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结合你的问题,这里有几个重点,第一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可以闯红灯,也就是他的闯红灯不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处罚吃罚单。

第二,但要确保安全,这里确保安全怎么做,其实很难用实际标准去解释。我的理解是,车辆在闯红灯的时候你应当减速慢行,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要看到你,然后等到正常行驶车辆减速、停车让你之后,或者有足够距离可以采取避让、制动措施的情况下,你就可以通过。你不能突然闯红灯冲出,如果对方无法发现你,或者你的出现对于对方来说太突然,没有足够距离采取措施的话,那么肯定属于没有确保安全的行为。

作为普通车辆,看到特种车辆准备通过的时候,在你可见范围内都要做到停车让行,如果已经进入你路线范围,你有做出避让或者制动的空间你却没有做的话,就是你没有让行。

因此,这个标准很多情况下要跟女实际案子具体分析。


题主的潜台词应该是「我在按照交通规则的情况下与这些车发生车祸」……但如果按照交通规则,你需要避让。。

救护车闯红灯免责,必须准守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紧急任务、确保安全、使用警报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一项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法律给予救护车在运送病人的途中闯红灯的特权,本意是为拯救生命,因为,对于那些危重病人而言,抢先一秒有可能就赢得一线生机。然而,因救护车闯红灯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并不少见,拯救生命的同时却可能伤害了另一条无辜的生命。

图片来自网路

究其原因,是相关法律规定不够严谨,给了事故双方「各自解读」的空间。救护车虽然有特权,但如果不在遵守安全的前提下闯红灯,就很容易导致车祸发生。

救护车使用道路优先权的三个前提,一个都不能少。

1、救护车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而不是每一次接送患者都可以闯红灯。

2、必须确保安全,这个没有客观标准,仅靠司机的主观判断,这点是需要法律修正完善的。理当有一个标准操作规程,驶入入路口应减速并进行观察,在确认周边车辆行人都注意到救护车准备横穿马路的情况下,才快速通过,才是谨慎的做法。如果没有标准可循,把「确保安全」只寄托于司机主观判断上,实在不靠谱。

3、使用警报器,救护车不开警报器的情况下闯红灯,车辆和行人根本得不到提前预警。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做到及时避让?

对于警报器的开启,法律规定的是「可以」,而非是「必须」。这意味著不拉警报闯红灯,尽管极具危险性,却是合法的。此前在有的司法判例中,法官就以此为依据,认定救护车未鸣报警器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这样的合法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也难怪许多人难以接受。

综上可见,紧急任务、确保安全、使用警报器,救护车闯红灯这三个前提,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但优先通行权绝不该成为毫无约束的特权。


法条原文列在下面,特别注意加粗的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时候,被撞的会因为没有避让而担责

具体不清楚,可能会是全责


法律规定特种车辆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消防车上也有灯,还有提示的声音。

这个警示级别应该比路口红灯要高。


特种车辆有优先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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