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行为的权力,同样,也有评价他人行为的权力。只要你认为是合理并且不会妨碍到他人的事情,你都没有义务去为了别人的评价而改变。

孟非老师说过,所有的优越感都来自缺见识和缺怜悯。通常来说,喜欢在无关紧要之处指责他人的人,自身境界都不太高。没必要因为网路和现实中的杠精而消耗精神。

当然,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如果他人的言辞的确带有强烈的攻击性并让你感到不适,也需要第一时间勇敢回应。


这么说吧,手长你身上,嘴长她脸上,你爱做,她爱说,谁也管不著谁。

你有权利做,她也有权利说。

有两条路选,

一,不再做,但这不代表对方不再说你。

二,继续做,就算她说,谁在乎~

人与人之间默认的有条界限叫做「互不干涉」

如果说,你做了,对方只是私下议论交谈,没有跨过那条界限去干涉你,那就罢了。

如果她越过了界线指著你说「你个作b」那你就可以反击了,因为最先越界的是她。

当然了,你也要考虑到战斗力的问题,如果你怼得过她或者打得过她,亦或是承担得起打人所要承担的后果例如,叫家长,学校的处分,再重些什么故意伤人的刑事责任什么的那你就可以放手去干了。

当然了物质界的干很容易被人发现或者被告嘛,我们建议玩物质界不会被发现的,例如诅咒什么的。有效吗?有效。小白人能自己做吗?不能,会被反噬。

反正就是一句话,想做就做,看不惯就干,干的方法有很多不要用最蠢的。


噫,酸,就硬酸。自己做不出来或者不好意思做就看不惯别人做,典型的没能力又聚集在一起排除异己的废物行为。都 2020了,什么时候才能让这种人灭绝。

咳咳,跑题了。喜欢做什么,又不是影响他人行动或者改变他人意志的行为,为什么要理别人怎么说。所谓的作,就是那种故意去表现一些连自己都会意识到不合适但是又因为某些原因而有需要的动作。比较强行的那种。


你自己开心就好,不用太在意别人的评价。活的年头多了,你就会发现,那些对你评头论足的人,对你的人生没有半毛钱贡献。只要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干涉你。记住你不是人民币,不可能每个人都喜欢你,做自己就好,不用为谁改变,更不用为不相干的人改变。


我也觉得他们说的没错。毕竟在我们一般人看来,是挺做的,公共空间。你搞这个事情,我们又跟你不熟的,不大理解你干嘛做举止那么奇怪的动作。可能你自己觉得是可爱,可是我们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们觉得你这个动作奇奇怪怪的,不像正常人,非常恶心。看的很不舒服,所以就说你作。


就比较文静吧,闺蜜觉得我也就是文静还有点呆,平时因为参加兴趣活动,就喜欢搞一些可爱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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