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周休二日明年元旦起上路,法定工时缩为「每周40小时」。劳动部今天表示,劳工全年休息日增13天,扣除遭删国定假日7天,劳工全年放假日数仍增6天。

劳动部表示,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时从「每2周84小时」缩减为「每周40小时」劳工全年的休息日将增加13日,预估有340万名劳工受惠。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说明,「虽然发布修正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将该细则第23条所定的国定假日从原有的19日调整为12日,但从整体来看,劳工全年放假日数仍增加6日。」

由于全面实施周休二日后,虽增加劳工休息日但仍造成国定假日删减7天。对此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日前表达质疑,就算法定工时有减少,但实质上劳工工作时间也未必会减少,甚至工时还可能增加,「劳动部做此删修,恐让劳工加班时数增加,而陷入过劳苦境。」

劳动条件司解释,这次配套减少国定假日的作法,与当年公部门实施「周休二日」的处理模式完全相同,但对劳工朋友意义重大的「五一劳动节」予以保留,因此劳工的国定假日,仍比公务人员多一天。

这次修正劳基法施行细则,还包含明定国定假日适逢例假或休息日应予补假。雇主让劳工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以外出勤工作,属延长工作时间要给加班费,雇主也不可以法定正常工时缩减为由,减少工资。

此外,也明定出勤纪录的记载包括以签到簿、出勤卡、刷卡机、门禁卡、生物特征辨识系统、电脑出勤纪录系统或其他可资核实记载出勤纪录,纪录应保存5年,劳工可向雇主申请纪录副本。若劳工因家庭成员需要,可与雇主协商调整工作起讫时间。

另外,也删除了童工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70%规定,以落实同工同酬原则。

转贴自:YAHOO奇摩首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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