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越来越多,无视交通规则,发生事故后又变成弱势一方。


再更:结局是老人死了,在医院呆了三天后没能救过来。因为此事我被叫到派出所接受询问24小时,其实也没有什么问的,监控记录在那摆著,能清楚看到他在院子外歇斯底里的闹,拿石头砸我家,而我从头到尾没有出过我门。老人家属有过冲击派出机关,把尸体带去讨说法,市局出动了防暴队果断处置,抓住领头的三儿女,我猜应该是晓之以理动之以狠,做通了工作。至于冲击我家,有过,我七十岁的二大爷横锹立马护我家,命在这,要的来拿,加之太爷爷生了七个儿子,于是乎,二十余血亲各自出来自卫反击,加上警察到来,遂平息。

我强调几件事情先:

1.当时老人撞我车后,手上脸上全伤了,在那叫,谁的车?别人喊我下楼我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结果那老头说我车不该停那,有安全隐患,造成他受伤,我得赔他五千,修车治病。实际上我停车是在划有停车位线的。

2.交警来判定责任时,老头不断提及某某队长某某局长,交警比较较真,说某某领导是你什么亲戚,与案件没有半点关系。结果老头直接放赖,说我和交警沟通过坑他,挑逗交警,差一点引爆不明真相的人群发生新闻级事件。

3.在我家院子外威胁我的时候,老头几次把瓶子打开又拧上,拧上又打开,不断作势往嘴里倒。其间我已报警,谁知道在警察还没到的时候,他可能忘记自己拧开了,往嘴里倒了。

以上就是事件真相。

以下是原答案:

车没错,人家厂商也说,代步而已,别上路。在家里的地盘转悠就得了,别出门祸祸人。

错的是人,现在的老人,真心不堪入目了。前几年一老头开这种车,闯红灯时避让侧向车,一头怼我泊在停车位的车上了。尼玛各种作,让我给赔钱,果断报警,交警给他判全责,他就各种赖,一个月后没见他有解决问题的倾向,立马拿上责任认定书和4儿子的维修单奔法院起诉。又过了半年,判决了,他不执行,申请强执。还好他名下有存款,这样钱到手了,我几年花的时间和钱,还有精力,都得到了合适的合理的赔偿。

然后戏剧性的结局来了,那老头到我家院子外威胁我不把钱还他,他就喝农药自杀。结果结果,他入戏太深,真喝了,百草枯…………


什么老年代步车,人家年轻那会儿骑单车也没见有遵守交通规则。

哦,当然,现在的也没有。


事实上,马路上只要是没牌子不方便找当事人的,都有极大的无视交通规则的倾向。

  • 行人乱穿马路布朗运动脖子焊死
  • 俩轮电动车闯红灯比比皆是
  • 俩轮自行车也常常画龙逆行
  • 人力三轮占马路当中乱拐
  • 电动三轮见缝就钻

如何看待嘛,没啥区别,没纳入日常管理体系的玩意放飞自我太正常了。

汽车还好,至少闯红灯、逆行之类的高危险违章已经很少见了。


谢邀~

许多人购买老年代步车,是看中了不需要上牌和驾驶证的优势,在厂家和销售的口中,老年代步车不是机动车,因此不受机动车管理条例的限制,但如果我们按照国家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划分来看,自重远超过40kg,时速也高于20km/h的老年代步车显然已经符合了汽车(或摩托车)的定义。

也就是说,购买群体和销售者自己本身就是看中了这些是所谓不受管制的优势,既然看起来不受管制了,或者说驾驶员没把道路安全当成一回事,心想著罚不到我头上,或者倚老卖老,也知道执法部门拿他们的「耍无赖」没有任何办法。

但不可避免的是,这类车的事故率和死亡率年年高企,道路上遵纪守法的司机为这些漠视法规的人付出了额外的通行成本。

相关部门2017年统计,近五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其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三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因此,国家也已经从源头开始,严抓低速电动车的生产。

1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句话总结就是:对于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


法律允许死刑,却不敢拘留个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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