他当时特地找人设计,且手上还有当初书法的原稿及授权书,不可能会和其他人一样,而字体却出现在阿瘦皮鞋的广告中,怀疑阿瘦盗用字体侵权。

当时《职人杂志》找来负责书写的设计师陈盈秀、修边的陈瑾筠,始终未将设计的「职人」2字交给其他人使用;事件爆发后,阿瘦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文宣下架,2017年6月8日接获职人志律师函,同年9月以律师函回复澄清,表示文宣是委外设计,已向委托单位了解详情,并对监督不周表达歉意,未来会以诚心负责的态度面对。

然而,《职人杂志》不满阿瘦的处理态度,2018年9月提告阿瘦侵害著作权,但因著作权法属告诉乃论之罪,台北地检署依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1项规定,告诉期仅有6个月,且《职人杂志》早在2017年6月间就知悉此事,却迟至2018年9月才提告已逾期6个月,因此并未认定是否侵权,依职权迳为不起诉处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