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重组家庭禁止无血缘关系的异父异母的兄妹结婚,最重要还是出于对女性的保护。历来女性作为社会弱势的一方,重组家庭里容易被男性侵害。

鉴于中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在双方父母没有结婚之前,你们是可以结婚的。当然,第一,要看你们是两情相悦,第二,年龄足够并且没有其他不能结婚的疾病。

如果符合结婚的条件并且两情相悦,你们可以先结婚,然后你们父母再结婚就不影响了。祝你们好运。


中国古代社会重组家庭中的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在禁止结婚的行列里,虽然说是违反伦理,实际上也是保护女性。

也许有些人有印象早前车站候车室男性当众猥亵未成年小女孩一事,小女孩为领养。


修改添加:民法典确实没有明确规定没有血缘关系的重组家庭里异父异母的兄弟与姐妹禁止结婚。但是这种兄弟姐妹的关系构成家庭成员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再次修改添加:

民法典没有明文禁止异父异母没有血缘关系的重组家庭中双方子女能否结婚,从法律来讲,这是一个契机。

如果重组家庭中父母双方的前任子女在他们结合之前就已经成年,两情相悦的话,不满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规定,个人认为并不违反法律也持支持态度。

但是,如果重组家庭时有一方子女未成年并且随同共同生活的,个人持反对意见。——这同样是出于保护妇女的正常权益考虑。在未来婚恋激烈的情形下,把继女当成童养媳培养并不是杞人忧天。连亲兄妹都有乱伦的,这种情形朝夕相处超越亲情有男女之情是非常正常的。

社会一直在发展变化,不仅仅要考虑人的情感,也要考虑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依照离婚率的趋势,未来的重组家庭会越来越多。


谢邀,没关系吧,又不是一个户口本,你需要问的是他是不是同样喜欢你。


这是一个半伦理问题,为什么说是半伦理?因为你跟你的这位哥哥是有实际上的家庭关系,但是没有实际上的血缘关系的。而且你的继父和你的母亲也并没有办结婚证。

面对这个问题,我首先想纾解一下你对你继父的儿子,这种喜欢到底是一时的冲动还是理性之后的考虑,因为青春期的女孩子由于荷尔蒙与内分泌的变化,会对异性的男生产生好感,尤其是平时会在你周围出现的比较多的一些。可能你对他的这种喜欢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并不是所谓的长久喜欢。

另外可爱的你可能正处于叛逆期,叛逆期的孩子有一个特点就是不让我做什么,我偏要做什么,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在内心处知道整个社会都不允许你们两个相恋的,反而你的内心会去更想做这件事儿,所以我的个人建议是你可以把这种喜欢深深的埋在心底,并把它转化成亲情,与他好好相处而不要越界。

你应该还是个青春期的孩子,以后还会走很长的人生路,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更好的人,我觉得在这个残酷的社会里,一个亲人比一个爱人靠谱的多。


你喜欢他儿子有什么用,关键是他儿子洗不喜欢你,两情相悦才行。


如果他也喜欢你,没什么问题的,亲上加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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