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更暴力。已经有多位学者长期观察了狮子、鬣狗、猕猴、黑猩猩、大猩猩、狒狒、大象、野狗、河马、海鸥、熊、美洲狮等动物群体内部的致命攻击行为。以人类的标准衡量,动物比人类更加恶意地对待彼此,上述各种动物参与的致命搏斗、杀婴和同类相食行为都远高于人类社会中的水平。对每年每1000个体中死于谋杀的数量进行统计的话,人类在暴力排名里的位置相当低。土狼之间的冲突烈度不亚于原始的人类战争。如果狒狒拥有核武器,它们可能会在一周内自我毁灭。

如果外星科学家用类似的办法长时间俯瞰人类和地球上的其他物种,会得出科学结论:人类是相当和平的地球物种。在2900小时内,塞伦盖蒂的狮群里发生了3次谋杀,而和它们数量相当的人类群体中一般只会出现一些青少年之间的打斗游戏和成年人之间的1~2次吵架。

人类之中的一部分个体确实会虐杀动物,在虐猫、虐狗的时候往往被社会怒斥。这些行为本身容易引起大众的共鸣(基于对接近人类幼态的可爱动物的天生喜爱与共情),且有心理不正常、将来发展到犯罪的可能,需要杨永信等专业人士的关怀。

不过,虐猫虐狗的人可能被人肉搜索、殴打乃至击毙。人类虐猫的巅峰是尼古拉二世,他经常在忍受不了大臣们吵架后自己拿猎枪打猫,根据宫廷记载打死了几千只猫,日俄战争输了海战也跑出去打猫。后来他就全家被打死了——当然,不是因为虐猫。

「活熊取胆」、「海豚湾」之类触目惊心的产业经过媒体的大规模传播,有一定的知名度,也是动物保护主义者们关注的地方。但是,一些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者用安乐死来「解救」动物,触发人们的反感。

不过,放眼自然界,人类主要是在虐杀手段上花样百出,在残忍程度上不算特殊。动物的自然行为本身在人类看来就是虐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人类残忍地捅死了猪,将猪吃掉。

鬣狗:不愧是咱们地球上第一个技术文明,太人道了。我都是从屁眼开始活吃。

鬣狗掏母斑马的屁股
鬣狗叼著从母斑马肚子里取出的胎儿

逆戟鲸:人类有手就是好。你看我就只能拿尾巴把海豚、海豹什么的扔上天,摔个四分五裂,这样可以去掉内脏,大啖肉与脂肪。

猫会将老鼠与小昆虫反复抓住再释放,最后弄死,不一定吃掉。

海狗会将企鹅先奸后杀,然后吃掉。

南极海狗性侵企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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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会将鱼先杀后奸,然后吃掉。

成年雄性黑猩猩会集群将其他聚落的公黑猩猩的睾丸摘掉再打死、将幼年黑猩猩和树叶混起来吃消除异味。

成年非洲象会集群踢死落单的幼年非洲象,公象闲著没事还会强奸犀牛,让人类游客为之震惊。

白腹海雕会将果蝠反复摔进海水里。

狐狸会连续杀掉自己吃不完的大量猎物、在养鸡场里屠鸡无双。

精神不正常的人踩死了猫,被其他人在楼道里打翻在地。

精神正常的科莫多龙:我吃东西都是先让它中毒加感染,然后从内脏开始活吃的。你踩死这么累还不吃,无怪乎其他人揍你。

人类:虎毒不食子!

老虎:太美化我了……

科学界的一些成员有将动物行为合理化的倾向,例如把这些虐杀解释为「白腹海雕担心猎物反抗」「猫要练习捕猎」「猫在释放捕猎本能」「海豚要解决生理需求」「狭小空间里大量的鸡刺激了狐狸的狩猎本能」——按这些说法,去谴责他人虐杀动物就要碰一鼻子「本能」了。

在流水线屠杀方面,人类饲养的肉用生物量确实有些骇人,达到了哺乳动物总生物量的60%、鸟类总生物量的70%以上,而且为肉猪摇旗呐喊的动物保护主义者要少得多——在美国还发生过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者破坏养殖场结果被猪群踩死的事件,让这事的傻缺程度为大众所知。

不过,蚂蚁也频繁地大规模屠杀同类和其它社会性昆虫,还能大规模把同类当食物吃掉,这方面的规模超过人类[1]。在红火蚁、黄蜂等昆虫对其它蚂蚁与蜜蜂的屠杀行为中看不出取乐的目的,人类的成规模屠杀本身也有其它目的(例如消灭敌国有生力量、破坏敌国生产力、震慑与征服、种族奴役或种族灭绝),士兵出于个人取乐的冲动去杀人并不容易形成持久的屠杀。纳粹德国流水线屠杀犹太人,与社会性昆虫的屠杀有更多相似性。

实验动物的福祉在学术界多有研究,但远未达成共识。如果未来人类在技术高速发展的同时致力于减少动物所受的人为痛苦,人们可能用机器和细胞·组织培养物去代替宠物、生产食物和药物,告别活动物。这会让一部分动物的生活水平反而变得比现在更低。

对喜欢自然法则的软人[2]们来说,人类是地球生物圈的自然组成部分,人类自己占据了哺乳动物总生物量的36%,人类的行为体现著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和食物链。人类对动物的捕杀量与手段要自己限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滥捕滥杀和有毒有害物质给对人类来说适合的环境和生物资源造成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对待动物的方式不对他人造成伤害就没有关系——「君子远庖厨」,你不愿意看肉用动物在屠刀下受折磨的话,你自己不要看就好,不能让厨师都失业,而杀动物的人也不应该把过程给别人看,以免造成反感。

动物伦理学则认为,人类社会的美好成分需要我们克制自己的原始暴力冲动,对于有复杂认知的动物应当予以同情和人道屠宰,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痛苦。但对自然界稍加关注就会发现,有复杂认知能力的物种的虐杀行为多于更加简单的物种。这玩意可能是自然地随机产生的行为方式,适用于任何足够复杂的神经系统。

一些只看了些科普的年轻人在这方面做出的论述经常流于道德滑坡:「不考虑动物的痛苦,就是在鼓吹强者优先的逻辑,就是在说体力弱的小孩、老人、女人活该被压迫,同性恋就应该用石头打死,不喜欢异族就应该把他们做成肥皂。」哈,这脑子进了不少润滑油啊。

在人类种的利益上,让将来会支持社会的小孩、占人口半数程度的女性、每个没有早死的人都会成为的老年人处于和生产力水平相匹配的幸福安宁中,比残忍压迫他们要有利得多;而同性恋者的劳动力并不必然弱于其他人,个人生育与否在人类种的尺度根本是鸡毛蒜皮。人类的社会性距离社会性昆虫的真社会性并不遥远,条件合适的时候将生育交给特定的阶级乃至人造子宫等生产资料也没什么不可以。

你可以想一下:截图里这所谓「科学作家」和像他这样成天闭眼侮辱「人类」的家伙,是怎么回事呢?

他写这种洋洋洒洒、内容错误的长文,也没什么人看,到底图什么?

他自己的行为恰恰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包容度,人们可以容忍他这样「屁股和脑子都不怎么对劲」的个体长期存活。如果人类像他说的那么「极端残忍」,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存在显然会让年轻个体无法无天、看他不爽就把他捅死啦。

参考

  1. ^人类的总生物量是经过了最近一百多年里的高速增长才和蚂蚁相近的。
  2. ^指肚子很胖,软绵绵的人


探讨这个问题之前,先看一看《白鹿原》中的这一段描写:

一个过门一年的媳妇饿得半夜醒来,再也无法入睡,摸摸身旁已不见丈夫的踪影,怀疑丈夫和阿公阿婆在背过她偷吃,就蹑手蹑足溜到阿婆的窗根下偷听墙根儿,听见阿公阿婆和丈夫正商量著要杀她煮食。

阿公说:「你放心度过年馑爸再给你娶一房,要不咱爷儿们都得饿死,别说媳妇,连香火都断了!」新媳妇吓得软瘫,连夜逃回娘家告知父母。被母亲哄慰睡下,又从梦中惊醒,听见父亲和母亲正在说话:「与其让人家杀了,不胜咱自家杀了吃!」这女人吓得从炕上跳下来就疯了,危言流语像乌鸦的叫声一样令人毛骨悚然。

有人可能会说,这问题问的是动物的虐杀。即便人类也是动物,但在饥荒中吃人,根本不是虐杀。

先不要急,我们慢慢来探讨这个问题。

人类文明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人类的道德体系也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

如果放眼整个人类史,要看待人类对动物的虐杀,就应该先来看看人类对同类的虐杀。

古猿人时期,猎杀行为基本上和其他掠食动物没有多大区别(诸如周口店北京人),「虐杀」这个词也没有什么意义。

进入智人阶段,人类应该对自身种群有了一定的观念。智人吃智人的情况下已经很少发生,但对其他人种,那就是绝对的屠杀,或者直接吃掉。有人怀疑,尼安德特人便是被吃得灭绝的。这样的事情是大概率发生的,从线粒体夏娃和Y染色体亚当的存在,便能推知,智人时期,人类一度只剩下很小的一支,或者说只有很小的一支才传承了下来,其他的智人分支和其他的亚人种一起在地球历史的长河之中消亡了。

在其他人种灭绝后,随著小冰河时代的逐渐结束,人类社会应该经历了类似于伊甸园的无忧无虑的时期。这个时期大约相当于新石器时代前后,既是人类文明的萌芽阶段,也是人类道德的萌发阶段(原始社会婚约关系的变迁,和道德有著十分直接的关系)。

但随著人口逐渐增多,纯采集捕猎的原始社会便再次陷入了残酷的生存竞争。

这样的残酷的生存竞争,直到农耕文明的出现,才有所缓解。但随著人口开始扩张,各个部落之间,再次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于是,奴隶社会出现了。

奴隶被拿来祭祀、殉葬、甚至是被吃掉,完全犹如牲畜。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商末,也就是三千年前。但实际,「吃人文化」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了春秋时期,甚至在后期的封建王朝依然有所复辟。饥荒、战争出现的不得不吃人,和这种「吃人文化」是有所区别的。

电影《启示录》对处于奴隶文明时期的玛雅文明,在残酷祭祀方面有著鲜明的刻画。

《孟子》曾记录孔子骂始作俑者。孔子可能认为最初人们用稻草人殉葬,随后有人发明了用俑殉葬,甚至后来出现了人殉。但实际,却可能是完全颠倒过来的。纯粹的奴隶社会就是完全的人殉(大量考古支撑),随著更加的文明之后,选择了人俑殉葬,甚至草人殉葬。

其实周朝变得更加的文明,和中华大地的「大统一」不无关系。从商朝到周朝,东夷、鬼方为首的上百个「国家」或部落,一个个的消失,残忍和血腥画了一个暂时的句号,最后周朝封土建国。整个中华大地,不再存在异族,即便存在,也已经被驱逐到了边境,再加上社会经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以前遗留下的一些野蛮文化,自然不再符合时宜,遂有周公改制。

人野蛮状态的变化,主要取决于两个原因:

一、族群认知。

二、物质基础。

周朝同类虐杀的改变,最重要的其实还是封土建国之下的族群认知。大家都是天子的子民,是同一个群体。同时期欧洲,绝对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大同观念。所以,西方从古至今,在种族方面,经常发生十分残酷的事情。

当种群认知完全割裂,甚至可以达到智人和其它人种差异的地步,极端事件就出现了。而这种情况,哪怕到了近代,也出现了现象级历史大事件。例如黑人的遭遇,印第安人的遭遇,犹太人的遭遇。

相对来说,物质危机远远没有种群认知对立那么可怕。种群认知的对立,可以直接造成一个种族的灭绝。而物质危机的最下限,则是整个人类历史上经常发生的局部吃人事件。

不过,只要出现种族灭绝,只要出现局部吃人,那就必然存在虐杀事件。

对族群认知的矛盾,和物质基础矛盾的对决,由此衍生出了另外一种群体行为——战争。

战争并不算虐杀,但却是比虐杀更可怕的东西。

相信这么一个故事,大家已经耳熟能详:

一战时期,奥匈帝国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来到巴布亚森林考察。

他告诉食人族:「欧洲正在发生战争,每天有几万人丧生。」

食人族好奇的问:「你们怎 样吃得下这么多人肉?」他解释:「欧洲人不吃人肉。」 食人族惊呆了:「那太野蛮了吧,不吃的话,,杀来干什么?]

在中国历史上,因为战争究竟死了多少人?

西汉末年到东汉建国,几十年间,总人口少了3850万。当然,这里并不是战争直接至死人数。

战争除了令人直接战死之外,还会大大影响出生率、婴儿存活率,从而对总人口造成极大的影响。

从东汉末年到三国鼎立,人口少了近5000万。

隋朝末年到唐朝,这个表格里只统计了武则天当政时期,通过查询,得到唐朝初年约1500万人口的数据。那么隋末到唐初,人口少了3000万。

而安史之乱的5年时间,人口直接少了3600万。由于时间跨度只有5年,这里的死亡人数,绝大多数都是非自然死亡了。中唐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人口数据一直没有超过2000万,安史之乱对大唐的影响足见一斑。

五代十国,虽然没有具体的数据,但根据大致的户数变化来看,人口损耗至少也是有数百万以上的。

虽然没有宋末元初的数据,但根据一些数据显示,这个时期死掉的宋人至少数千万以上。明末清初的时候,人口消耗是4000万,而宋末元初人口的消耗只会比这个更高。

而太平天国和民国时期,人口也分别损耗了数千万。

至于近代战争,一战直接士兵阵亡数就是1000多万,至于二战全球战争直接至死人数达到7000万人。

更何况还有一些令人发指的种族灭绝、屠城、细菌实验,相比起为了生存的食人,或者历史上比比皆是的食人行为,这些「吃饱了」之后,所做的惨绝人寰的事情,才是真正的残忍而可怕。

战争是解决种族矛盾和物质矛盾最激烈的一种方式,它的残忍性,没有任何生命种群能够和人类相比。

以上是关于人类对人类这一种动物的虐杀,接下来探讨人类对其他动物的虐杀。

对于食物来源来说,通常情况下,人类对牲畜的宰杀,杀就杀了,不会考虑虐不虐的问题。除非,一次没能杀掉,动物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反应,从而造成人心理的变化(同情心理),便有了让动物速度解脱的想法。但这样的情况,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所想的仅仅是如何急切的把动物杀掉,然后吃掉他们。

只有进入现代社会,进入工业文明之后,畜牧完全和工业挂钩,已经完全解决食物来源,甚至完全不用面对牲畜宰杀的时候,人类对饥饿的恐惧,以及在饥饿下所有的野蛮状态,完全隐藏在了文明之后。

之所以是隐藏,因为发生饥荒、发生战争,发生绝对的种族对立时,这些隐藏的野蛮都会完全再次显现出来。

排除因为利益原因对动物虐杀,主要有两种原因:

一、原始本能欲望的释放。

二、心理的极端反弹。

第一点,如果一个人抛弃了所有的文明和道德,犹如原始人一样站在另外一个动物面前,会做什么?

1、吃掉,诸如绝大多数肉食动物。可能是以最有效的方式解决对方,也可能仅仅只是根据自己最优、最喜欢的方案,来残忍地吃掉对方。诸如鬣狗掏肛门,逆戟鲸对海豚的虐杀。

任何人类基本上都有著这样的潜质,令活著的动物更加符合我们的饮食习惯,不排除对相关的动物施虐。三吱儿和猴脑什么的就不说了,就提一些常规的,例如法国鹅肝直接向鹅大量罐食,然后形成脂肪肝。类似的很多行为,其实已经完全工业化。而绝大部分泛滥心爆棚的人,实际都是相关的消费者。

除了群体行为之外,每个个体的本能都潜藏在灵魂之下。除了极其个别能够为之绝食而死的人之外,几乎所有人放在不猎杀动物就不能生存的世界里,我们手上都会沾满鲜血。因为,这源自生物的本能。

2、并不吃掉,但通过虐杀训练生存技巧。

以猫科动物为首的大多数顶级掠食者,都有这样的行为。即便把人类历史从智人阶段开始算起,我们数千年的文明,仅仅只是数十分之一的时间而已。其它的所有时间,我们都是在野蛮的环境之中生存。而在原始社会时期,任何一场对少年的实地演练,都会是一场对动物的虐杀。或许,人类的染色体内还残留著这样的基因,令我们有著潜在的强大破坏欲,诸如残留著食人基因一样。

1920年,佛洛依德,提出死亡本能说:

死亡本能又被称为死亡驱动力,毁坏冲动、攻击本能或死本能;这是一种要摧毁秩序、回到前生命状态的冲动。

死亡本能,实际就是一种生物本能。排除食欲因素,对动物的虐杀,本质上是死亡本能里毁坏冲动的体现。个人认为,死亡本能,应该是比较原始性(生物性)的,取决于生物进化和大脑的神经结构。

这样的现象亘古存在,只不过,优渥的现代文明之下,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大家安享太平。原本无足轻重的个人死亡本能,却凸显了出来,成为了我们十分关注的社会问题。(有一部分人,对小动物虐杀,实际和跳楼自杀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有可能,虐杀小动物,能避免少部分人的自杀冲动。)

第二点,极端心理反弹。

我在这个回答里,对心理反弹进行了论述,这里就不过多讨论了。

如何看待大学生虐猫并贩卖其视频,产业链是怎么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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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来说,这是一种社会问题。是社会大环境之下爱心人士、吃货人士、伪环保人士之间关系的失衡。

这三个群体,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都更容易失去理智。例如爱心人士,面对宠物狗被偷。吃货人士,面对被别人一杆子打倒。伪环保人士价值观受到打击,或者输出价值观受阻的时候。

在网路上可能只是一场混乱的骂战,但在现实生活之中,就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

一部分爱心人士可能走上了圣母的道路,一部分吃货人士可能真的出现了偷宠物狗的行为……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人类对动物的虐杀?」

现代文明终究是现代的文明,现代的道德终究是现代的道德。古代文明和道德可以作为参考,但绝对不能运用。

对于工业行为的「虐杀」,如果是有益于人类繁衍生存的。那些一边吃著真香,一边圣母心泛滥,本身就是十分矛盾可笑的。

但对于没有必要的,甚至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过渡虐杀,当然是需要遏制的。例如象牙、猎鲸、熊胆,以及一些珍稀动物皮草。

其实反皮草也是有利益链的,一些伪环保人士,是反任何的皮草,而不是稀有动物。国内的环保,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宣传的。已经变成了一种圣母花的宣传方式,而不是主人翁精神的可持续发展。这给人一种什么感觉?资本家该干什么还是在干什么,只不过受到法规的约束,有一些利益链不敢明目张胆的涉及。但普通大众却好像完全生活在一个假象的世界之中,完全看不到真实的残酷,完全生活在他人构造的「美好」之中。

倡导不要吃人,和暗中吃人的,很多时候只是一个群体而已。

对于这个残酷的真相,很大部分的人是不知道的。

最后再说说个体层面。

如果是第一条,纯生物本能的释放,这其实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情。人这种动物,是经常会产生一闪念的东西,而且是可怕的一闪念。例如A今天和B吵架了,A可能产生一个瞬间的念头,B怎么不去死。但也就一瞬间,A这个念头就消失了,甚至不会再去想。但对于那种纯粹释放生物本能的人来说,他们产生了这个念头,就很容易去把它实现。

这一种人或多或少存在心理疾病,甚至反社会人格。

人类社会处在一个巨大的道德框架之中,做出这样的行为,实际就是冲破了这个道德框架。那么在这个道德框架之外,他们可以做出更多和虐待动物无关的,同级别的其它不道德行为。

第二条,纯粹的心理反弹。如果是短期的,不排除纯粹冲动的可能性,只需要疏导疏导。但如果是长期,则有可能存在心理疾病。

对于虐杀动物,国家都已经准备立法。但在心理健康事业上,一直都具有很大的真空地带。

虐杀动物的人,或多或少出现了心理不健康。但同样因为心理不健康而自杀的人群,仅仅在中国,每年就多达30万。

但这一部分人一直都是边缘人群,甚至受到的关注还没有这一次虐猫大学生受到的关注更多。

这是为什么?

因为虐猫影响到一部人在「爱心上」的利益,而他人的自杀,并不影响他们的利益。

当然,有一种情况下,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利益。乃至于,令他们向自杀者进行辱骂和攻击。

那就是对消防员的爱心,以及自杀时间本身对正常人的影响,例如商场自杀。

也就是说,你一个人死掉了,如果不影响他人,他人漠不关心。你得到的同情,甚至有可能还不如路边的一条死狗。

说穿了,虐杀动物是心里问题,自杀也是心理问题。

因为利益无关,普通人对这部分边缘人群的关注度,的的确确不如阿猫阿狗。

对于社会心理问题,需要同等去解决的。

虽然是心理问题,但并不是因为人格造成的,而是社会压力造成的。诸如日本的高自杀率,实际是整个社会高度内卷化,带来的全民心理负担的体现。

而中国社会高速发展之后,越来越多的人群因为高压力,存在各种各样的心理负担。中国至少数亿人曾被抑郁困扰,存在抑郁症的多达2000万人,每年因抑郁自杀的有20万之多。

个体的虐杀动物,实际成了一个发泄口。

这也是为什么我前文提到,一部分人虐杀动物甚至有可能降低自杀率。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这样的人还不如自杀好了。

但这并不是个人问题,终究还是一个社会问题。

什么时候这个社会问题能改善,自然相关的问题也能改善。

但是,大家也不要忘了种群的本质。

作为太平优渥的世界,有泛滥的爱心,甚至圣母式的爱心,对于个体来说,可能并不是坏事。

但如果社会失衡,甚至崩溃或者进入战争的之后, 任何不站在自身种群利益考虑的人,都可能会有一个很令人悲伤的结局。

希望爱小动物的时候,能爱同胞多一点。没有什么陌生人可能会去关心虐猫者是否出现心理问题(毕竟我们更关心或者只关心符合我们利益、价值观的人或事物,这是人之常情)。但你生活中的朋友,如果存在心理问题的趋势,你能把关心小动物的精力,拿出一点点关心你的朋友吗?有没有可能,你避免了这位朋友虐杀你关心的小动物的可能呢?

很是多时候,人们总是去抨击一个浮现在表面的现象,不关心本质,甚至不想关心本质……

关于人和动物之间相处模式,我在这个回答里有进行详细的分析:

人类和动物应该平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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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文很长,认真看完的都辛苦了。


为了泄愤,杀了一只狗,然后肢解,还要放到狗主人家里,暗地里享受狗主人被「吓疯」的快感。做出这样凶残事情的人,大概率是个变态的人。

(本故事纯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她不是凶手,放她走吧。」


路彦看了看完好的防盗门,笑呵呵地说道。面前的妙龄女郎王倩眼睛一亮,回过身对室内那个中年女人李秀琴喊道:「我就说我没杀你儿子吧!你个老太婆纯粹就是污蔑!」


「你!」李秀琴手指颤抖地指著她,气急败坏道,「除了你,谁会去杀安比?」


「可是我没你家钥匙,怎么可能走进你家把你儿子剁成几块?」


两个女人在充满血腥味的客厅争吵著。


路彦小心地避开地上的血,上前瞅了瞅安比的碎尸。只见安比被肢解成了几大块,腿和头被切断,分散在客厅的餐桌和地面上。尸体还温热著,凶杀案明显是刚发生不久。


路彦抬头看了看房子,这是个只有一层的老式平房。除了客厅之外,其他房间的窗户都是从里面锁紧的,防盗门也没有被撬开过的痕迹。客厅有个装著防盗窗的小窗户,天花板上有个对外开著的排气口,但小窗户和排气口都小得只能让二十厘米以内宽的东西通过,一个成年人是不可能从那里进出的。


这家女主人叫李秀琴,年逾五旬,一脸凶悍。她下午回家发现独自在家的安比被人杀死了,就立马报了警。


路彦又看了看王倩,她是住在李秀琴对面的邻居,身姿窈窕,相貌妩媚,十分美艳。李秀琴认为王倩平日就很讨厌安比,所以路彦和同事把她带到现场来问话。


「哎呀呀,人家没你家的钥匙,你家门又没有被撬的痕迹,她怎么可能走进你家杀了安比呢?」看著怒不可遏的李秀琴,路彦忍不住劝道。


他看向王倩,这才发现她看起来颇有些面熟,顿了顿,又继续对李秀琴说道:「估计是有你家钥匙的人下的手吧?」


「怎么可能!」李秀琴怒了。


「怎么都比她可能!」路彦笑著走到王倩的旁边,「你怎么能污蔑这位美丽动人的小姐干这么残忍的事呢?」


王倩笑了。她把手搭到路彦的肩头,笑得花枝乱颤:「哎呀呀,路警官,你真是太会……」


「你们!」看到警察和嫌疑人打情骂俏沆瀣一气,李秀琴气得抄起桌子上的擀面棍就朝王倩冲去。


「住手!」路彦及时伸出手,挡住了李秀琴的胳膊。


旁边的同事也急忙赶过来,把李秀琴带到室外,进行开导工作。


客厅里很安静,只剩路彦和王倩两人。


「没事了!」路彦上前一步拉起王倩的手,在手背上轻轻地吻了一下,「不好意思,让你受惊了!」


王倩脸上闪过红晕。她看著路彦的眼睛,轻声道:「路警官,什么时候有空出来喝点东西?」


「有佳人做伴,我看不如今日。」路彦拽著王倩的手还没松开。


「好!那就今晚!」


「嗯,一言为定。」路彦注视著她的眼睛,「还不知道小姐的职业?」


「我是法医。」


路彦把王倩的手拉到眼前仔细端详,慢悠悠道:「难怪这么纤美的手,切起安比来毫不手软啊!」


「你说什么?」王倩连忙抽回了手。看到路彦似笑非笑的眼神,她不由得有些生气:「你不是说我不可能走进这个房子的吗?」


「你根本不需要走进这个房子,因为这里压根儿就不是犯罪现场。」路彦抬头看看天花板上的排气口,笑道,「你从防盗窗外把安比引诱出去,杀了以后分尸,再用梯子爬上楼顶,用绳子吊著托盘,把肢体通过那个排气口慢慢放到客厅的餐桌和地上。」


路彦看著笑容逐渐消失的王倩:「刚刚我闻过你的手,洗洁剂的味道还在,想必你洗手洗了很久吧?如果让痕检师到楼顶上查一查,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你的脚印。」


「你这么做,是因为安比老是骚扰你?」路彦看了看王倩修长的小腿,那上面满是抓痕,「你故意制造个密室来杀掉它,就是想排除自己的嫌疑,并对这个讨厌的邻居进行心理恐吓?」


「哈哈,你还真有两下子……」王倩表情风云变幻,盯著路彦的眼睛,「我告诉你一个你早就想知道的秘密,作为交换,你放过我怎么样?」


「嗯?」路彦摸不著头脑。


「你不记得我了吗?」王倩从包里摸出一包女士香烟,点燃一支,轻笑道,「六年前,你可是天天来找我。」


「什么?」路彦不敢置信。


「我父亲也是法医,六年前,是他为那个女孩做的尸检。」王倩意味深长地说,「那时我大学还没毕业,在他办公室见过你好多次。」


路彦想起来了!原来她是王法医的女儿,难怪觉得颇为眼熟。


「前段时间我爸去世了,临走前曾跟我说,」王倩吸了一口烟,在路彦面前轻轻吐出,「那女孩的尸检中,有很多不能写进报告里的问题。」


什么?一道惊雷从路彦心中响起。六年前他求著王法医确认过很多次,怎么还会有问题,还是不能写进报告的问题?


「啧啧啧,一提到前女友,你表情就凝重了这么多。」王倩吃吃地笑了,「想知道是什么问题吗?交换吧,用你的心头肉交换这杀狗的小罪,很划算啊。」


路彦沉思了半晌,忽然笑了。


「虽然我匆匆忙忙地赶到现场,才发现报警人所说的碎尸案的受害者不是人,而是一只泰迪,但你做了这么残忍的事情,也应该受到惩罚。」他歪了歪脑袋,冲著王倩勾起嘴唇,「更何况,我还挺喜欢小动物。」


路彦一边朝门外的警察招手,一边道:「至于你说的这个秘密,我自己会去查的。」


两个警察走了进来,带著王倩往外走去。王倩却毫不慌乱,冲著路彦笑骂道:「说好的今晚出来喝东西呢!言而无信的家伙!」


「说到我一定做到!今晚在局里陪你好好喝!」


看著他们上了警车,路彦心头却愈发沉重。她说尸检有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看来不管最近的工作多忙,都要去查一查了。


正沉思著,忽然手机传来一阵振动,路彦打开一看,是一条简短的简讯:


我女朋友林依芸被人杀害,贺县警方怀疑我是凶手。来帮我找到真相。


贺县警方?路彦回想起自己认识的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是贺县的,那人叫张霖。他本是路彦大学四年最好的朋友,但两人在本科毕业时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自此之后分道扬镳天各一方。几年来,路彦想起往事,时常会感到后悔,但是他和张霖谁也没有主动联系对方。


路彦盯著屏幕上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良久不言。周围的世界寂静下来,往事的画面一帧帧在脑海中闪回。


是你,绝对是你!张霖,你终于联系我了!


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


路彦走进队长老陈的办公室。正伏在办公桌上看文件的老陈,看到他走进来,一脸惊愕:「有事吗?」


「我们省的贺县发生了一桩命案,」路彦顿了顿,「我想去调查一下。」


「你是说贺县的那个命案?」老陈在桌上的卷宗里翻了一阵,拿起一份文件看了看,皱起眉头,「他们地方上不是已经锁定了一个重要嫌疑人吗?」


「这个案子还要再查查,我看了那边的情况,还有两个失踪的女高中生至今没有找到。」


「你怀疑跟这个命案有关?」


「对,可能是连环命案。」


「不排除有这个可能……」老陈放下卷宗,手扶著额头,「我想他们地方上公安会注意到这一点的。」


「嗯,但我还是想过去一趟。」


听到路彦干脆的回答,老陈却失望地摇头:「你刚拿了一等功,符合提前两年晋升的条件,现在组织正在对你进行考核,你就不想抓住这个机会再升一级?」他顿了顿,看著路彦接著说,「你现在去贺县协助查案,成功侦破你也立不了什么大功,稍有差池反而会影响你的晋升,这其中利害我想你是懂的。」


提到晋升,路彦脸上肌肉抽搐了几下。他要是再升一级,就能接触到更多案件的机密材料,这样就更有利于查清六年前她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贺县的案子怎么办呢?路彦心里一阵挣扎。


老陈加重了语气,严肃地说:「地方上很多事情牵一发而动全身,查起案来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你的晋升审核现在正到了关键的时候,如果出了什么幺蛾子,这次提前晋升可就没戏了,明白吗?」


办公室里静悄悄的。两人对视良久,路彦的眼神还是坚定得没有一丝退缩。


「这样吧,我跟厅里沟通一下,让你去贺县协助调查。」老陈手指敲击著桌面,带著不容商量的语气,「一个星期,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如果一个星期之后没有破案,你就给我老实回来!」


路彦深吸一口气:「好!」


贺县以山地、丘陵地形为主,湖泊河流众多,水资源长年都很丰富。八月的贺县,下午时分,烈日炙烤著大地,街上暑气逼人。


李茵把警车停在贺县汽车站的停车场,汗流浃背地从车上走下来。


她走到不远处的树荫下向四周探望,并没有看到要接的那个人。她低头看了看手表,不禁有些失望。


省厅突然下来消息,说要派一个警察来贺县协助调查林依芸遇害的案子,那人今天下午就到贺县汽车站。队里把这个接人的任务交给她的时候,还美其名曰她作为刑警队的门面才降此大任,其实李茵觉得他们只是不愿意在烈日下多跑一趟罢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头顶上的烈日仍在炙热地煎烤著,李茵全身汗如雨下,衣服很快就浸满了汗水。她双手举在头顶,舔了下有些干裂的嘴唇,等得越来越不耐烦了。


「渴了吧?来,给你。」


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有人轻轻地拍了下她的肩膀。李茵连忙回头看去,只见一个一米八几的年轻男人站在自己身旁。


他上身穿著整齐的白衬衫,衬衫衣领有著一块红点,下身配著笔直的黑色西裤,身材伟岸。他的鼻梁高挺,一双卧蚕眼笑起来很亲切,下巴中间有一条沟,看上去硬朗阳刚。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左脸脸颊上贴了一块创可贴,让他英俊的面容看起来有点滑稽。此时的他一手拿著伞,另一只手正拿著一瓶未开封的矿泉水递向自己。


看著眼前这英俊男人的笑容,李茵不禁脸红了起来,她愣了愣,下意识地接过对方手中的矿泉水。


「呃……谢谢!」李茵微微低下头。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可别被太阳晒黑了。」男人笑了笑,在阳光下撑开手中的黑伞。


李茵正在拧矿泉水的瓶盖,听到男人的话,一道光从脑海中闪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陌生人的东西决不能喝,更何况是陌生男人的。


她停下动作,警惕地看著面前的英俊男人,他嘴角的笑容此时都显得不怀好意。正当她要开口盘问的时候,对方开口了。


「你不辞辛苦地来接我,送点水给你怎么了?快点喝吧,我们还要赶路呢。」


李茵拿著手中的矿泉水,惊呆了:「你就是省厅来的路彦?」


「是的,」路彦炫耀式地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证件,「怎么称呼你?」


李茵连忙伸手跟路彦握手:「你好!我是贺县公安局刑警队的李茵,幸会。」


路彦握著李茵的手点点头。他打量著李茵,一米六八左右的身高,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干练的黑色短发,白皙的皮肤,整个人显得非常清爽干练。


李茵已经疑惑得忘记喝水了,她追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来接你的人?」


「我看到的啊!」路彦板起脸来,一脸认真严肃的表情,「我刚买完水回来,看到你站在停车场上,站姿笔直,明显是受过一些训练。虽然穿的便装,但我也能看出来你身材出挑,肌肉线条匀称,应该定期健身练习力量。你的眼神坚定果断,眉宇间透著一丝英气,明显心理素质比一般女生强悍。给你递水的时候,我还看到你右手虎口处的皮肤要比左手更粗糙一点,应该是右手握枪的缘故。你一直在朝四周探望,说明你是在等人或是找人。所以,我敢断定,你就是贺县公安局刑警队派来接我的那个女警察。」


李茵仰著头,愣愣地看著路彦。这个警察对细节的观察能力超乎她的想像,她像是遇到了现实中的福尔摩斯,一股崇拜感油然而生。


「你……」


「逗你玩的啦!」看到李茵中计,路彦脸上露出狡黠的坏笑,「我早到一会儿,看到你从警车下来的!」


李茵忙朝远处看过去,自己的那辆警车正安安静静地停在停车场。她没好气地瞪向路彦,心里刚刚萌生的崇拜之意转眼间就荡然无存。


路彦收起笑容,走向自己的桑塔纳。李茵没想到路彦这么心急,连忙坐回自己的警车,在前方给他领路。


一阵宾士,两人很快就赶到目的地。路彦走下汽车,抬起头看向面前的高大建筑,「贺县公安局」几个大字赫然入目。


路彦跟著李茵走进刑警队办公室,跟早已等待多时的贺县刑警队成员一一见面。一阵寒暄之后,路彦也渐渐熟悉了贺县公安局刑警队的成员们。


五十左右的李正,是贺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穿著一身制服,笔挺正直。他不仅是刑警队队长,也是李茵的父亲。


年近四十的高伟诚,是贺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儿,气宇轩昂,为人热情健谈。


负责调查林依芸遇害案的刑警张进和蒋旭飞,给路彦留下的印象也比较深刻。


「路彦,公安大学研究生毕业,还去美国研习过!」寒暄之后,李正紧握著路彦的手不停地称赞,「你这二十八岁的省厅刑警,真是年少有为,后生可畏啊!」


路彦微微一愣,连忙挤出笑容,握著李正的手微微躬身道:「哪里哪里,在各位前辈面前,那是明月之下,萤火无辉!」


一旁的高伟诚也笑道:「你舟车劳顿地赶来也累了吧,待会儿下班后我们在酒店给你接风洗尘!」


「好!晚上不醉不归!」路彦凑近高伟诚,神秘地笑著说,「然后高哥再安排个下半场?」


高伟诚暧昧地笑起来。一旁的李茵看著路彦不禁皱起了眉头。眼前这个省公安厅来的警官虽然高大英俊,但是油腔滑调,显得很世故圆滑,一身的市侩气比小县城人更厉害,完全没有他履历上该有的精英范儿。李茵不禁感到很失望。


高伟诚拍了拍路彦:「那好,先让李茵带你去休息吧,待会儿下班了我们就出发。」


路彦笑著摇摇头:「不了,我想先看下林依芸案子的调查资料。」


李正一愣,朝高伟诚使了个眼色。一旁的高伟诚心领神会,把资料拿过来递给路彦。


路彦翻开头两页,一个十五六岁女孩的证件照映入眼帘。他皱了皱眉头,林依芸跟他想像中的样子完全不同。她有著秀气小巧的鼻子,鹅蛋脸,微蹙的柳叶眉下有著一双桃花眼,不过皮肤蜡黄,穿著和发型都很土气,整个人显得无精打采。


李正介绍道:「死者林依芸,性别女,半年前刚满十八周岁,就读于贺县二中高二。她本来有几个姐姐,但是为了躲避超生罚款,被父母送到外地人家抚养。林依芸八岁那年父母离异,她的抚养权归了父亲。由于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她从小跟著奶奶长大。十七岁那年,她父亲遭遇车祸去世,三个月前她奶奶也生病去世了,她便独自生活,后来认识了嫌疑人张霖,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开始同居……」


「张霖和她同居了?什么时候开始的?」路彦从资料上抬起头,一脸震惊。


「对,嫌疑人张霖自己交代的。我们走访了周边的一些邻居,也证实了这个情况,林依芸从今年 5 月份就开始住在张霖家。」高伟诚在一旁回答道。


李茵在一旁,看著路彦低头看报告的样子。这个路彦虽然油腔滑调,但是进入工作状态的速度特别快,此时认真起来的样子,倒确实有些吸引人。


路彦面无表情地看著报告,心里却早已是惊涛骇浪:好一个张霖,竟然和比自己小十岁的女高中生同居,这还是以前他认识的那个张霖吗?


高伟诚接著介绍道:「这个叫张霖的嫌疑人,现年二十八岁,贺县本地人,自六年前公安大学毕业后就一直住在贺县,职业作家,出版过五本小说,与死者同居前一直都是独自生活。」


想不到张霖这六年里就一直住在贺县,路彦晃晃脑袋,把手上的材料往后面翻去。


一旁的高伟诚接著补充道:「林依芸是 7 月 26 日中午失踪的,当日上午,她还在参加学校的暑期辅导班,但是中午放学就不见了踪影。因为前些天已经有两个女高中生失踪了,她的班主任刘建华很上心,就赶紧报了警。我们和刘建华赶到张霖的家中想找人询问,他家并没有人。


「傍晚 6 点,守在张霖家门口的刘建华才等到他回来。我们再次赶到张霖家,询问林依芸失联的情况,张霖表示对林依芸的下落毫不知情。我们准备再问,张霖却说他要去找林依芸,然后就不知踪影了。


「7 月 26 日晚上 9 点半左右,天上下著大雨。张霖的一个邻居回家路过松树林,见张霖一个人奇怪地站在里面,走进树林一看,发现张霖的脚边躺著一个浑身赤裸的尸体。那个邻居连忙报了警。我们赶到现场,发现躺在泥坑里的林依芸已经死亡了,而且,她的尸体还遭遇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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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案迷城:消失的女高中生

张月星

读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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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0-06-08继续浏览内容知乎发现更大的世界打开Chrome继续Justin LeeJustin Lee公众号:1、政经纵论;2、浮世逆旅

有的人喜欢养猛狗,要让猛狗保持凶残,有一个公开的诀窍:

尽量给猛狗吃活物,让猛狗自己扑杀、撕裂

而要让老虎变得温顺,永远不要给他吃活的东西,以免撕咬活物时诱发兽性;也不要拿整只动物给老虎吃,以免它在撕扯的过程中,诱发它残杀之怒。

我们作为人类,活蒸螃蟹其实也是虐杀,拿动物做医学实验同样有虐杀的性质,吃新鲜的三文鱼、大虾趁活著下锅,其残忍程度其实不亚于剖开活猴的天灵盖、浇上热油,和著猴子的惨叫声用勺子舀著猴脑吃。

尽管性质相同,但大部分人能接受鱼的新鲜、蟹的活蒸,却又不能接受活猴脑,也很难接受把活猪拴在餐桌旁,一边听猪惨叫,一边从猪身上片肉来烤著吃,这并不是因为人的虚伪,而是因为潜意识里,我们都恐惧自己像这些动物一样被对待,猴子、猪、狗、猫更容易激发人们的这类联想。

人是能思想的芦苇,因为人有思想,所以从小不接触动物捕食般的虐杀时间久了,便熏陶出了这种由动物被虐杀联想到自己也被如此对待的恐惧,这和老虎从来没吃过整肉和活物所以变得温顺相比,多的就是思想;而人又像芦苇一样脆弱,所以我们的内心需要被呵护,而不是被日复一日的虐杀所刺激,从而丢掉比老虎多出来的那份思想,滋生出藏獒一样的凶残。

所以说,我反对虐杀动物,并不是因为怕动物疼,也不是像某些动物保护著宣扬的——被虐杀的动物死于恐惧,肉里容易残留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我反对虐杀动物,是因为一个以虐杀为乐趣的社会,人身上的戾气会更重,人与人之间、种族与种族间更容易以暴力而不是沟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大部分坐在餐桌上盛赞肉的新鲜、美味就够了,而不是以听著活猴的叫声找新鲜感,不是为牛在斗牛场上被虐杀喝彩,不是通过观看别人直播杀猫狗获得乐趣,也不是自己动手动物死得越痛苦越觉得兴奋。

而且我也没法想像为自己做外科手术的医生,业务爱好是虐杀猫狗,我更希望他当初用动物做实验,只是因为为了学医不得不如此训练,而不是因为他爱好杀戮。

正如丰子恺所说的,我们反对虐杀,是为了保护人心,为了保护我们的世界,而不是保护动物。

【回复】1、「请恕我直言,鱼和螃蟹没有痛觉神经。怎么就成虐杀了。」

——只是没有和人类相似的痛觉神经系统,就被你们判定为生和死没区别?

我们人群中有极小比例的人,是感受不到疼痛的,那是不是可以说,剐了他、煎了他都不算虐杀,因为他不会疼?——这样你明白「螃蟹没有痛觉所以活蒸不算虐杀」的逻辑荒谬在那儿了吗?

另外,关于虐杀和杀的区别,下面一条的回应同样适用,请自己理解。

我的观点是,你想蒸活蟹就去蒸,但别用「螃蟹没有痛觉所以活蒸不算虐杀」来安慰自己、让自己变得麻木,承认自己作为人类,为了吃得更爽,而让动物死得更痛苦了这个事情,这是对被你吃掉的动物的一点点微末?的尊重,比用「他们没有痛觉,所以我没有虐杀他们」的假理论安慰自己来得坦荡。

2、「医学实验还真不是虐杀。」

——医学院的学生一般都有对实验动物的感恩教育,有的实验室还会为被实验动物立纪念碑,并且严格设定被实验动物安乐死的流程,这些措施,既是对医学生尊重生命的要求,也是对他们的熏陶和教育,呵护他们的内心。

从人类的角度来说,这确实只是杀,不是虐杀,但真的深究起来,能给「杀」和「虐杀」划这样一条界限,只是因为人类有定义「虐杀」的话语权罢了。

如果做个思想假设,人类被更高文明的外星人统治了,他们也用人类做实验,也会把这些实验定义为杀,而不是虐杀。可从人类的角度来说,虐杀和杀,都非所愿,差别没有外星人自以为的那么大。

结论就是,我从来不反对医学实验,但觉得应该清醒认识我们这么做的性质,而不是陷入名词和定义的陷阱。

关于定义权的威力,不妨参见另外一个答案:https://www.zhihu.com/answer/1148729067

3、「不要拿螃蟹跟活猴脑子做比较,活猴脑给正常人的印象是什么,残忍,给人传播的是残忍,但是你吃活螃蟹,你就算它活著的时候砸烂他吃蟹黄也没人觉得你残忍。

主要问题在于大部分人对这件事的看法,我杀了一堆蟑螂,不管我用火烧还是怎么,没人会关心我算不算呢虐杀,但猴子猫狗,我用同样的方法,我就是虐杀。

所以总的来说我认为是否算虐杀取决于人们对此事的接受程度。」

——这个观点比前面那个「螃蟹没有痛觉所以活蒸不算虐杀」高明了很多,不过还是有问题:

每个人的同理心程度是有差别的,你把活蟹砸烂感受不到残忍,但我就认识因为觉得杀鱼太残忍,所以只吃自然死亡的鱼的人,还见过因为活蒸蟹太残忍死蟹又不卫生所以干脆不吃蟹的人,虽然这样的人或许不多,但他们的存在,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并不是每个人都不会从被杀的蟹身上感受到和杀猴一样的痛苦和恐惧。

至于说烧蟑螂不会觉得残忍,除了刚刚说的同理心程度不同的问题,还有我们的社会「蟑螂是害虫」的合理化定义,合理化了我们杀蟑螂的行为,这也会让我们减少「残忍感」。

4、下图这个评论不错,值得置顶,也明白了我的意思,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回到定义的原点重新思考,是为了说明一些我们直接套用定义会忽略的内容,不是为了让一切变得无意义,能理解的就理解,不能理解的也就不再强求了。

5、下图是一个新的很有见地的观点,我觉得为了遇到这样和我不同又好的观点,让我觉得写答案被喷也很值得:

6、这个观点让整篇文章的结构和逻辑圆满了:


有的人喜欢养猛狗,要让猛狗保持凶残,有一个公开的诀窍:

尽量给猛狗吃活物,让猛狗自己扑杀、撕裂

而要让老虎变得温顺,永远不要给他吃活的东西,以免撕咬活物时诱发兽性;也不要拿整只动物给老虎吃,以免它在撕扯的过程中,诱发它残杀之怒。

我们作为人类,活蒸螃蟹其实也是虐杀,拿动物做医学实验同样有虐杀的性质,吃新鲜的三文鱼、大虾趁活著下锅,其残忍程度其实不亚于剖开活猴的天灵盖、浇上热油,和著猴子的惨叫声用勺子舀著猴脑吃。

尽管性质相同,但大部分人能接受鱼的新鲜、蟹的活蒸,却又不能接受活猴脑,也很难接受把活猪拴在餐桌旁,一边听猪惨叫,一边从猪身上片肉来烤著吃,这并不是因为人的虚伪,而是因为潜意识里,我们都恐惧自己像这些动物一样被对待,猴子、猪、狗、猫更容易激发人们的这类联想。

人是能思想的芦苇,因为人有思想,所以从小不接触动物捕食般的虐杀时间久了,便熏陶出了这种由动物被虐杀联想到自己也被如此对待的恐惧,这和老虎从来没吃过整肉和活物所以变得温顺相比,多的就是思想;而人又像芦苇一样脆弱,所以我们的内心需要被呵护,而不是被日复一日的虐杀所刺激,从而丢掉比老虎多出来的那份思想,滋生出藏獒一样的凶残。

所以说,我反对虐杀动物,并不是因为怕动物疼,也不是像某些动物保护著宣扬的——被虐杀的动物死于恐惧,肉里容易残留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我反对虐杀动物,是因为一个以虐杀为乐趣的社会,人身上的戾气会更重,人与人之间、种族与种族间更容易以暴力而不是沟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大部分坐在餐桌上盛赞肉的新鲜、美味就够了,而不是以听著活猴的叫声找新鲜感,不是为牛在斗牛场上被虐杀喝彩,不是通过观看别人直播杀猫狗获得乐趣,也不是自己动手动物死得越痛苦越觉得兴奋。

而且我也没法想像为自己做外科手术的医生,业务爱好是虐杀猫狗,我更希望他当初用动物做实验,只是因为为了学医不得不如此训练,而不是因为他爱好杀戮。

正如丰子恺所说的,我们反对虐杀,是为了保护人心,为了保护我们的世界,而不是保护动物。

【回复】1、「请恕我直言,鱼和螃蟹没有痛觉神经。怎么就成虐杀了。」

——只是没有和人类相似的痛觉神经系统,就被你们判定为生和死没区别?

我们人群中有极小比例的人,是感受不到疼痛的,那是不是可以说,剐了他、煎了他都不算虐杀,因为他不会疼?——这样你明白「螃蟹没有痛觉所以活蒸不算虐杀」的逻辑荒谬在那儿了吗?

另外,关于虐杀和杀的区别,下面一条的回应同样适用,请自己理解。

我的观点是,你想蒸活蟹就去蒸,但别用「螃蟹没有痛觉所以活蒸不算虐杀」来安慰自己、让自己变得麻木,承认自己作为人类,为了吃得更爽,而让动物死得更痛苦了这个事情,这是对被你吃掉的动物的一点点微末?的尊重,比用「他们没有痛觉,所以我没有虐杀他们」的假理论安慰自己来得坦荡。

2、「医学实验还真不是虐杀。」

——医学院的学生一般都有对实验动物的感恩教育,有的实验室还会为被实验动物立纪念碑,并且严格设定被实验动物安乐死的流程,这些措施,既是对医学生尊重生命的要求,也是对他们的熏陶和教育,呵护他们的内心。

从人类的角度来说,这确实只是杀,不是虐杀,但真的深究起来,能给「杀」和「虐杀」划这样一条界限,只是因为人类有定义「虐杀」的话语权罢了。

如果做个思想假设,人类被更高文明的外星人统治了,他们也用人类做实验,也会把这些实验定义为杀,而不是虐杀。可从人类的角度来说,虐杀和杀,都非所愿,差别没有外星人自以为的那么大。

结论就是,我从来不反对医学实验,但觉得应该清醒认识我们这么做的性质,而不是陷入名词和定义的陷阱。

关于定义权的威力,不妨参见另外一个答案:https://www.zhihu.com/answer/1148729067

3、「不要拿螃蟹跟活猴脑子做比较,活猴脑给正常人的印象是什么,残忍,给人传播的是残忍,但是你吃活螃蟹,你就算它活著的时候砸烂他吃蟹黄也没人觉得你残忍。

主要问题在于大部分人对这件事的看法,我杀了一堆蟑螂,不管我用火烧还是怎么,没人会关心我算不算呢虐杀,但猴子猫狗,我用同样的方法,我就是虐杀。

所以总的来说我认为是否算虐杀取决于人们对此事的接受程度。」

——这个观点比前面那个「螃蟹没有痛觉所以活蒸不算虐杀」高明了很多,不过还是有问题:

每个人的同理心程度是有差别的,你把活蟹砸烂感受不到残忍,但我就认识因为觉得杀鱼太残忍,所以只吃自然死亡的鱼的人,还见过因为活蒸蟹太残忍死蟹又不卫生所以干脆不吃蟹的人,虽然这样的人或许不多,但他们的存在,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并不是每个人都不会从被杀的蟹身上感受到和杀猴一样的痛苦和恐惧。

至于说烧蟑螂不会觉得残忍,除了刚刚说的同理心程度不同的问题,还有我们的社会「蟑螂是害虫」的合理化定义,合理化了我们杀蟑螂的行为,这也会让我们减少「残忍感」。

4、下图这个评论不错,值得置顶,也明白了我的意思,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回到定义的原点重新思考,是为了说明一些我们直接套用定义会忽略的内容,不是为了让一切变得无意义,能理解的就理解,不能理解的也就不再强求了。

5、下图是一个新的很有见地的观点,我觉得为了遇到这样和我不同又好的观点,让我觉得写答案被喷也很值得:

6、这个观点让整篇文章的结构和逻辑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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