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的某个夜里,一如往常地在睡前走到门外抽根烟,却让我不经意地撞见「晨归」的房东太太(本文主角A),让很少碰面的我们不得不促膝长谈,聊了很多感情、婚姻、性生活、烂工作,和许多人生中的狗屁倒灶。

在我印象中,他一直是个年轻气盛、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说女孩,有点言过其实,但比起大他快两轮的房东,他真的还是孩子──他还爱玩、想及时行乐、渴望刺激的性、想要小孩──而这些,偏偏刚好都是好好先生的房东,不想要也不愿意给的。

当年,他们都觉得找到真爱。一个是被上一段婚姻折磨到不行的单身爸爸,一个是远渡重洋来到英国但人生地不熟的女孩。于是天雷勾动地火,很快就决定要结婚了,直到好多好多好多事发生,但谁又能预见呢?

(决定开始快转,以免前言太长…)

婚后,A处心积虑想「意外怀孕」,于是会偷偷拔套,结果有一次还真的让他成功了。但是房东已经有个麻烦制造者的女儿,竟然「冷酷无情地」(A自己的用语)要他拿掉。

这或许也无可厚非,因为自从房东女儿的生母当年以死相逼,甚至在年幼的女孩面前自杀未遂后,房东就几乎得全心全力地照顾有些社交障碍的女儿(这已经是故事的另一条支线了),再加上年纪大了之后,房东已经完完全全不想再有小孩了。

总之,为了保住眼前的男人、维持婚姻的A,声泪俱下、百般不愿地「堕胎」了。又因为原生于虔诚的天主教家庭(来自巴西),他们向全世界撒了个瞒天大谎:「『我』流产了。」

另一方面,房东为了「养家」几乎每天上大夜班,所以他开始拒绝A的求欢。「真的太累了」,这是房东的说词;但A觉得他是因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惟恐又「中标」了(先别追问房东为何不干脆结扎,其实我也还没机会问到)。

*※* 全无全有的选择 *※*

「我不懂为什么堕胎这么容易?」喝茫的A这么说,「他也后悔了,他觉得是因为当年这件事,我才变成现在这样的。」后来的A变得更爱喝,每天都在追求萎靡的感觉,后来也接触了很多从前抗拒的事──总之,越荒唐,他才越有活著的感觉。

平时见到多有微词的房东,「那为什么你要一直容忍他?」我问;但他从来都没跟我说过这些「远因」,直到终于有一次遇到微醺的他时,他才不小心说溜嘴,「我欠他的…」我现在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这让我想到影集《随性所欲》(Casual)里的女主角Valerie及其前夫Drew的支线。当年两人决定生下孩子,而因此被迫凑组家庭,虽有爱,但自由的代价与衍生的责任,终于将两人推到拆解生活的死角。

「我恨在英国堕胎那么容易,让我『没有选择』。」听在很多无从选择堕胎的女人耳里,对还在努力争取堕胎权(right to abortion)的社会来说,这句话听来讽刺;但若放在A的故事来看,这悔恨又如此真实。

吊诡的是,A并不是完全没有选择,根据英格兰的法律,他才是那个唯一有权主导「手术同意」的人。相比于A来自的巴西,英国对于女人的生育自由(reproductive freedom)的保障是高得多了。

然而,从情感、经济条件、宗教文化的角度来看,他却没有空间追求完全的理性、自由、真相──为了伴侣渴望的两人世界,他必须答应就诊;为了教养抚育的成本,他无法考虑单亲;为了爸妈亲戚的信仰,他甚至要假装流产。

让人不禁感慨,太过依赖权利论述中的个人「自主」(autonomy),反而使法律显得过于理想而不接地气、「不近人情」。A的故事更让我突然想通了之前读到却一直不太能理解的:「堕胎权」不全然等于生育自由,而后者更不该简化成前者。

当然,「拥有选择」的自由被写在法律的书面上,不代表「行使选择」的处境都将是出于自由的──然而,这也不能被恣意地解释成制度上的选择自由(如同性婚姻合法化)不重要,只是这绝不是性别、社经、政治平等(或自由)的唯一结论。

*※* 相爱后动物感伤 *※*

他们去年分居了一年,因为A实在太爱趴踢、经常旷工,让房东深感困扰,心里也不太平衡,于是他们大吵了一架后,A就搬走了。我一度以为他们离婚了,直到最近A又出乎意料地搬回来,我才知道他们只是分居。

A搬回来的理由很简单,他的「不务正业」让单身宿舍的梦想变得辛苦恼人、害他卡债累累。倒是房东还愿意让他回来,很教人意外。原来是因为「要是真的离婚了,我还得分他一半的财产,包括这间我爸妈留下来的房子」,房东无奈也忿忿不平地说,「所以我根本没得选。」

听来熟悉,婚姻中的自由与不自由,每个人都能说上几句。我更好奇的是,追根究柢,是什么让他们「想要」结婚?让A一直「想要」有小孩?让房东「想要」保有房子?是什么为当年的他们造了一个梦,走到今天却同床异梦;渐渐地,也不愿同床了?

「我还是很感激他为我做的一切,他真的是我遇过最好的男人,但我知道…我不爱他了。可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们没有小孩、没有性生活、没有共同的梦想,但却必须生活在一起。」A拿起手边的酒杯这么说。

这让我想起难得休假的房东,那天在沙发上打盹时,碰巧遇上晚归的我,语重心长谈到,「我们要去希腊度假了,但我真担心他又想要。我很爱他,他很美,但…我真的没有欲望。不是针对他,是我最近真的对性无感…我知道他很失望。」

(决定再度快转,不然没完没了…)

这些闲聊背后有太多「写实」的性别、性/爱、婚姻等等交织纠葛的面向可以讨论,每一句话都可以拉出一个深远的议题(本来想说「有趣」,但又觉得似乎不该用有趣来形容)。

但在收尾前,我更想再著墨一下的地方是「选择自由」的迷思:结婚/离婚;怀孕/堕胎;求欢/拒绝;离家/返家。

乍看之下,每个决定似乎都是彼此独立的,而且「选项」都摆在那──理论上既开放又多元,没有谁逼著谁一定要这样或那样──但却仿佛命定似的,过程和结果都如两人所预料到的「死局」(doomed)。

*※* 自由都不自由了 *※*

最后,我也在设想:假如今天所在社区对房东女儿的心理健康发展有更多的帮助呢?假如英格兰的公共托育做得更好呢?假如夫妻的财产分配与离婚条件都更有弹性呢?假如异性恋也能使用公民伴侣(civil partnership)的制度呢?

这篇短文当然无法交代清楚所有的细节,包括目睹母亲自杀而性格大变的女儿、跟房东感情很好但对A很有意见的房东爸爸、性感且猛烈追求A但自己还有一个家庭的友人等等;在在导致了每个勉为其难都环环相扣,自由也都不自由了。

尽管大家都貌似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一起,但并没有真正「一起生活著」,都在盘算著如何解脱,却又无计可施,只好在剪不断理更乱的「相欠债」中各自摸索寻找自己的逃逸路线──刻意安排的大夜班与永无止尽的夜生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