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車越來越多,無視交通規則,發生事故後又變成弱勢一方。


再更:結局是老人死了,在醫院呆了三天後沒能救過來。因為此事我被叫到派出所接受詢問24小時,其實也沒有什麼問的,監控記錄在那擺著,能清楚看到他在院子外歇斯底里的鬧,拿石頭砸我家,而我從頭到尾沒有出過我門。老人家屬有過衝擊派出機關,把屍體帶去討說法,市局出動了防暴隊果斷處置,抓住領頭的三兒女,我猜應該是曉之以理動之以狠,做通了工作。至於衝擊我家,有過,我七十歲的二大爺橫鍬立馬護我家,命在這,要的來拿,加之太爺爺生了七個兒子,於是乎,二十餘血親各自出來自衛反擊,加上警察到來,遂平息。

我強調幾件事情先:

1.當時老人撞我車後,手上臉上全傷了,在那叫,誰的車?別人喊我下樓我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結果那老頭說我車不該停那,有安全隱患,造成他受傷,我得賠他五千,修車治病。實際上我停車是在劃有停車位線的。

2.交警來判定責任時,老頭不斷提及某某隊長某某局長,交警比較較真,說某某領導是你什麼親戚,與案件沒有半點關係。結果老頭直接放賴,說我和交警溝通過坑他,挑逗交警,差一點引爆不明真相的人羣發生新聞級事件。

3.在我家院子外威脅我的時候,老頭幾次把瓶子打開又擰上,擰上又打開,不斷作勢往嘴裡倒。其間我已報警,誰知道在警察還沒到的時候,他可能忘記自己擰開了,往嘴裡倒了。

以上就是事件真相。

以下是原答案:

車沒錯,人家廠商也說,代步而已,別上路。在家裡的地盤轉悠就得了,別出門禍禍人。

錯的是人,現在的老人,真心不堪入目了。前幾年一老頭開這種車,闖紅燈時避讓側向車,一頭懟我泊在停車位的車上了。尼瑪各種作,讓我給賠錢,果斷報警,交警給他判全責,他就各種賴,一個月後沒見他有解決問題的傾向,立馬拿上責任認定書和4兒子的維修單奔法院起訴。又過了半年,判決了,他不執行,申請強執。還好他名下有存款,這樣錢到手了,我幾年花的時間和錢,還有精力,都得到了合適的合理的賠償。

然後戲劇性的結局來了,那老頭到我家院子外威脅我不把錢還他,他就喝農藥自殺。結果結果,他入戲太深,真喝了,百草枯…………


什麼老年代步車,人家年輕那會兒騎單車也沒見有遵守交通規則。

哦,當然,現在的也沒有。


事實上,馬路上只要是沒牌子不方便找當事人的,都有極大的無視交通規則的傾向。

  • 行人亂穿馬路布朗運動脖子焊死
  • 倆輪電動車闖紅燈比比皆是
  • 倆輪自行車也常常畫龍逆行
  • 人力三輪佔馬路當中亂拐
  • 電動三輪見縫就鑽

如何看待嘛,沒啥區別,沒納入日常管理體系的玩意放飛自我太正常了。

汽車還好,至少闖紅燈、逆行之類的高危險違章已經很少見了。


謝邀~

許多人購買老年代步車,是看中了不需要上牌和駕駛證的優勢,在廠家和銷售的口中,老年代步車不是機動車,因此不受機動車管理條例的限制,但如果我們按照國家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劃分來看,自重遠超過40kg,時速也高於20km/h的老年代步車顯然已經符合了汽車(或摩托車)的定義。

也就是說,購買羣體和銷售者自己本身就是看中了這些是所謂不受管制的優勢,既然看起來不受管制了,或者說駕駛員沒把道路安全當成一回事,心想著罰不到我頭上,或者倚老賣老,也知道執法部門拿他們的「耍無賴」沒有任何辦法。

但不可避免的是,這類車的事故率和死亡率年年高企,道路上遵紀守法的司機為這些漠視法規的人付出了額外的通行成本。

相關部門2017年統計,近五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由其引發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因此,國家也已經從源頭開始,嚴抓低速電動車的生產。

11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

要求各地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的基本情況

一句話總結就是:對於超範圍生產銷售低速電動車產品的企業要進行整改,無營業執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締查封


法律允許死刑,卻不敢拘留個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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