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每一种罪犯不管男女什么罪,都丢进监狱或者鞭一鞭就好?
今年6月的Journal of Criminal Justice犯罪司法期刊有一篇文章http://dx.doi.org/10.1016/j.jcrimjus.2012.06.009
在看男性、女性还有所犯的罪,判刑入狱和和再犯率的关系
文章不长、结论也挺简单!
把人关起来的效果,对男女的多数罪行所产生的差异不大
而比较起密集的缓刑观护(intensive probation)和一般的缓刑观护
偷窃、药瘾,都会因为愈关、再犯的状况愈糟,但暴力倒是不会
在药瘾部份,对男性的再犯增强效果会比女性更明显一些,而其它的都没差
而另一篇今年7月在 Journal of Forensic and Legal Medicine的文章 http://dx.doi.org/10.1016/j.jflm.2012.05.004
是在研究鞭刑所造成的慢性疼痛
研究者是认为不少证据显示,鞭刑并不是只有造成局部的组织受伤
其实很常出现的是连带造成多重神经结构可塑性的改变
中枢、脊髓神经系统都有可能接著产生过度敏感(hypersensitive)的反应
往往因为这样,放大了痛觉受器的讯号,结果造成了慢性的疼痛
如果不知道慢性疼痛可以把人整到什么程度、让心理变态到什么程度
那就不妨去看一下豪斯医生(Dr. House)参考看看吧
而把这两篇凑在一起,就让我不得不去想,“刑”这种东西,照理是罪、刑相当,
没道理搞到一个人一辈子慢性的受处罚
当然愈关愈容易犯罪这事,就更让人不得不怀疑
刑罚这件事,倒底要不要更科学化一点
吃药、开刀没有人不会去多问个一句“这招,倒底有没有效啊?”
怎么给予刑罚、改善社会秩序这种事
大众就不怎么斤斤记较呢?
所以我还是很反对鞭刑、死板的自由刑这样的设计
那些东西的设计,与其说是真正的在满足受害者、替受害者讨公道
倒不如说是让多数人“看爽的”还比较像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