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怎么办,当然是适用《小畜生保护法》啊。


父母教唆未成年人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并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考虑剥夺监护权并处刑责。孩子送福利院,达到法定刑责年龄后送监狱。


这件事产生建立在3个前提之上

1.小孩子确实存在做事不考虑后果的情况,而且有时候是因为大脑没有经过这样的训练(缺乏对行为结果对预期意识,缺乏责任意识)。

2.高层建筑允许小孩子随意打开窗户抛物本身也是很危险的,不仅给路人带来危险,也可能带来小孩坠落的危险。

3.是什么生活状态导致了小孩子产生通过这种方式排解无聊的行为。

其中,法律能作出影响的是1和2。

考虑本事件中的情况,这个小孩子显然处于

1.没有对结果对预期,缺乏责任意识。

2.扔两次意味著有【想看灭火器砸到人】的主观动机,即使达不到【无差别故意杀人】也能达到【蓄意伤害】的程度。

避免这种主观动机的实践及其后果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避免动机的形成,一种是避免伤害行为的实践。

前者要求:A.监护人重视对孩子教育中【责任意识,对结果对预期意识】对培养。

后者要求:B.监护人确保客观环境不会带来危险对责任。

为确保A,可以对监护人进行【足以构成威慑】的处罚,如剥夺抚养权/承担刑事责任等。但要考虑惩罚是否会促使未成年人的反社会心理。具体如何处罚很难界定。

为确保A,也可以直接对未成年人进行处罚,但是更常见的情况是,犯法的未成年人往往本身就缺乏责任意识,于是这种处罚无法对未成年人构成足够对威慑,那么也就无法避免潜在的未成年人犯罪风险。但同时这种处罚也不应该是像现在一样可以完全免除的,因为实质上存在某些未成年人并非缺乏责任意识,而是明知自己不会受到惩罚,所以才肆无忌惮地犯罪。所以这个需要具体分析。片面规定「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显然弱化了这种【可能有效的威慑】。

为确保B,可以对监护人进行直接处罚。

至于具体的立法和处罚方式,还需要很多讨论。但是这里确实存在著重大的立法缺陷。

法律的惩罚不是为惩罚而惩罚,而是通过威慑的方式防范于未然,倡导良善的价值观。

一种惩罚措施不应该以观众和看客是否觉得「爽」,觉得「恶有恶报」为标准,而是以是否能威慑犯罪,倡导社会向更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为标准。

法律的作用方式是【威慑】,法律是【调节社会的工具】,不是【良民的狂欢】。


现有的法律体系对熊孩子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件几乎无解。


灭火器是无辜的,下次可能是小动物从天而降,你准备好了吗?


贵阳人年岁大的普遍素质差,我就是黑贵阳,只是贵阳并非贵州,哪怕被说是地域黑也在所不惜。这个城市是我待过的最让人难受的地方。

这个城市经济上进步非常夸张,从一个被人称之为穷的地方,一眨眼几年之间迅速发展,但是根本并没有太大变动,比如人均素质,生活习性。

据我观察,年轻人素质还是非常棒的,但是中老年那个素质真的不敢恭维。好歹贵阳是省会城市,但是我感觉那素质跟我家那边没素质的人差不多。我家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啊。哪怕是这样也没遇见过坐公交踩到人家脚就破口大骂的啊。况且不只是看见,我自己也经历了一回,对不起刚本能的说出口就被瞪的莫名其妙。太多的也不方便说,说多了就成纯粹黑的了。其他贵阳方面的东西我有在别的问题里叙述过。反正听贵州其他城市的人说,都觉得贵阳人素质相对较差。就拿今天早上举例,公交车上的大叔身上一股味道我不介意,谁没个特殊情况啊,但是你靠著窗坐你好歹开一点啊,站旁边没给我熏死。然后就往脚底下吐了口痰。接著用脚给抹匀了,我差点就呕吐了。然后要下车之前,提前5分钟站起来了,是站起来了,但是座就根本不让人做,自己卡著那,谁都不给坐。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坐麻了起来活动活动?

就高空抛物这个事,我真的惊呆了 短短时间内我都看见了什么?

贵阳10岁小孩嫌吵隔断蜘蛛人安全绳 发生地点就是我住的观山湖区。

然后贵阳男孩从高楼扔灭火器,砸死中年女性路人

没过两天抖音上一个视频,一个女人正走路,楼上一个纸盒牛奶就丢下来了,差一点就砸到。

接著又有新闻报导,步行街,从天上掉下来一个超大瓶墨水,溅了路人一身。

全都是贵阳的。

你说这说明了什么?这些除了割安全绳的新闻较早以外,其他全是近期内发生的事。而这,仅仅是我这个从来不查贵阳新闻的人无意间看到的。

之前我别的地方还写其实我看到的都是个例,我小区的住户素质都挺高的,然后我旁边的贵阳人说了句,那边小区都是外地人多。行吧,我也懒得洗了。


刑事代偿有理有据合情合理,

因为所有的社会问题本质上都是成年人的问题。无论是未成年孩童还是宠物,其伤害罪与刑直接无减缓、无差别转移至监护人/主人完全代偿,如此简便实用的司法逻辑,立法、执法与司法部门打算还要继续「装傻」多久?。。


中国法律对部分未成年罪犯以及这些罪犯的监护人太宽容了。

以下基于默认新闻内容属实

缺乏教育和管教,无自制力。在10岁这个理应知晓基本生活常识的年纪作出这种背德违法的事,是家庭教育的悲哀。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受到应用的惩罚和教育,长大以后可能会犯下更加恶劣的罪行。

最悲哀的是以现行法律,大概率不会有除了赔款之外的惩罚。


还能怎么办,它还只是个孩子。

死刑就由它的监护人承担吧。


判死刑,在我看来一个壮年成年人命比未成年人值钱。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是一部对未成年人犯罪加重惩罚的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不被犯罪,而不是未成年人渣犯罪了免于处罚的法律。

当然从律师法官的角度,培养未成年犯罪者是可持续发展犯罪分子的一部分,要不然没人犯罪了,他们怎么有收入?


我就想问这会还有人说「孩子还小不懂事,孩子是无辜」的人吗?

很遗憾,小孩高空抛物应该很难定为故意杀人。就算是杀,孩子也走不了刑事诉讼,也不会承担太多责任。闹不好,就是赔个几十万完事,毕竟死了人比伤了人赔的少。可怜了被砸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啊。。心痛。


别说砸死一个路人,就是未成年搞恐怖袭击,反党,投毒,通敌叛国,泄露国家机密当间谍,法律也不能判他刑,但是后果就不知道了


他还是个孩子,孩子小不懂事,还能怎么样。这一点我还真挺佩服日本人的,就是把儿子捅死那个


我很好奇这个孩子为什么能接触到灭火器?还砸了两个?家长怎么教育小孩的???


以下是脸滚键盘敲出来的,不代表本人立场:

建议至亲亲属中如果有未成年的,去阉了这熊孩子并毁掉xx,恶人如果有庇护,那么受害者应当也主动合理引用庇护,这样对双方的损失才趋向对等,同时后续才能真正【严加管教】。


孩子不懂事。孩子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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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监护人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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