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工读生揪友吃过期食品 挨告业务侵占?(推荐文章)


工读生需知,如果规定不能,就不能,即使是小小的事情环节。
法律是一种大家需遵守的规范。


2019年02月25日 00:02 中时电子报 吴家诠/整理、文/天秤座法律网
桃园林姓少年趁打工之便,与同学偷吃店里下架的过期食品,被超商提告业务侵占罪。其他超商闻讯觉得不可思议,强调总公司严禁贩售、外流过期食品,店家一般都会当作饲料或直接丢弃;考量人情义理,一般会给工读生吃,但绝不能带走,以免衍生纠纷诉讼。

●●法律评析


提告的超商强调,对员工三令五申不得偷吃过期食品,少年不仅自己吃,还带其他人吃,「若有人居心叵测,事后装肚子痛来提告,我们怎么办?」

律师听闻直呼:「这小孩好可怜!」他表示,林姓少年满十六岁未成年,犯「微罪」且多次道歉,研判少年法庭会裁处保护管束,不予起诉。他说,若工读生以外的人偷吃,属窃盗,若工读生授意,符合业务侵占要件。因过期食品尚未丢弃,超商仍可主张拥有财产权,不得被侵犯、偷窃。但他也说,「吃一百赔两万」实在不符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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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225000007-260402
 

县议员认为双方调解时,超商店长曾不经意地说:「过去遇到这种案例,我都是直接和家长谈和解,从没上过法院。」少年母亲质疑,既然非第一次,超商为何不严加防范、对员工加强训练?她希望以儿子的案例,呼吁其他年轻求职者谨慎,以免触法。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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