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一个理由,放下另一个人


喜欢我的。以下纯属个人感受!

人心都是肉长的,能被捂热。

他喜欢我就会对我好,最差的结果来说,起初我会厌恶,会躲避。慢慢地,他持续不断的对我好,我会有些感动,觉得他可怜,觉得他值得被爱,我会同意跟他在一起。在一起以后我很作,他对我好宠著我,我觉得他太可怜了,一味地付出,我的做法太令他寒心了,我要慢慢的改变,对他好。

请参考男女的喜欢和时间的问题,有个比喻是女的对男的喜欢是慢热,剥洋葱。。巴拉巴拉我也说不清楚。。

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意思,我跟我男朋友也确实是这样的,改天有空我详细整理出来,我们恋爱开始到现在的过程吧!


先脱「单」再说。爱情是双向的,单行路走不通。


和谁在一起轻松,不会有遗憾就是你想的


如果我喜欢的不喜欢我,我不要

如果喜欢我的我不喜欢,我也不要

相互的喜欢,才是我要的,没有的话一个人也可以


我的至理名言是宁愿选择一个喜欢自己的人都不要选择一个自己喜欢人,


都不选 找不到双向的就单著


我会选择我喜欢的做情人,选择喜欢我的做老公。


在没有遇到前,理智会告诉我选喜欢我的。

遇到后,理智死了


不知道啊,好难搞唉。要是现在知道了就不是真爱了。


在这两种条件下,选喜欢自己却不是自己喜欢的唯一原因就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


看喜欢的你的人是否真心,看你遇到困难第一个想起你的人是谁?


本来是毫不犹豫选你喜欢的,因为跟他在一起,你会分泌多巴胺等爱情激素,也就是说他能带给你快乐、恋爱的感觉;那喜欢你的呢,他从你这儿获得爱情激素,他很快乐,然后与之交换的是他对你好。心情很重要,所以原本我会选你喜欢的。但是你又说给你一个理由放下,那就说明你喜欢的不喜欢你,如果你追过结果是不行,那还是放弃吧,因为他带给你的只有痛苦;而跟喜欢你的相处久了,也可能会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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